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她从骨子里就拜金!(2 / 2)
叶与墨立刻收回眼神,开始喝水:“既然你没兴趣谈这些事,那就先不聊了,我公司还有点事,先走了。”
起身要离开时,王文杰突然起身说:“与墨,明天晚上你有空么?”
“哦,最近都挺忙的,得过段时间,有事么?”
“没、没事。”
若不是这次见面,叶与墨哪里知道王文杰会有这样的心思。
不是她对男人没感觉,她也是人,有血有肉,美好的爱情是女孩向往的,但一接触感情,大脑就会短路,恋爱中的女人最傻。
回去的路上,她还在想王文杰那双眼神。
很真诚的一个男人。
“呵,叶与墨,你这是怎么了。”
最该考虑的,是帮助李博楠找到归宿。
有了爱情,她的心情就会开朗许多,偏偏李博楠喜欢有点名气或身份的人。
她有点拜金,天生的性格。
要有身份,还能一本正经,大海捞针啊。
看着手机上的号码,她点了金禧姗的电话。
“喂,禧姗,我是叶与墨,现在有空么,找你聊聊。”
……
院内,金禧姗盎然的剥开橘子,吃惊说道:“你要给她找男朋友还是老公?”
“最好是另一半。”
“你可真会找人,你怎么知道我就一定能有人选呢?”
“你够成熟,看人比较准,圈子里的有钱人也多。”
金禧姗不禁笑了,橘子递过来:“你曾经可跟我说过,富豪的圈子不可靠,现在怎么又提出要找有钱人了。”
“没辙,我不是给自己找,是给李博楠找,她从骨子里就拜金。”
“这是讽刺么?”
“不,我不排斥拜金的人,我自己也拜金,这个世界上的人,几乎都是拜金的。否则干嘛拼命赚钱呢,跑到山沟里去陶渊明好了。”
金禧姗认识演艺圈百分之99的男性,而且对这些人了解也透彻。
混了多年,看人一眼就知道对方的品行如何。
她想了想,会心说道:“我确实认识一个男人,三十多岁,名气么……一般,不过他家里很有钱,父亲是一家公司的总裁。这个人性格很好,人品不错,没跟什么女明星传过绯闻。只是他有两个哥哥,真嫁过去,那会受气的。”
“约个时间,安排他们见一面。”
回去以后,她就向李博楠提了这件事,满足她的冤枉,是个金龟婿。
说到受气,女人嫁给别人,哪可能一点气都不受呢,牙齿和舌头还打架呢。
博楠挺愿意见面,有点脸红了。
曾经还说不找韩地棒子呢。
周末的晚上,叶与墨将自己的衣服给了李博楠穿。
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打扮起来之后,博楠也是明艳动人的。
“博楠,今天别化妆了,化妆的女人千篇一律,就这样挺好。我和金禧姗帮你们见面,后面就看你们自己谈了。”
初见那男人,长的有点黑,身体很健康,谈吐上干涩些,充满阳刚气却有一股女人的羞涩劲。
这不奇怪,他要是大大咧咧,性格爽朗,有丰厚的家底,干嘛不找女朋友呢。
“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好姐妹,李博楠小姐。”
叶与墨穿的是运动服,特地衬托出李博楠的美貌。
丫头的脸红了,低头,不与男人目光接触。
好笑的是,这个男人也一样,脸红低着头。
事情要成了,她不当电灯泡,看手表皱眉:“禧姗,有个电影不错,动作大片,咱们去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