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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回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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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的春天,我从父亲的遗物中拿出一把闪耀着金光的大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没有任何亲人在的小村庄。

没有了田地和树林,我仅靠着手头的积蓄和一些木工活计,在西阿庇城度过了一年。

来年的春天,当雨水节刚刚落下帷幕,随着急促的号角声,城中顿时战火纷飞,烟尘和火焰伴随着人们的尖叫冲入我的脑海。我收拾着东西准备跟着人群出城避难时,一个小孩的喊叫声惊动了我。

我看向了声音发出来的地方,那里有着一个玩弄火焰的人,一只手正提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人们看到他的时候,尖声叫着,拼命朝反方向挤去,也有人摔倒了,人们一个踩踏着一个,甚至有人因此恼羞成怒大打出手。

混乱与无序。

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小孩被烧死,看着无数的人被杀死,我只能无能地跟着人群离开了这座城市。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冒险者,他们捕猎魔兽,或是完成其他的委托,以此为生。有的人认为他们是佣兵,有的人认为他们是强盗,也有的人认为他们是一群粗鲁的野蛮人。

然而当我离开城门的时候,看到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手里拿着熠熠生辉的剑,和那些杀人放火的魔王军成员战斗时,我才意识到:冒险者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如果没有他们,这座城市真的会有人幸存吗?

来到席欧丝城后,我成为了冒险者。柜台的接待人员说,每当灾难发生之后,就会有很多人成为冒险者,不仅是因为维持生计,更是因为对冒险者的观念发生了变化。

同年,我跟随着赫溪的志愿军把西阿庇城收复了。当志愿军解散的时候,一部分人加入了赫溪的军队,一部分人留在了西阿庇城,我和布雷斯特一起回到了席欧丝城。他问我说,要不要一起创建一个小队?我问他说,你想过取什么名字吗?

他站在吟游诗人旁边沉思了一会,随后说,“就叫“孤风”吧。”

马尔尼特,斯图卡西斯,都是我们在这座城市遇见的好朋友。所谓孤风,其实都是无依无靠之人,也正是因为因为举目无亲,我们比其他小队更敢于冒险。

但是无论冒险到了到哪个地方,我们都会回到这座相遇的城市。约摸十二三年前的冬天,我回了一趟西阿庇城,也顺路回到了曾经的那座小村庄。三天不到,我就越过小虚无山脉,回到了席欧丝城。

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早已把这座城市当家了。或许是它的环境,或许是它的氛围,但是那一草一木,都是我最爱的风景。

约十年前,斯图卡西斯听说魔狼平原上有猪灵出现后,连忙推脱了当时所有的委托,带着我前往了魔狼平原。我也在斯图卡西斯研究猪灵族的时候认识了猪灵族的少女阿尔玛。

“猪灵族的智力不够,即便是成年的猪灵,所拥有的也不过是一个十来岁小孩的智慧。”斯图卡西斯看着猪灵族中智力偏高的阿尔玛,“如果从小以人类的社会准绳教育猪灵,会怎么样呢?”

于是,我第一次欺骗了阿尔玛,将她带到了席欧丝城内。她对席欧丝城并没有任何的抵触和不适,还很喜欢这里的生活,也没有对我的欺骗有太大的反响。

“这个世界,居然这么美丽。”她拿着小小的气球,在拱门下笑着,就像是一旁盛开的花朵一样。

夜晚的咕噜湖是很好看的,花朵像是海洋的延伸,而萤火虫是海面上倒映的点点星空。她抱着双膝,想要用眼睛记录下这一幕。

然而,一切都毁了。

周围人的指点,冒险者公会会长一再的劝告,我们只好带着回响之石,和阿尔玛重新回到了魔狼平原。

突然出现的狼王漠视着地面上的生灵。狂风夺走了所有的声音和视线,我们迷失了方向。在褐色的砂土之中,我隐约看见了一只爪子。

随着一声惨叫,血液混合着沙尘飞溅在我脸上。很可笑吧,明明拿着守护之剑,却守护不了周围的人。

阿尔玛死了。

我无法不自责。如果我再坚强一点,没有带她来魔狼平原,如果我再变强一点,足以将狼王杀死,如果一开始我就没有遇见她……

回城的路上,所有人都沉默不语……而“孤风”,也在不久后解散了。我知道,那都是因为我一直的消沉和时不时涌上的恼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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