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 / 2)
其實楊不姓楊,名字裡也沒有楊。
就連“百步死神”也並非是他的特點。
他從最好的朋友那裏繼承了一切,代價是永遠的失去了摯友。
那個才華橫溢的英雄在非常年輕時就已經靠自己的雙手闖出了名堂,用鮮血拼出了令暴徒們恐懼的名號,堪稱是世上最年輕,也是最強的槍手。
然後,彷彿天妒英才,他遇上了沒有辦法用戰鬥力來衡量的怪物。
那個自稱天下第一快手的天才,沒有看到敵人動手,手就被切下來了。
被切下來了。
聞訊到達了現場的洛克,只能眼睜睜看著執法者將場地封鎖,把好朋友送進醫院。
連最後一面都沒有見到,摯友就已經死了,據說他臨死前已經發瘋了。
諷刺的是,槍手當時用的假身分正是洛克,負責情報工作的洛克做得非常成功,從此,英雄助手“洛克斐爾德”在街上“被不知名暴徒砍下雙手失血過多而死”。
洛克拾起了摯友的名字、稱號,拋棄了英雄的名號,在鮮血和死亡交織的深淵開始他的復仇。
“百步死神”從暴徒們心中的恐懼變成了現實。
英雄拋棄了底線,成為專門獵殺暴徒的殺手,誓要找到砍下摯友雙手的暴徒,為摯友復仇。
在經歷了無數次的生死交關後,他的賜福發生了異變,掌紋變成血紅色的,彷彿是惡魔的印記,但是他本人也沒有察覺,他正面臨精神分裂的邊緣,他已經持續下墮太久,太久了,久到他已經對自我產生了厭惡,對目標產生了疑惑。
每天,他都要用只裝了一顆子彈的左輪,對自己開一槍,刺激宿醉的自己,同時希望雙手沾滿鮮血的自己被死神帶走。
直到他用盡了新賜福的全部力量,用不存在世界上的“第十三發子彈”成功殺掉摯友的仇人“死神之鐮”,他才渾渾噩噩的,走到了城市的角落,想就這樣結束自己的一生。
可惜,一道哭啼聲將他從破碎的邊緣拉回。
比起自我放逐的自己,這個新生兒明明什麼都沒有做,卻被世界拋棄。
他將嬰兒送到地下醫院救活,並取名為“阿貝兒”。
早已忘記在英雄專門學校的一切,除了殺人什麼都不會的楊,只好教她自己最擅長的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