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意外之喜(1 / 2)
飞云骑赶到雁门郡之时这里还在激战,城池已破,鲜卑骑兵冲入了雁门郡中,不过雁门守军没有放弃,还在抵抗,和鲜卑骑兵展开巷战。
公孙续见状带领飞云骑毅然决然的冲进了雁门郡。
此时的他也顾不得城中有多少鲜卑骑兵了,就是有再多的鲜卑骑兵,飞云骑也要上,军人,保家卫国是天职,是使命。
飞云骑杀进城中后分成了四队,一队由公孙续、弥雅率领,一队由赵云带领,一队由典韦带领,一队由夏侯兰和阎柔带领,四处赶杀在城中劫掠的鲜卑骑兵。
公孙续和弥雅在杀散几波鲜卑骑兵之后,转过一条街道,发现有近百鲜卑骑兵正在围攻几个年轻人。
有一个年轻人身高八尺,手拿大刀,异常骁勇,他身边那几个年轻人先后中刀,被众鲜卑骑兵砍死,只剩他还在死战。
他整个人都像是在血水里泡过了一样,也不知道是自己的血还是鲜卑骑兵的血,此时他的身边躺着上百具鲜卑骑兵的尸体。
公孙续见状立即带着飞云骑杀了过去,那些鲜卑骑兵看到有援军来了,就要跑,但是那名青年抡起大刀就像一个战神一样,挡在那些鲜卑骑兵面前,不让他们逃跑。
很快公孙续他们就冲到了他们面前,因为是巷战近战,公孙续弃枪用剑,疯狂砍杀。
弥雅手握一把特制的唐刀,砍的比公孙续还凶。
飞云骑士兵也个个奋威,一个冲锋就把围攻那青年的所有鲜卑骑兵都杀了。
公孙续打马到了那青年面前,近距离公孙续才看清这个人的脸,只见此人面如紫玉,目若朗星,双眼焗焗有神。
公孙续大喜:这恐怕又是哪个名人吧,刚刚这人展现出的武力妥妥的一流武将啊,会是谁呐,等等,这里是雁门,用刀,难道是,,,,,
公孙续强忍激动的心情,语气平静的说道:“这位兄弟,好武艺,你叫什么名字?”
“吾姓张名辽字文远,是这雁门郡守军中一名百夫长,敢问将军高姓大名,是何处兵马?”
果然,公孙续此时兴奋的都要跳起来了,张辽,五子良将之首,曹魏一等一的大将,武力统帅智力忠诚度样样都是三国武将顶尖行列,是一个完美程度可以媲美赵云的人。
驻守合肥多年,是孙权一辈子都没翻过去的大山。
历史上张辽是188年才跟随的丁原,丁原死后跟随吕布,所以现在的张辽既不是丁原的部下也不是吕布的部下,好机会啊。
“我叫公孙续,我们来自右北平。”
“公孙续!你就是大名鼎鼎的飞云骑建军者,三天内灭杀两大王庭卫队的右北平少将军公孙续。”
“啊,哈哈哈,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张辽兄弟,还能战嘛?”
“能!”
“好,走,我们并肩作战。”
随后张辽就跟着公孙续在城中到处冲杀,有了张辽的加入,公孙续见谁都想干一下子,公孙续不信鲜卑骑兵中有能打过张辽的将领。
战斗足足打到傍晚才彻底结束,这一战飞云骑在城中斩杀鲜卑骑兵三千多人。
战斗结束之后公孙续命令众军打扰战场,雁门郡的守军几乎都打光了,只剩几百人,太守跑了,公孙续成为雁门郡临时总指挥。
“子龙。”
“在,大哥,有何吩咐?”
“带领五百飞云骑士兵上城墙,接管城防。”
“是,大哥。”
“典韦!”
“主公。”
“带领五百飞云骑士兵扑灭城中大火,救出被困百姓。”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