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少爷的变化(1 / 2)
伴随着吴青梅刚会走路的同时。
新中国成立了,随后而来的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的目标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即变“地主所有,租佃经营”的土地产权制度为“农民所有,农民经营”。
土地改革的具体方法是以乡或者相当于乡的行政村为单位,在原耕地的基础上,按土地数量、质量及位置远近,用抽补调整方法按人口统一分配。
吴家全部的私有土地分给了农民,同时吴家小少爷家也按人口数量分到土地。
吴继文从此彻底结束了“少爷”生活!
吴少爷不相信这一切,在房内闷坐了几天几夜,心急如焚的黎氏不知所措,正好大弟来看她。
“何家抬呀(怎么办呀?老弟,你姐夫哈家(傻了!”
黎祝勤比姐夫吴继文岁小一岁,是黎家的长子,长大成家时也是父母包办的婚姻,但黎祝勤看得开,对妻子很好,黎祝勤相信:“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黎祝勤原先随父亲做生意,解放后因有文化就参加工作,现为在他们那边的当文书。
黎祝勤走到姐夫身边,看到垂头丧气一脸懵逼的姐夫:
“姐夫,你天天在屋里,都不知道外面变天了,现在是新社会了,你怕什么呢?你有文化,可以去工作,比如文书,教师,会计等,国家刚成立,需要有文化的人!”
吴继文翻眼看了大舅子一眼,转身蒙头而睡。
黎祝勤看到“烂泥扶不上墙”的姐夫,厌恶的看了一眼,看了看手中的报纸顺手放在桌上。
“这是一些报纸,你看下,别弄丢了,要还给我给(的。”
吴继文除了读书写字,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妻子黎氏双眼瞎,儿子才十岁,只好把土地租给同村人种,水稻收割后分点谷子。
出租田地分到的谷子只有几百斤,只能让大女儿去田野找来的野菜一起煮稀饭,吴继文家一日二顿稀饭,而且一人一碗。
就这样吴继文一家又挨了二年。
1952年,吴继文觉得出租自家土地的那点租谷不够一家人吃,就把所分土地卖给了同村人。
吴继文家的现象不单是吴继文一家,在广大农村是普遍的。
土地改革后农业生产恢复发展和农村生活得到改善的同时,一些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
由于农民的劳动能力经营水平和农业技术各不相同,所以农户收入水平必然有差异,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贫富差距,因此农村中出现了富者买贫者土地的现象,农村的阶级有了新的划分。
此外土地改革后,以农民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经济,生产规模小,经济实力单薄,生产手段趋于分散,不能满是实现国家工业化对粮食和原料的要求为了生产发展,同时国家也很难对大量分散的个体农户进行计划指导,这就使农民私人土地所有制同国家工业化之间产生了严重的予盾,农村土地制度的再一次变革己无法避免。
1953年,第二次士地改革,把土地农民私有制改革为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
互助组,就是各户的土地并没有合到一起,只是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打破了家庭的界限,在各个生产环节上实行互助,各户土地上收获的农产品,归各户所有,是需要根据地再来分担生产的共同费用,以及结算互助问的互助费用,这是一种不改变生产资料的归属,劳动者通过生产过程的协作,来解决生产要素分布不均匀的经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