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联:她和他的恋爱物语 壹(1 / 2)
这是自东方胥‘夜袭’之后,关于楚渔歌和飞鸟凌云之间感情的小插曲。
话说,自从知道自己那奇特的睡姿之后,第二夜两人有没有尴尬?
“姐,我觉得嘛,咱俩男女有别,总睡一个房间也不大好。”凌云曾和渔歌单独谈过。
“你觉得我们有多余的房间吗?再说了,这个房间够大,住两人没问题的。”渔歌驳回了凌云的意见。
“那起码也别睡同一张床吧,这总难免让人误会。”毕竟被那么多人误会过了。
“你很在乎别人的看法吗?你不是这样的人!”
凌云沉默了会:让他说句真心话,他也不想放弃这个亲密时刻。
“再说了,你打算睡哪?不要告诉我你打算打地铺,你是个医生,知道这样做不好!”渔歌追击。
“但是,我们好歹也二次发育了,如果就是朋友,这样真的不好!”凌云已经不能组织语言了。
“为什么?”渔歌反问道——她的眼中带有戏谑。
“这,这不大好说吧……”
“果然啊!小飞鸟你想对我做什么吧?”
“不是!绝没有!”
“那就是我没这个魅力啰?”渔歌假装失落。
凌云的心中所想的:完了,被她套话、绕死了!
虽说在外人——像是东方鸿恩他们,凌云完全可以作为一只狐狸,而在和渔歌相处时,他就只能当一只可怜、无助的小飞鸟,被一只狡猾的狐狸盯上,无法挣脱。
“所以说,”渔歌见凌云迟迟不说话,“要吗,该怎样就怎样;要么自己去走廊打地铺——如果你觉得那样更有面子。”说完,就往杯子里一钻,留出一半的地方,无声的询问着凌云的答案。
“再怎么样也不能在走廊打地铺!”凌云暗骂道。
从心吧!该怎样就怎样吧!
至于渔歌,虽然凌云是背对着她,所以看不到她的脸,但渔歌那种狡猾中带有一点欣慰的笑容,足够让他后悔许久。
凌云背对着渔歌,就是怕自己把持不住——毕竟二人都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加上对方真的很好!而自己在百草堂得到的教育,不允许自己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除非二人已然成婚。
那么渔歌呢?她哪来这种想法!只要不伤天害理,人与人间为什么有那么多拘束呢?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渔歌恶作剧般的,从后面紧紧抱住凌云那纤细的腰,然后是凌云的一声轻轻的惊讶。
其实吧,就说趁早表达自己的心意,不就没事了吗?关键不是两人都对对方有好感——凌云若不喜欢渔歌,他哪会义无反顾地陪她走?渔歌若对凌云没有感觉,她会允许他和自己同床共枕?他也肯答应?
问题就是:在渔歌看来,自己是个没父母的孤儿,人家凌云好歹是大家门户,万一万一人家不答应呢?自己多尴尬!在凌云看来,他就是害怕被拒绝,那么惨招拒绝,倒不如只做朋友。何况两人一直拿事业做理由,强迫自己忘却爱情,但,怎么可能呢?
这一晚两人都没睡好,都在想自己与对方的感情问题:都想踏出那一步,又都不敢踏出那一步。
“小飞鸟,睡了吗?”大概是半夜时分,渔歌忽然小声试探道。
“没有,睡不着。”凌云诚实的回答。
“要不,我们出去逛逛?”渔歌深吸一口气,她已有了计划。
“好的。”凌云起身穿衣,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户照了进来,撒在渔歌的头发上,银白得温馨。凌云心想:“真美!”
轻手轻脚的,走出家门,没有吵醒一人。
并肩走在路上,终点在哪、路在何方,这些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与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
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但是,下雨了——蒙蒙细雨!
“那里有小卖部,我去买伞。你在这片树荫下等我”不等渔歌说些什么,凌云就自顾自地朝那唯一的灯火处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