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2 / 2)
“是,姐夫。”乌力吉答道。
巴图为众人倒上酒,徐继辉端起酒杯笑着说:“小李,咱们干一个。”
“干,谢谢徐总刚才帮忙。”李长萌说。
“乌力吉,你们别看着,赞助一下,喝,下午给你们放假。”徐继辉说。
“谢谢姐夫。”把图说。
“巴图,倒酒。”徐继辉说。
“是,姐夫。”巴图答道。
“蒙古人喝酒有自己的风俗,咱们汉人也有自己的风俗,好事成双,小李,咱们再干一个。”徐继辉端起酒杯说。
“是,徐总,我先干为敬。”李长萌端起酒杯说。
“好,很好。”徐继辉说。
众人喝酒喝了几个小时,酒后徐继辉回哈斯公司,不久调任李长萌为哈斯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李长萌进入哈斯工作,负责哈斯与台子营之间的对接工作。
对接的工作内容是指在不同的系统、平台或者业务间进行数据或者功能的衔接和交流。在现代的信息化时代,各个企业、组织或者个人都需要进行各种各样的对接工作,以实现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功能互通。
首先是系统对接。
系统对接是指将不同的软件系统进行连接和集成,实现数据或者功能的交换。在企业内部,不同的部门或者业务系统之间常常需要进行数据对接,以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业务的协同。例如,财务系统和采购系统之间需要进行对接,以实现采购订单的自动结算和财务数据的实时更新。在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也需要进行系统对接,以实现供应链的信息化和业务的协同。例如,企业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系统对接,可以实现订单的自动下发和库存的实时查询。
其次是平台对接。
平台对接是指将不同的平台或者应用程序进行连接和集成,实现数据或者功能的交互。在互联网领域,各种互联网平台和应用程序需要进行对接,以实现用户数据的共享和功能的互通。例如,电商平台和支付平台之间进行对接,可以实现在线支付和订单状态的实时更新。在移动互联网领域,各种移动应用程序需要进行对接,以实现用户数据的一致性和功能的互通。例如,社交媒体应用和电影票务应用之间进行对接,可以实现用户的社交分享和电影票的在线购买。
那雅琴问李长萌:“企业之间合作的注意问题是什么?”
李长萌说:“企业之间合作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在选择合作对象时,要认真审查其信誉状况,包括其资产状况、信用状况、商业道德等方面。这可以通过了解其背景、查看其财务报表、了解其商业行为和信誉评价等方式进行。
双方在合作开始前需要明确合作的目标和预期结果,以及合作的方式和时间表。这有助于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成功。在合作过程中,需要确定合作的重点领域,如市场开拓、产品研发、品牌推广等。这有助于双方在合作中更好地分配资源和精力,确保合作的效率和成果。
双方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包括定期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便及时交流合作进展情况、解决问题和分享经验。在合作过程中,双方需要保护商业机密,确保机密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这可以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使用加密技术等方式实现。双方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商业法规、知识产权法规等,这有助于避免法律纠纷。”
公司对接工作完成,徐继辉计划成立润发总公司,吉雅问徐继辉:“继辉,总公司和集团公司有什么不同?”
徐继辉说:“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特点不同、法律特征不同。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总公司是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总机构。
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总公司是所属派出机构的首脑机关,拥有对分支机构的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的控制权。
集团公司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其法律地位为母公司(也称支配企业。其组织形态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形态,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是混合型控股公司,除对子公司实际控制外,本身还直接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控股公司的规定。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基本关系是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即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法人。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但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
“成立总公司好还是成立集团公司好?”吉雅又问徐继辉。
徐继辉说:“集团是一种发挥群体优势、创造更大生产力、实现规模经济而形成的经济联合体,集团的成员单位在二个以上。
集团的成员单位要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够独立行使权利,独立承担义务和责任。集团的核心单位须是经济实体。集团以及其他成员单位不会因其中一个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而承担责任,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
集团管理机构或集团总公司基于股权协议约定或持有,对集团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统一的协调、管理,最大限度的提高效益和效率。这种管理和协调从本质上属于经济活动。
以集团名义进行的具体民事活动、经济活动,其权利义务的最终承担者是集团总公司或者成员单位。总公司与分公司及子公司相对,通常一个总公司下设有多个分公司或子公司,其概念与集团公司较接近。”
“我还是不明白总公司与集团公司有什么区别?”吉雅说。
徐继辉说:“一、企业集团和集团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
企业集团是许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这种联合体将来很可能受合伙企业法调整。而集团公司是法人企业,规范的集团公司及母子公司关系应该受公司法调整。
二、企业集团和集团公司内涵不同
企业集团包含集团公司,但并非所有集团公司都要成立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中从属联合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是集团公司,而在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中,不存在以谁为核心企业的问题,所有企业是平等关系,在集团的统一管理下活动。在后一种企业集团中,集团成员企业可能都是控股公司,都有自己的若干子公司,这种集团往往是强强联合。
三、企业集团和集团公司注册方式不同
集团公司既可以以自己为核心组成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或与其他公司一起组成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也可以仅在母子公司范围内形成公司集团。组成企业集团须批准和登记。但集团公司本身只是履行公司法人登记手续。
四、企业集团和集团公司组织机构不同
企业集团的组织机构由集团章程杨教授集团成员协商一致决定,而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必须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下由公司章程决定,需经股东会讨论通过。
五、企业集团和集团公司管理的原则和依据不同
企业集团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是经成员企业讨论通过的章程决定的。集团公司是独立公司法人,它自身的经营与运作要符合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集团公司如果是集团成员,必须履行集团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集团公司作为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的支配公司,又要承担起集团管理的重任。集团公司与集团利益的协调,与成员企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是集团立法和集团协议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六、企业集团和集团公司责任和财务制度不同
企业集团并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但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集团的法律后果由集团成员企业负连带责任,集团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集团公司与其他成员企业一样,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它对其他成员企业除另有约定外,不承担债务责任。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企业集团立法比较滞后。集团的设立、集团成员关系的处理,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企业集团的管理基本原则,集团的垄断,行政性集团公司等问题都缺乏法律的界定和规范。”
“为什么要成立集团公司?成立集团公司有什么好处?”吉雅再问徐继辉。
徐继辉说:“一、集团公司听起来肯定是高大上,一听集团公司感觉肯定是规模大、实力强,虽然实际情况可能不是这样的。
二、能优化资源配置。通过集团总部利用母公司的控制权能科学调控,集中管理,整合资源,实现集团公司整体的利益最大化。
三、能实现成本控制。集团公司通过子公司地域、行业的调整安排,能降低税费成本,通过分散集团的收入和支出,能降低运营成本。
四、银行授信额度会提高,集团各公司财务报表合并以后,能提升与银行业务的谈判能力,获取银行的支持,提升你的资信等级。
五、利用各个子公司之间可能的各种关联,可以更好的发挥各自优势,高效的调剂各子公司之间的协同能力,加强不同产业之间的互补、共享、协同和内部交易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