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血滴子,张士诚宝藏(1 / 2)
一炷香时间悄然过去。
快活林能够站着的唯有两人。
一个是沈炼。
一个是梳着金钱鼠尾的壮汉。
此人名叫哈布陀,满清大内高手,最近来到中原执行任务,不想竟然被沈炼堵在快活林,当真是流年不利。
满清粘杆处,麾下有一大批非常残忍歹毒的杀手,名叫“血滴子”。
血滴子是一种特殊的武器,能够百步之外取人首级,是奇门武器中的奇门武器,哈布陀便是血滴子的首领。
类比的话,相当于东厂大档头。
“你就是沈炼?”
“满清血滴子首领哈布陀?”
“看来,咱们两个,今天只能有一个活下去,我觉得那个人是我!”
“我觉得,你应该下地狱!”
沈炼破空飞起,霸王肘轰向哈布陀的胸腹,金刚不坏神功悄然运转,手肘变得金光灿灿,好似擂鼓瓮金锤。
哈布陀武功高强,经验丰富,心知血滴子这种奇门武器,对沈炼绝不会有任何效果,不如以正宗武功还击。
昔年满清鼎盛之时,康熙曾派遣亲信入少林学武,学得数十门绝技。
数十年过去,这些绝技早已在满清流传开来,满清供奉因此实力大增。
三十年前,中原群豪相信辽国派出武士盗取少林绝技,便是因为有满清的前车之鉴,否则怎会轻信于人?
哈布陀仰天发出怒吼,天边好似出现嗜血雄狮,声遏行云,波纹散溢,有形有质的声波,让沈炼退了半步。
金刚禅狮子吼!
借助狮吼功作为掩护,哈布陀凌空轰出拳劲,用的正是少林罗汉拳。
罗汉拳是少林入门功夫,招式并无任何玄妙之处,但却中规中矩,既不会轰出强猛攻击,也不会出现错误。
简而言之一个字——稳!
至于从罗汉拳顿悟绝学,领悟金身罗汉的境界,还是赶紧去做梦吧。
哈布陀肯定是没希望的!
沈炼反手轰出一掌,紧跟着左手龙爪抓其肋下,双足好似利箭,对着哈布陀的小腹,发出连环不断的猛攻。
哈布陀内息运转,周身骨骼关节劈啪作响,发出雷鸣般的爆响之声。
佛门正宗,金刚伏魔神通。
名字虽然显得有些俗气,却是一等一的炼体绝学,此法乃是数百年前,某位达摩院高僧,根据金刚不坏体神功口诀简化而来,虽然不入七十二绝技,却是外门七十二绝艺之首,以此神功筑基练武,能催动少林所有阳刚武技。
哈布陀被沈炼搅了任务,回去之后必然会遭受责罚,心中狂怒至极。
快拳连攻,利爪如风,便似有数十条手臂、数十个拳头同时击出一般。
拳影如狂风暴雨,掌风拳劲却不见半点散乱,足见哈布陀根基之稳固。
沈炼凛然不惧,以攻对攻,左手虎爪擒拿手,右手龙爪手,两只利爪好似天罗地网,把哈布陀网罗其中。
龙爪手虽位列少林七十二绝技,实际上并不难学,只要内功足够深厚,气血足够旺盛,便能快速修成爪法。
虎爪手是最为寻常的武技,虽然经过沈炼改进,却也无甚精妙之处。
两门武功结合起来,却爆发出难以言说的恐怖威能,哈布洛无论轰出多少拳劲掌力,都好似飞鸟投林,落入沈炼的罗网之中,再无半分回旋余地。
两人越打越快,石走沙飞,战场也变得越来越大,不足一炷香时间,快活林已经被轰成废墟、片瓦不存。
哈布陀连连怒吼,如疯似狂。
沈炼则以攻对攻,以硬碰硬。
看起来像是王八拳乱抡,但拳脚所附带的力量,却足以搬山填海。
“轰!”
两人拳头对轰在一起,哈布陀被沈炼轰退三步,刚刚稳住身子,沈炼身体扭曲如龙,轰出一招神龙摆尾。
“啪!”
鞭腿重重轰在哈布陀肩膀,只听得咔嚓一声,锁骨被轰成碎块,哈布陀正要反击,沈炼已经飞掠而起。
醉仙鹤,长空展翅连环击!
醉猛虎,奔腾下山擒豺狼!
醉神龟,铁蹄震宇傲啸吟!
“轰!”
哈布陀胸口挨了一脚,好不容易重新聚起的气劲,被沈炼一脚轰散,沈炼狞笑一声,纯阳铁山靠猛轰而至。
“砰!”
“砰!”
“砰!”
罗汉撞钟,声传十里,哈布陀的气血内劲被尽数震散,就连脑子都好似被震碎,迷迷糊糊,分不清东南西北。
沈炼双手抓住他的双臂,随即用力向外一翻,伴随着咔嚓脆响,血滴子总管哈布陀的双臂,被沈炼彻底废掉。
指如疾风,势如闪电。
葵花点穴手点向其小腹。
指风爆鸣,鲜血崩射,哈布陀的丹田被一击点废,武功付诸流水。
“你……伱好狠毒……”
“我再怎么狠毒,也不会用这种残忍的武器,百步之外取人首级。”
沈炼从哈布陀怀中取出两个黑球。
轻轻一扭,黑球变为两个半球,半球边缘处弹出尖刺,赫然便是大名鼎鼎的血滴子,能飞射出去斩人首级。
实际上怎么形容呢?
不好用!
这东西实际价值没有那么高。
如果让沈炼做出评价,就是看起来特别威风,实际上没卵用的武器。
所谓的百步取人首级,说白了就是把利刃飞出去,甚至不属于擒龙控鹤之类的武功,就是纯粹的暗器技巧。
“刷”的一下扔出血滴子,血滴子在半空中不断回旋,落入目标头顶。
尖刺向内收缩,卡住目标脖子,随后继续快速旋转,把脑袋切削下来。
从实用性的角度而言,甚至不如回旋镖,真有那么精准的操控力,扔飞刀不是更方便、更省力、更迅捷?
另外,“百步”是虚词。
意思是能够远距离攻击,并不是说真的能够隔着百步出招。
一步是六尺,百步六百尺,也就是六十丈,轻功最强的楚留香,至少需要四次飞掠,才能够靠近目标。
这么长的距离,完全可以用强弓劲弩狙杀,肯定比血滴子更好用。
血滴子的强悍之处,在于会把杀戮场面弄得鲜血淋漓,给人强力震慑,并不是这种武器真有强力的威能。
奇门兵刃在于出招奇诡,很大层面在于初见杀,如果没了神秘感,如果不能让人恐惧,基本上都会败亡。
谁不想走堂皇正道呢?
如果正经的打斗能取胜,又何必冒着巨大的风险去“出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