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三章 民国旧录(1 / 2)
刽子手的砍头刀,重三斤三两一钱,长二尺六寸,肩宽背厚刃飞毛,薄口环柄牛皮鞘。
为啥重三斤三两一钱?掌管冥府的酆都大帝,诞辰三月三,天地一人,故而刀重三斤三多一钱。
钱也是宝钱。
宋朝用的开元通宝,明朝用的洪武通宝,清朝用的康熙通宝。都有皇王龙运,邪魔不敢来犯。
二尺六寸长,表示阴阳融洽,六位天官赐福,超度亡魂脱血海。刽子手行刑前,走多少步、穿什么衣,都有讲究,就不一一赘述。
厨子、刽子手、剃头师,三样职业皇帝都不敢得罪。
这三种职业,对技术都有严格要求。
不是说举起刀,一刀砍下去,犯人脑袋就下来了。进过厨房用过刀,皮肉包骨带着血管,又硬又韧,生铁纯钢都砍不进去。
往往刀锋卡在一半,被骨头碎片刮花,拔都拔不出来。
刽子手的看家手艺,叫做“骨缝走刀”。
类似于庄子庖丁解牛里的,以无厚入有间。人的骨骼并非一块整体,内部有缝隙,缝隙外包裹经络,罩着软骨,覆了血肉。
刽子手并不用蛮力。
而以“骨缝走刀”之法,刀锋飞快切入犯人的骨骼缝隙,朝着大腿方向狠狠一拉。
便听一声清脆的“咔嚓”,颈骨连着青花的血管断的干净利落,还有一块皮肉耷拉胸前,赢得满堂喝彩。
姚俞忠也学了唐宣的骨缝走刀。
我怀疑他能从昆仑全身而退,就是施展了类似的秘法。
小小的人体尚有缝隙,何况一座大山?避实就虚,切入虚位,再厚的地基也有风口,所谓游刃有余,合乎天道,大抵便是此类。
刽子手最会骨缝走刀。
人的脖颈后面,有一条“骨线”,用手摸一摸便知。大概在后脑勺凹陷的地方,下三指宽,把脖子伸出去,便可摸到两块微微凸起的颈椎,中间有一条缝。
刽子手从来不磨刀。
电视剧里,砍头时候刽子手拿把刀坐在旁边磨,那纯粹扯淡。刽子手不磨刀,磨刀就要死家人,破祖坟。
砍头的时候,让人在前面抓着犯人头发,把脖子伸出去,露出骨线。
刽子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刀锋顺着骨线往里一划,人的颈骨便断了,且光滑如镜,血也不会喷到自己身上。
当然,也有例外的。
西太后处死戊戌六君子时,让刑部找了一把前朝老刀。
自打铸造搁到现在,四百年就没磨过。刀刃比刀背还厚,远远看去锈迹斑斑,跟铁棍一样。西太后恨极了谭嗣同,要唐宣的老师用这把刀执刑。
太后懿旨,唐宣师傅不敢违背。
解了刀,他师傅自知大限将至,便把衣钵传于唐宣,并劝他改行。
原来,以前君王有道,处死的都是该杀之人。现在世道混乱,颠倒黑白,刑台杀的都是些无辜善良,满怀热血的义士。
若将来反攻清算,刽子手杀了那么多忠良,也算为虎作伥,必遭报复。师傅好心劝唐宣改行,可唐宣舍不得这口香饽饽。
旧社会不像现在,他除了骨缝走刀,也没别的手艺,不干这行吃啥?
师傅长叹一声,捧着太后御赐宝刀走上刑台。
那刀的刀刃满是破口,坑坑洼洼如同锯条,乃是西太后刻意吩咐过。
即使刽子手动作再快,一刀也切不开骨线,好叫犯人受尽折磨。尤其最后处死谭嗣同,连砍了三十三刀,完全是用铁棍把人的脑袋从脖颈砸下来。
当时百姓无不变色。
这哪是砍头,是锯头啊!
碎肉骨屑飞了满地都是,好几人活活吓尿。唐宣的师傅因此砸了招牌,不多久便病死。
之后唐宣接了师傅衣钵,处死江湖上有名的“金天牛”。
此人乃飞盗。
盗门中赫赫有名的豪侠,与燕子李三齐名,善打地洞,破院墙,为人仗义,大江南北颇有名望,与我家太爷是莫逆之交。
金天牛潜入皇宫,欲盗了皇帝宝玺搭救革命党。
事败被捕,下了刑部身受酷刑。盗门屡次策划营救,均不曾得手。如此反反复复拖了三年,刑部老爷害怕再遇见劫狱,便让人砍了金天牛一根拇指,画押认罪。
定在秋后,押到鹤年堂北边的菜市口,一刀给砍了。
主持行刑的,正是唐宣。
当时张四太爷出面,求唐宣给金天牛留个全尸。广州的焦四也修了书信,请唐宣看他面子,给金天牛一个痛快。
唐宣满口答应,收了钱,却没办事。
刑部老爷恨透了金天牛,对这种三番五次潜入宫廷盗宝的巨枭,刑部授意唐宣,按谭嗣同的路数,慢慢锯了金天牛的脑袋,震慑绿林。
唐宣两面三刀,第二天上了刑场。
金天牛凸起太阳穴,眼如金铃破口大骂。
他不服满清高压统治,早就剃了头发。再加上夏日被捕,头顶生了烂疮,往外流脓水,没人敢伸手摸。又没毛发,没法逼犯人伸长脖子露出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