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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流行与罪恶 [求鲜花、评价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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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下车以后找了一个公共厕所,在厕所里面脱掉身上的西服,换上一件绿色的仿军服,还是四个兜的干部服。

腿上套上一条土蓝色的“的确良”的薄裤子,脚上换上一双解放鞋。

这套行头一换上,刘军~转瞬间就变成了一个土鳖。

要说早个两三年,刘军这一身还是非常时尚,能引起乡下女孩子偷偷看你,又假装害羞的套装,现在就不灵了。

1974年已经出现流行穿大尖领子的衣服,1975年流行穿家制的卡其喇叭裤,1978年时兴穿蒙着尼龙布衫内衬定型棉的外套。

因为压抑太久的心里早已渴望服饰的改变,因此面对突如其来的“奇装异服”,人们感到了惊喜,意外地惊喜。

思想开放的女孩子则褪去了暗淡灰色的外衣,穿着色彩鲜艳的编织毛衣,留住自己的美丽。

同时也在用行动呼唤服饰的变革,呼唤服饰春天的到来。

现在走在大街上,就是五颜六色对单色的碰撞,也许是单色的太久了,现在新出的衣服,很多都是格子状,五颜六色的。

广市紧邻香市,受外来流行文化的影响也是最快的,特别是去年日国的一部电影《血凝》被引入进国内,里面女主角大岛幸子高领毛衣,还有男主光夫的风衣,立即在国内刮起了一股旋风。

风衣,不是人人都能买到,但是毛衣就不同,现在的女孩子基本心灵手巧,织毛衣对女孩子来说是必备的技能。

“刘军,从你的‘战友’那里蹭完饭了?真羡慕你啊,还有地方蹭饭,我们只能老老实实吃食堂。”

刘军抓了抓自己的后脑勺,腼腆的笑了笑,没搭理李凯酸溜溜的问话。

“刘军,别搭理他”,躺在自己床铺上看书的马辉冲着刘军说道:“李凯就是那德行。”

“我说李凯,刘军可是老小,你不要再欺负他了。”

“胡说什么,谁欺负他了,我是真羡慕他有地方蹭饭,食堂里那饭菜没滋没味,一点油水都没有。”李凯急咧咧的说道。

“没油水,你就打荤菜啊,荤菜有油水。”

“荤菜是我能吃的起的?我不比你们,我乡下还有老婆孩子呢,我得把粮票和钱省下来寄回去。”

李凯也是从乡下直接考上大学的知青,家里早年的条件还过得去。

刚下乡的时候,根本吃不消干农活,幸好被他现在的老婆仔给看上,经常会帮着他干农活。

刚开始李凯是看不上他老婆的,他喜欢的是和他一起来插队的另一个知青。

只不过那个知青,在那里没呆多久,就被家里想办法给调去农场了。

农场可比村里的条件好太多了,农场里面耕作,不但半机械化,劳作轻省一点,而且算是职工,每个月有18块的工资。

暗恋的人走了,受不了繁重农活的李凯也就死心的跟他现在的老婆好上了。

李凯这人嘴上没什么好话,可能是这些年在乡下,心里憋着太多的委屈,就要找个人好好刺刺。

刘军对李凯的话,也从来不放在心上。

他能理解李凯这种人,学校里面像他这样的人不在少数。

很多都在乡下有老婆孩子,可和李凯不同的是,大部分都选择性的遗忘了还在乡下的老婆孩子。

好不容易考出来了,还不要走向新世界,再重新找个志同道合的“革命伴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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