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三章 财政之道(1 / 2)
驿站的官员,负责民驿的传递,沟通物流,这可以带动地方贸易的发起。
教育的官员,负责基础教育的建设和管理,以及普及识字等基础教育。这是一国之根本,可以提高综合国力。
医疗体系的官员,负责基层医疗,保证大乾的政治口号,救国救民,维系基层百姓的健康。
巡检官,负责治安缉捕,律法专员,管法律宣传和“公告”,类似以后的检察官。
还有听起来像是主官的公署专员,实际他只管三件事,一是上传下达,包括朝廷和上级政令的讲解,本地民情联络和上呈,一是户籍登记,一是监察其他官员。
此外还有农业专员和商业专员,农正管农业规划、技术推广和田亩核查登记,商正则是推动工商发展,核查登记本地工商户,这就是楚行规划的公署诸官。
这些人里,真正担负管理职责的就是公署专员、巡检和农商专员,但他们的职责也是有限的。
公署专员的户籍登记着落在保甲制上,只为巡检和农商专员提供基础资料,巡检无定罪之权,农商专员也无收税之权,都只是立足于基层的服务和信息掌握功能。
如何保证这些基层官员能尽责尽职,做该做的事,不应付,不造假,除了专员的监察之外,还将基层民人的相关活动,比如买地创业的法理依据等事务,由过去到县衙备案,分散到基层公署,而且还拆分出户籍、田地和工商等细项,这就是一项公共服务。
毕竟官府和朝廷在理论上要代言公正,民人买房置业分产,必须要找中人,如果中人里没有官府,官府也将不会给他提供法律保障。
借着新朝核定田亩和作坊商行等产业归属的行动,由此来确立民人私产,也是一桩强制将民人纳入新朝体系的“群众大运动”。这个造反者独享的好处,楚行当然不会说破。
听了楚行关于公署的设置,大乾内阁和六部的官员都还很迷惑,这像是官么?
将官府进一步推广到县以下的基层,楚行就是要将原本明朝治下的社会当作铁矿石,丢到炉子里,鼓风翻搅,让空气中活跃的氧成分跟矿石里的碳和杂质化合,从而将其冶炼成钢。
“那么,到底谁来收税?还是县官么?”
县之下规划如此细致,让众人都感觉,县一级的官府也再难保持原有的架构,这变动已经难以把握,只好开口问楚行。
“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先回答,到底地方和中央该怎么分税?”
楚行终于绕了回来。
地方和中央该怎么分税,又扯出了另一个大问题,要分的蛋糕到底有多大?
有细心的官员粗粗一算,摇头连连。
大乾所控地域,以百县计,官府下乡后,到时就是近万官员。
算上官员俸禄,外加公所开销,怎么也得二百万两银子,而富裕一些的行省,一地在伪明统治时,每年向户部上解钱粮也不过七八十万两银子,这不是怎么分的问题,是根本就不够分。
在场不少官员是扬州府、苏州府、常州府、淮安府、凤阳府之前明朝衙门的官员,这些官员在官场的时间久了一些,虽然执行力差了一些,但是好在看问题,其实相对于年轻的官员更加全面。
没等楚行说话,一名山阳出身武举人出身的官员,唤做陈启新,起身便反驳了他。
陈启新虽然只是个武举,但是其人颇有才华,在大乾攻占凤阳府时,被遴选为官。
甫一加入大乾,便上书楚行,认为天下弊病,科目、资格、行取考选。
文章洋洋洒洒,看的楚行颇为欣喜,认为这是天下少有的改革派,便调遣到了扬州,做了兵部给事中。
而其人做事,却是兢兢业业,便是胡爷也非常认可。
此时,陈启新便道:“地方杂派呢?杂派都还有正式和非正式的,先不管是谁收了,也不管工商那一部分,
伪明时,沿海的省份每年要缴纳将近三百万两银子,这还不够分?”
这事楚行自己就知道,对民人来说,正税都还是小头,杂派才是大头,杂派里还摊着官员的索取。
更要命的是,中央所要的正税很难对得上实际情况,对地方来说都是定额税。
而地方自收的杂派,却能一层层接近真实情况,害民最大的一层,其实还是乡绅,因为他们最熟悉真实的“税源”,这就是一路搭车下来的结果。
将正税和杂派当作一块大饼通盘考虑的话,问题就不止是怎么分,而是要先回答官员们所问的“怎么收”这个问题。
很多杂派是收到吏员乡绅腰包里去了,官府可没收到。
让地方和中央分税,只是楚行治政构想的表象,根本目的是融解过往的儒法社会架构,逐步推动地方有限自治,而这就需要另一项措施来配合,那就是地方议会。
但眼下还远不是时候,楚行的安排是先打下基础,将儒法社会原本的自治引导到近现代国家的地方自治上。
“许每乡镇区民人自设民会,由当地有产之户自己推选民会代表。摊丁入亩后,除开按田亩征收之正税,其他杂派我们定下具体名目,分摊到每县乡镇区,由民会代表们自己商定其中细节。”
楚行淡淡地将摊丁入亩的实际操作也说了出来,之前说了官府下乡,官吏一体,看似动作大,变革却不如这一条大,这才是颠覆过往儒法社会的决定性一步。
众人初时不觉得太过惊诧,一来之前这过程是隐于表面之下,原本地方官借乡绅吏员之手征税,过程的实质也是如此,二来这跟之前山东的行事手法一般无二。
可仔细想下去,越想越觉得深不可测,连陈启新都皱眉道:“这不是许民人勾结,对抗官府么?若是串联起来,决意不缴,怎生是好?”
楚行耸肩,不缴?
个人不缴,有民会,有官府,这不是问题。
如果民会决意不缴,就不设公署,不给民人定户籍,不管他们的治安,不给他们裁判执法,实在不行,也可以解散民会,重新推选,法子多着呢。
再说缴皇粮是华夏民人千百年来的传统,有产之户一般也不会径直不缴,而是要争论缴多少,缴的钱是什么说法。
这好办,设县民会,让每个乡镇区民会推选几人,组团跟县里官府讨价还价,这样乡镇区民会也能跟县级行政机构连在一起,再不需要官府隔着乡绅吏员一层去征税。
有了民会,民人就有了一个工具可以说话,虽然只是针对地丁钱粮,只是分散于县下的乡镇区,却是一个开端,就让这民会以后慢慢壮大,在未来能成为真正的地方代表吧。
“就怕这民会成恶绅害民之器……”
有熟悉乡间民情的官员很担忧,以实情而论,这样的民会,多半是为乡绅把持,到时候他们压榨起乡民来,会不会比以前更理直气壮?
“所以才要进一步官府下乡,官吏一体。有官府在乡,才能维护公平正义。有官吏一体,往日沉于县乡,与乡绅勾结的吏员才能浮出水面,受地方和中央直接监管。同时我们也要订好民会章程,从中央到地方两个层面来监管民会的正常运转,不让其被恶绅把持。民会代表,终究是民,其他民人,借着民会,总也是个抗衡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