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我家主人已经备好鸿门宴(1 / 2)
沈炼动身赶往川南。
孤身一人。
身边唯有宝马一匹,黄犬一条。
沈炼已经很久没有孤身赶路,怎奈澹台镜明和左诗要护送上官雪儿和曲非烟去关中,沈炼只能孤身去川南。
曲非烟虽然很活泼,很聪慧,但并非刁蛮的性子,非常听长辈的话。
上官雪儿深谙捕神一脉的脾气,不把师父气死,就算是非常有孝心。
如果只有澹台镜明,肯定是无法把她带回去的,小家伙半途必跑路。
必须要左诗跟着一起去。
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上官雪儿不怕沈炼,不怕同为妖女的风四娘,不怕澹台镜明,最怕的反而是左诗,受不住左诗的温柔一刀。
谁让她从小缺父母之爱呢?
沈炼是严父。
左诗是慈母。
风四娘是性格相合的后妈。
澹台镜明是比较娇惯她的后妈。
呃……
这个评价千万不要透露出去。
否则,师徒俩都没有好果子吃!
澹台镜明没去过关中,自然不介意去关中玩玩,结识沈炼的朋友,顺便去阎立本家里打打秋风,阎家最不缺的就是珠宝,可以做两件珍珠汗衫。
沈炼孤身上路,略有些无奈。
苏轼是左牵黄,右擎苍,我左手边有黄犬,右肩膀上却没有苍鹰。
该从哪儿去找几只鹰隼呢?
王怜花那家伙似乎有鹰隼,而且是能载人的巨鹰,过年的时候讨几只。
咱也享受享受神雕大侠的感觉。
沈炼脑中胡思乱想,身边的大黄狗忽然汪汪大叫,不等沈炼抬起头,一抹刀光猛地袭来,斩向沈炼左脸。
刀光之后是五根箭矢,箭矢后面是两根判官笔,三重杀机同时轰至。
沈炼冷哼一声,伸手一抓。
只听得“嘎巴”一声脆响,鬼头刀被沈炼扭成数块,连带着扭断的还有刀客的胳膊,伸手轻轻一拂,纯阳罡气挡住箭矢,五指连弹,反拨回去。
“砰!砰!”
两声轻响过后。
刀客捂着手臂倒在地上,胸口插着七八块钢刀碎片,鲜血汩汩流出。
使用判官笔的杀手,则是被箭矢洞穿胸腹,脏腑破碎,绝望的死去。
“你是谁?为何要杀我?”
“我叫……脸上一刀……”
“脸上一刀”是川南著名杀手,杀人的方式是在对方脸上砍一刀,这是他的独门标志,也是他的得意绝技。
“谁让你来杀我?”
“一个漂亮……漂亮女人,出价三千两黄金让我杀你……伱不是……”
沈炼抽抽嘴角:“我似乎明白了你的意思,有人出钱请你杀人,但你的脑子比较蠢,杀错了目标,对么?”
还以为最近惹事比较多,有人想剥自己的面皮,原来竟是无妄之灾。
这特么倒霉催的!
“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这很重要么?”
“杀手失败,必死无疑,我只想做个明白鬼,阁下绝非无名之辈。”
脸上一刀颇为硬气,早就做好了死亡的准备,准确的说,杀手就是游走在生死之间的人,全都是半生半死。
沈炼清了清嗓子:“如果你知道我是谁,我怕你更加死不瞑目,区区三千两黄金,付定金都远远不够啊!”
“难道你价值三万两黄金?”
“如果你再加一个零,应该会有利令智昏的脑残接单,我叫沈炼。”
“沈……沈炼……啊!!”
脸上一刀听到沈炼的名号,既感觉到刻骨的恐惧,同时也有被人愚弄的羞辱和愤恨,心胆俱裂,死尸倒地。
沈炼:┓(`)┏
我的名字有那么可怕么?
看来那人真的是奔着我来的。
脸上一刀没有杀错人!
是他的雇主故意说错了目标。
杀手?
有趣!
沈炼翻身下马,从脸上一刀怀中搜出一叠银票,让大黄狗闻了闻。
大黄狗哼唧几声,表示嗅出了银票上的特殊味道,距离此地不远。
“大黄,带路!”
一手牵马,一手牵狗,缓步前行。
作为炼体高手,沈炼的身体远比常人健壮,嗅觉也是非常的敏锐,从这叠银票上面,嗅出淡淡的女儿香。
不过沈炼只能嗅银票,无法根据味道寻人,毕竟这是大黄狗的专长。
总不能让大黄狗失业吧?
久经训练的追踪犬,最终却要靠卖萌为生,未免有些伤害狗的尊严。
既然到了川蜀之地,想到要靠着卖萌为生,那就不得不说蚩尤的坐骑,上古食铁兽,牢底坐穿兽,大熊猫。
不知能不能看到熊猫?
武侠世界的熊猫会功夫么?
如果我去找蚩尤遗留的宝藏,带着几只熊猫一起去,会不会更加安全?
熊猫最爱吃什么来着?
大黄狗哼哼唧唧,带着思维飞到宇宙边缘的沈炼,找寻那位想要刺杀沈炼的美人,那人当然是个美人,否则怎么会有这种清淡素雅的女儿香呢?
沈炼被人拦住了脚步。
拦住沈炼的是个微胖的男人,他的脸圆圆的,像是刚刚摊好的煎饼。
嘴角有一撇胡子。
江湖中留两撇胡子的很多,不留胡子的也很多,只有一撇胡子,绝对是普天之下独一份,这就是他的标志。
他叫彭俭。
飞驼族高手。
同时也是拜雄的管家。
脸上那撇胡子,就是在和拜雄比斗刀法的时候,被拜雄一刀削去的。
沈炼倒吸两口凉气,用秋日的凉风驱散脑中乱七八糟的想法,毕竟在见到彭俭之前,沈炼已经想到骑着熊猫冒充蚩尤后裔,去开启蚩尤的宝藏。
“嘶~嘶~彭俭,在这见到你,应该没什么好消息,如果我没猜错,这肯定不是拜雄的命令,你背叛了他!”
“不愧是沈捕头,没有什么能够瞒过你的眼睛,拜雄的处境很不好,为了他的安全,请沈捕头单刀赴会。”
彭俭彬彬有礼的看着沈炼。
他当了很多年管家,习惯用笑脸去迎接别人,无论何时,都是笑脸。
沈炼打趣道:“单刀赴会?我其实不擅长用刀,我比较喜欢用枪,而且这个典故用的不好,关二爷单刀赴会,损伤的是主人家的颜面,我觉得你应该用鸿门宴的典故,这样显得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