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觉得有这个必要(1 / 2)
看着一脸冷峻的死党,秦虎心中觉得无比的畅快。
自己的劝说,总算有了效果。
这狗几把的李维宁,三年啦,终于硬气了一回!
但他很快就不高兴了,这小子不笑时,居然比自己还帅!
钟真真看着李维宁那俊俏的侧颜,心如刀割:“维宁,你真的真的这么绝情吗?”
这女人,真他妈是天生的演员啊。
奥斯卡都欠你一个小金人!
李维宁笑了笑:“胡忠不是挺喜欢你的吗?他家有钱,比我多情,你可以去找他。”
胡忠,就是钟真真肚子里小孩的经手人。
上一世,这小子拿着李维宁为自己接盘打胎的事儿,说了几十年!
淦!
这对男女真他妈的不是人。
听到这句话,钟真真险些翻了个白眼,要是胡忠那王八蛋愿意负责,老娘还会找你当男朋友?
除了长得帅。
还有哪点拿得出手?
“可是我真的体会到了你的好,高一时,你跑了两公里,帮我买一杯奶茶,高二时,你淋着大雨,送伞给我,高三时”
这时,有个少女,正好从他们旁边经过。
李维宁双眼一亮,拉住那个少女的手:“钟真真,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就是她!”
啥?
那个少女有点懵b。
一旁的秦虎,脸上露出了姨母笑,这小崽儿,孺子可教啊!
钟真真扫了一眼那个少女:“维宁,你不用找她来气我,她又没有我漂亮,再说了,全校谁不知道,她追了你三年啊?”
没你漂亮?
你眼睛是什么时候瞎的?
李维宁心里想道,转头看向这个女孩。
一米七左右的身高,站在一米八三的李维宁身边,不比他矮多少。
如果说钟真真胸前是荷包蛋的话,这女孩得是榴莲!
配上梨子一样的细腰和翘豚。
柔软的腰肢,似乎搂一下都会断掉!
肌肤雪白,鼻梁挺直,嘴唇红润小巧,浓密的睫毛下,是一双比九寨沟的湖水都清澈的眼睛。
又黑又直又柔软的长发,披散在肩膀上。
跟脸上充满了化妆和医美痕迹的钟真真相比,不知道高了多少个档次!
唯一的遗憾,是打扮比较朴素。
穿着一件普通的白色连衣裙,身上什么首饰都没有,不像钟真真,全身挂满了莆田产的logo。
这种朴素,在高中三年,遮盖了她身上的优点。
高中生,哪能认识到她这种身材的难能可贵?
因此没几个高中生会去追求她。
反而还会嘲笑她的身材过于丰满,家里又穷,不像个城里人。
高一时,李维宁跟她同桌,在别的男同学嘲笑她时,他和秦虎一起,把那小子拖到厕所前的走廊上,狠狠揍了一顿。
从此,他就发现,她看着自己的眼神,有些变了。
李维宁从小帅到大,成绩也不错,是高中校园里的风云人物。
除了穷,没啥缺点!
但他那时一直跟在钟真真屁股后面,没有注意到这个少女。
在收到她的情书后,还果断地拒绝了对方,原因是她不够时尚,而且比自己大三个月。
往后的几十年,每次想起自己拒绝过温澜,李维宁就恨不得抽死自己!
是的。
这个被他拉过来当“女朋友”的少女,就是温澜,那个追了他三年的女孩。
读中学时,大家都以为穿着朴素的温澜,家里很穷。
直到二十年后,成为上市公司温氏集团新一代掌门人的温澜,才让高中同学们惊掉了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