第四章 选种(1 / 2)
这是一个名为抉择与交换的游戏,梦里那群异教徒如是说。
他们用迷药抓了十二个身强体壮的男人,准备在特定的日子挑选六个举行仪式,献祭给他们的神。
梦里罗烟的意识附身在一个名为洛存志的人身上,以第一视角切身体会了他从被抓到举行仪式总计二十三天的经历。
假若世上有恶魔,就该是他们的样子。
洛存志是在烟水边上行商时被抓的,两辆大车,十余匹马,四十来号人,剩他一个。
其余人他不知道,起初他甚至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被抓起来。抵达教徒的驻地时,他们就被分头关押了。
最初十三天,那是第一个噩梦的开始。
饮食被严格监控,十天仅吃了两个拳头大的面饼,喝五口水根本算不了什么。
重头戏是这期间遭受的精神酷刑,哪怕往后第二次乃至无数次的重复梦境里,依然叫他恐惧异常,一想起那场景,灵魂就像被投入那个地洞,反复辗碾,不寒而栗。
虽然因为是梦,多数肉体上的痛苦包括饥渴对他的作用不大,但由于献祭仪式祭品的要求,反而让教徒对他们精神上的折磨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假设一个正常人做梦,譬如梦见自己从高楼下坠,即便坠落不会对他造成任何损伤,也不会感受到任何疼痛,但失重带来的恐惧感却不会是假的,往往坠地瞬间,梦就惊醒。
但罗烟没有惊醒的权利,只能忍受,一次又一次,一种又一种,无法想象的精神折磨,整整十三天!
这一阶段结束时,无论罗烟还是洛存志,都在短期内发了疯。随后的剧情和细节一直到罗烟二周目乃至三周目才慢慢能清醒度过。
相较于前十三天的囚禁与折磨,强行给他们灌输一些理念外,其后直到仪式前的中间十天,则在恶心程度上更胜一筹。
也是在这时,罗烟才意识到祭品是有硬性要求的。例如身强体壮的男人,例如身体不能有任何损伤……
教徒与洛存志的商队火并,清点俘虏时才发现只剩他一个合格品。
第二阶段的需求是,祭品必须是一个整体。
如何理解整体这个概念呢?一个人身上的手和脚自然是一个整体,他的毛发、眼珠、牙齿与他自然是整体。但排泄物呢,体液呢?
此外,祭品需求六个,六个人怎么算一个整体,这整体会不会只算一个,精神上需不需要“整体”?
他们只是一群残党罢了,一切只能根据记载,没有详细案例参考,甚至把握不好变通的度。
如果不是不能损伤躯体,他们甚至想把他们连在一起!
教徒将十二人集中关押在一个逼仄的屋子里。
他们在里面只得蜷着身体,手脚无法伸展,不能出门,吃饭睡觉都在里面解决,以此求得他们躯体上的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