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不是我不讲义气,而是我真的惹不起(1 / 2)
“余沧海会吸取教训么?”
“如果他吸取教训,回到青城,去了心头的执念,专心修道,还有成为武道宗师的机会,受到后人的敬仰。
如果他贪心不足,执迷不悟,想要伏击林震南,逼问剑谱,啧啧……
你不会觉得我大哥脾气很好吧?
他平日里嘻嘻哈哈,看起来非常的好说话,但那是在面对我的时候。
余沧海和沈家非亲非故,如果他敢得罪我大哥,后果会非常凄惨。
我大哥和我不一样,我在公门,他在江湖,我们讲的是不同的道理。”
沈炼长长的叹了口气:“捕快不必讲江湖规矩,但不是不讲规矩,我们讲的规矩叫做证据,叫做大明律。
无论我多么讨厌某个人,只要他没有触犯大明律,或者没有证据,我就不能对他出手,否则就是徇私枉法。
或许有一些捕快,喜欢用特殊的手段做事,但那肯定不是我的作风。
我有属于自己的底线。
江湖讲求快意恩仇,如果看某人觉得不爽,或者发生利益冲突,就可以动手伤人,黑道白道都是这个道理。
余沧海没在我眼前作恶,没有人告他杀人害命,我对他只有震慑劝勉。
余沧海对我大哥的下属出手,哪怕林震南没正式加入,哪怕是我替我大哥做的决定,也是挑衅我哥的尊严。
就算我哥一刀砍死他,也没有人会多说什么,因为这是余沧海活该!”
风四娘翻了个白眼:“我就是问你他会不会吸取教训,你和我长篇大论这么多做什么?展示你的超高底线?
你和我讲江湖规矩?
我比你大好几岁,我在江湖中厮混的时候,你还在打熬筋骨呢!
你能比我懂规矩?
我见过无数种江湖规矩!”
沈炼砸了咂嘴,心说我还真就比你懂规矩,因为你从来都不讲规矩。
对于不讲规矩的人而言,懂不懂规矩没区别,全都默认为不懂规矩。
规矩。
唉!
我也不是循规蹈矩的人啊!
辟邪剑谱已经到手,在福州玩了几天之后,沈炼和风四娘决定去华山。
一来如果现在回金陵,年前肯定是不让出门的,师父会把人关起来。
二来在福威镖局,提到华山的次数太多,怎么着也该去华山看看。
三来顺路去趟七侠镇,看看老白他们怎么样了,如果没什么大事,就不要干扰他们,一切都顺其自然即可。
……
同福客栈。
往日的同福客栈,虽然没什么精品菜肴,但怎么说也是七侠镇最大最好的客栈,午饭时间,必然宾客云集。
现如今,门可罗雀,毛都没有。
倒不是李大嘴不想做饭,也不是佟湘玉和白展堂吵架,更不是郭芙蓉和莫小贝作妖,而是因为来了一个人。
南宫残花。
佟湘玉的小师妹。
佟湘玉小的时候,曾被送到点苍山七绝宫学艺,后来由于某些原因,离开了七绝宫,这段记忆也被封存。
唯一记得的,便是和自己一同离开七绝宫的小师妹——南宫残花!
以姿容而言,南宫残花温柔端庄,再加上出身于武林豪族,礼仪仪态都是一等一的,按理说早就该嫁出去。
实际上,莫说寻常江湖人士,就算是沈炼,看到南宫残花也只能跑。
这家伙实在是太能折腾了。
当年离开七绝宫的时候,佟湘玉封存记忆,失去炼神修为,南宫残花则是脑子出了问题,成了“小动保”。
简而言之就是
——不许吃肉!
——不许杀生!
这两条看似没什么大不了,做尼姑的需要遵守这两条戒律,可以去恒山派做厨子,或者去慈航静斋清修。
以南宫残花的端庄颜值,还有对于天地自然的敏锐感触,完全有资格加入慈航静斋,可以成为记名弟子。
偏偏南宫残花已然走火入魔,对此形成执念,到了近乎变态的地步。
莫说是吃肉杀生,就连佟湘玉郭芙蓉的毛皮制品,比如貂皮披风,都被南宫残花埋了,可谓是损失惨重。
最关键的是,同福客栈是正经开办的客栈,不是恒山派尼姑庵啊!
这年头有钱下馆子的,哪个不是为了给肚子添点油水,解解馋,让自己更有上班动力?谁特么来吃素啊!
莫说李大嘴的二流手艺,就算少林寺香积厨的大厨,他们的素斋也只有武林豪族感兴趣,比如江南花家。
素斋就不是给普通人吃的。
哪怕到了几百年后,动辄三四千块钱的素斋,普通人如何吃得起?
就算咬咬牙,掏出四千块钱去一家豪华酒楼,谁特么要吃素斋啊!
这钱留着吃肉不好么?
这钱留着吃大闸蟹不香么?
水晶肘子、葱烧海参、干烧鲳鱼、红烧狮子头、炸溜松子黄鱼、滑溜三鲜水蛋、油焖大虾,糖醋鲤鱼……
以上菜品,哪怕在京城八大楼,四千块钱能吃两次,还能剩下几百块。
南宫残花的理念,不说超越时代八百年,就算到了一千年后,那也不是小饭馆的资格,必须是豪华大酒楼。
在南宫残花一系列折腾下,同福客栈半个客人都没有,伙计们肚子里那点油水,近乎被萝卜白菜刮个精光。
沈炼经过七侠镇的时候,白展堂郭芙蓉觉得来了救星,结果沈炼风四娘转头就跑,跑的简直比兔子还快。
我的底线是,别人吃素的时候,我吃肉不吧唧嘴,但想让我吃素,就算少林苦瓜大师下厨,最多只能吃两顿。
沈炼主修炼体,体壮如牛,不吃肉怎么供给能量?吃素身体受不了啊!
总不能萝卜炒人参、白菜炖灵芝、茄子烩何首乌、豆角焖茯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