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做一件事情的最好时机,是十年前……(1 / 2)
“非常感谢!”
“今天真的辛苦你了,卡罗琳小姐!”
“明天见!”
……
“好的,请拿好您的随身物品,请慢走……”
卡罗琳麻木地冲着路轻歌的背影挥着手。
饱含着笑意的眼神,逐渐开始消失。
紧接着,生无可恋。
就在刚才。
她花费了下班时间前的最后二十分钟。
给路轻歌办理了十份赏金委托的业务……
但职责所在,没有办法。
而且更关键的是。
这个家伙——未免也太有礼貌了吧!
从头到尾。
路轻歌的声音都很平静和柔和,脸上的笑容也很得体大方。
老话都说得好。
伸手不打笑脸人。
路轻歌这儒雅随和,清风和煦的态度。
就让卡罗琳连气都生不起来,更别提跟这个家伙恶狠狠地大吵一架了。
“咦?”
“前辈,你怎么还没开始整理传票啊?”
早已换好便装,准备下班的莫娜在经过办事大厅的时候,一脸惊讶地看着卡罗琳:
“那我就先不等你啦,前辈。”
“你今晚还有事情呢,我就约了其他姐妹一起吃饭了。”
卡罗琳:“……好的。”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如果我有罪,请让法律制裁我。
而不是让我天天给这个小混蛋办业务……
而且如果没没听错的话,他刚才说的好像还是“明天见”……
“求求了,明天别见了,最好以后也是。”
卡罗琳默默地在心里猛划十字。
*
*
[圣灵币:3751]
[体能药水x25]
[干面包x5]
[……]
回到家后。
看着干干瘪瘪的背包空间,路轻歌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哎。”
“两百多个[透明的胶质],十一份赏金任务。”
“结果就这点东西。”
“距离买一把趁手的武器,还有很长的时间啊!”
路轻歌很是无奈地摇了摇头。
“看来还是我不够努力啊。”
“如果我再努力一点的话,不偷懒摸鱼的话。”
“那也不至于这一整天的功夫才杀了两百多个[史莱姆]了。”
路轻歌默默地在心里反省。
很快。
除了自己还不够努力之外。
路轻歌还发现了一些问题。
那就是。
[史莱姆]这种低等野怪,实在是太不值钱了。
这种野怪虽然好杀。
但无形之中,只会浪费掉玩家的大量时间。
首先。
[史莱姆]的赏金任务报酬很低,掉落物也非常便宜。
获得的经验更是少得可怜,才1点exp。
并且。
它们基本上不存在能够爆出任何稀有装备和道具的可能性。
所以说。
杀史莱姆这种事情,就跟去酒馆洗盘子一样。
假设洗一个盘子五毛钱。
那么干这活的上限,就完全看你能把盘子洗得多快。
可就算你洗得再快。
在主厨的眼里,你依然就只是一个洗盘子的而已。
“这么看来的话。”
“刷[史莱姆],必不是长久之计。”
“哪怕我刷[史莱姆]的速度再快,勇者协会里面的人也不会因此高看我一眼。”
路轻歌捏着下巴,思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