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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天不生我李淳罡,通天爽的一批!【求全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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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有个白狐脸儿,佩双刀绣冬春雷,要做那天下第一;

湖底有白发老魁爱吃荤;

缺门牙老仆背剑匣;

山上有个骑青牛的年轻师叔祖,不敢下山;

有个骑大猫扛向日葵不太冷的少女杀手;”

“江湖是一张珠帘。大人物小人物,是珠子,大故事小故事,是串线。情义二字,则是那些珠子的精气神。开始收官中。最终章将以那一声“小二上酒”结尾。”

初看《雪中悍刀行》的简介,带给通天教主的印象并不深刻。

并没有《弹指遮天》那种星空浩渺沧桑的感觉,给人极大的冲击感。

可是细细品味这道简介,似乎能看到繁华的人世间。

客栈酒楼内充满热闹的景象,来来往往的江湖客,每个人的背后有着一段普通或者不普通的故事。一声“小二上酒”的声音,拉的极高。

蓦然间,通天教主回想起来。

在前辈宁城的同福酒楼,似乎里面的小二与老板,都是非同寻常的人物?

毕竟宁城的灵宠是东皇太一,女仆是上古祖巫玄冥。

宁城开设的客栈,里面会是凡人吗?

联想发散的有些渺远,落定心思后,通天教主聚精会神的看起这本《雪中悍刀行》

“这部书似乎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为何前辈会将这本书推荐给我?”

通天教主看完开篇,并没有发现里面有任何独特之处。

“前辈神机妙算,一言一行皆有莫大深意,说适合我,那定然有适合我的地方。”

通天教主耐着性子,继续读下去。

“黄昏中,官道上一老一少被余晖拉长了身影。

老的背负着一个被破布包裹的长条状行囊,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弄个破碗蹲地上就能乞讨了,牵着一匹瘦骨嶙嶙的跛马。

小的其实岁数不小,满脸胡茬,一身市井麻衫,逃荒的难民一般。”

看到书中此处落笔,通天教主会心一笑。

“简介中的背着剑匣的老仆出场,他身边的莫非就是书中主角,北凉王之子!”

习惯了看《弹指遮天》中主角叶黑的种种逆天行为,一步步登临高位。

再看《雪中悍刀行》主角徐年出场便是北凉王嫡子,权倾天下,通天教主顿时有耳目一新感。

“主角徐年出场便是巅峰,众多高手护卫,权势滔天,已经不需要奋斗逆天,写此等人物作甚?”

相比于《弹指遮天》中叶黑的逆天征伐,看的让人热血沸腾。

《雪中》中徐年做个富贵纨绔14子弟,让通天教主看不太惯。

不过徐年这个北凉王世子,其实也并非是酒囊饭袋,论心机手段还是有的,出门行走六千里,坑蒙拐骗,偷鸡摸狗的事情做了一大堆,这样的人设,却是让人感到有趣。

“有意思,有意思,有意思!”

越是往下读下去,通天教主眼睛中的眸光越亮。

不知道为何,《雪中》这部书,虽然没有《弹指遮天》看的让人热血升腾。

可是却有将故事娓娓道来之感,不知不觉中,慢慢的抓住人的眼睛。

“我便知道这位邋遢老仆定是为绝世高手。”

看到徐年身边的老仆和湖底的白发老魁激战,通天教主兴趣渐渐点燃,直至看到缺门牙的老黄前往武帝城挑战王仙芝。

“书中王仙芝乃是天下第一等高手,缺门牙的老黄去挑战,该不会......”

通天教主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可是缺门牙的老黄还是去了,八剑齐出,丝毫奈何不得那位人间无敌的不世武夫,在最终第九剑,轰轰烈烈,璀璨至极,虽未伤到王仙芝,可是斩灭其一段袖口,让王仙芝记住姓名。

那第九剑,名为六千里!

取自于随徐年游历三年六千里,他言语不多却能说出质朴的道理,喜欢露出露风的门牙。

老黄临终前屹立不倒,身面向北,留下一句遗言:“来,给少爷上酒!”。

“可惜,可叹,可爱!”

看到书中衍化老黄身死前的那一幕,通天教主在心中留下遗憾,可自己也彻底陷进去。

“《雪中》这部书,似乎有种魔力般,将一个大千世界的人物栩栩如生描绘出来,哪怕是再小的人物,都有自己的性格,喜怒哀乐,藏着一段故事和过往。”

“这哪里是写书啊,前辈分明是写人间红尘!”

通天教主越看越是感慨,觉得书中每个人物都够立体,都够鲜活。

比如他看见了同样是剑道巅峰的人物,那位挑战无敌王仙芝不死,名列天下第二的桃花剑神邓太阿。

不同于背剑老黄的憨厚,忠诚。

邓太阿倒骑毛驴,提一根桃花枝,有剑仙风流,肆意直爽。明言并非不屑佩剑,只是天下少有值得他出剑的对手。三战王仙芝。次次全身而退,让天下练剑者自豪无比。

通天教主还看到其他精彩绝伦的人物。

一身青衣的曹长卿,落魄西楚士子,文武双全,棋局号称收官无敌,精通百家之学,排兵布阵可与西楚军神争生死。

如此风流风流人物,在西楚破灭后,应该潇洒无比,可为了复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三度从容走过离阳王朝走廊,一度曾接近皇帝百步,后在皇城外由儒道转为霸道,皆是为了他心中的复国之愿与他心中有愧的女子。

还有那衣僧人李当心。出自两禅寺。深不可测的得道高僧,曾以手指在“金刚镜面”上刻出纵横十七道,与黄龙士对战而不败,一怒踩出了一百零八金刚印,天下无人可破其金刚境。

如此强悍人物,心中无佛,皆是因为记挂着那位让他秀色可参禅的妻子。

还有那位碧眼内阁首辅张巨鹿,生前大门朝向寒门是为天下,死后不得善终以警示寒门学子也是为她天下,生前斗徐骁是为天下,死后帮北凉还是为了天下,这才是真正以天下为己任的读书人。

鲜活的人物历历在目。

酣畅淋漓的故事,读起来恨不得当浮一大白。

品读《雪中》,通天已经完全看入神了,记得那些鲜活的人物事迹,甚至要比看主人公徐年冒险更加畅快。

“我已经明白了这部书的真正意义,世间百态,人间红尘,这完全是不同于《弹指遮天》的好书!”

“我那些洪荒历练,相比于这些还远远的不够!”

通天教主已经被《雪中》的剧情给彻底吸引,不过内心还是未理解宁城推荐给他的真正用意,直到.........他看见了那个披着羊皮裘的断臂老头。

回望一幕幕鲜活的人物场景,李淳罡的那一声剑来,最让通天教主感到酣畅淋漓,神清气爽。

“轩辕大雪坪上李淳罡大声道:“剑来!”徽山所有剑士的数百佩剑一齐出鞘,向大雪坪飞来。龙虎山道士各式千柄桃木剑一概出鞘,浩浩荡荡飞向牯牛大岗。”

“两拨飞剑。

遮天蔽曰。”

“这一曰,剑神李淳罡再入陆地剑仙境界。”

尤其是当看到李淳罡喊道:“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时候,通天教主感觉一股热流涌动在胸膛。

“好肆意,好霸气,好个李淳罡!”

通天教主心潮澎湃,恨不得拔剑而起,只因为他在书中李淳罡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李淳罡经历过巅峰。

当年他驰骋江湖,一人一剑一青衫,武帝王仙芝亦不过是众多仰望者之一!天不生我李淳罡,万古剑道长如夜。三尺青锋木马牛,斩得天地,斩得蛟龙,一剑开天门,一气之外更有两袖青蛇。

他也经历过巅峰。

当年三清立教证道成圣,受到洪荒亿万生灵膜拜敬仰,执掌诛仙剑阵,圣人难敌,截教更是万仙来朝,成为洪荒第一大教派,威势风头无量。

李淳罡经历过低谷。

五十年前惜才而败给王仙芝,任其折断木马牛,错手杀心上女子,又被齐玄帧乱了道心,与隋斜谷互换一臂。这剑神老头儿放下天下第一的名头。

他也经历过低谷。

紫霄宫外,兄弟情谊,三清之名如烟消云散,遭受天道算计,为求一线生机,自废圣位,惹来洪荒诸多大能觊觎和暗地里嘲讽。

李淳罡一念之间,重回陆地神仙境界。

他能够重回巅峰么?

通天教主不禁在内心中思索。

李淳罡为什么能在大雪坪上,一念之间重回陆地神仙境界?

对于那位天下第一的老剑神而言。

木马牛被折算什么,齐玄帧乱他道心算什么,隋斜谷换他一臂更算什么。

可是心爱的绿袍儿被他错杀在怀里,才是真正的执念。

那时心乱了。他再也拿不起那把剑。

区区一座听潮亭而已。北凉王府禁卫森严,可这拦不住他李淳罡。拦住他的是他自己的画地为牢,是思念,是对绿袍儿的愧悔,是对自己的困愤。

而在轩辕大雪坪上,看见撑伞的那一幕,李淳罡才彻底放下执念,明白了挚爱绿袍儿的不悔。

自那一日李淳罡重回陆地神仙境。

天下第一的名头,说拿起,便拿起!

看着李淳罡,通天教主已经明悟了,前辈宁城让他看这么本书的真正含义。

“前辈这是想要借李淳罡重回巅峰的过程,指点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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