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窃神者?来自同人作的齐木楠子【求自定】(2 / 2)
可是,现在,这么久了,林晓岚那家伙,居然还没有出来。
这不对劲啊。
晓岚,莫非你已经变了?
视好处如粪土了?
不,这不是你,这不是我认识的林晓岚。
中二病少女:啊……
中二病少女:我在查资料。【苦笑】
恶魔女王:查到没有?
中二病少女:女王,你也在我的世界啊,你也可以查的。【苦笑】
恶魔女王:我不能抢你好处啊。【抠鼻】
莫甘娜的确在林晓岚的世界,甚至她想查,只需要一个念头,她就能查到所有她想得到的信息,甚至比林晓岚还要完整。
不过她没有。
因为她从心底里真的将林晓岚当做是自妹妹的。
更何况,这种给新人发文件,本来就是林晓岚的工作,她干嘛要抢?
难不成她莫甘娜也沦落到找新人要好处的地步了?
她还没有落魄到这种程度。
要知道,她可是立志要成为程洛的王后的。
堂堂王后,找别人要好处,我还要脸不要?
中二病少女:哈哈。【苦笑】
中二病少女:这次,恐怕我搜到的答案,与事实会有所不同啊。【苦笑】
齐木楠子,这个名字对于其他人来说,很陌生。
但是对于林晓岚这个死宅来讲,并不陌生。
甚至,还很响亮。
只是,只是。
齐木楠子只是主角齐木楠雄的一个伪装身份啊。
而不是真正的齐木楠子啊。
而加入他们聊天群的齐木楠子,是真真切切的齐木楠子,而非齐木楠雄的伪装身份。
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加入他们聊天群的齐木楠子,很有可能出自某一部同人作品。
而刚才,林晓岚一直在搜索的,正是同人作。
很可惜。
她搜不到。
无论她怎么搜,都搜不到符合齐木楠子特征的同人作。
用户:齐木楠子
昵称:齐木楠子
标签:窃神者
等级:五阶
特权:无
……
窃神者,你能给我解释解释,这是什么意思吗?
正作的齐木楠雄虽然很厉害,但是也仅仅是一个超能力者啊,什么时候变成窃神者了?
齐木楠雄的灾难世界,有神这种生物吗?
哦,不对,可能有。
林晓岚突然想起了原作里,那个被成为被神眷顾的女孩,真正的玛丽苏少女,照桥心美。
照桥心美的存在,可能印证了齐木楠雄的灾难世界应该是有神的存在的。
只是,原作里的齐木楠雄也没有窃取神权这一个设定啊。
他只是一个挂逼。
你说后续剧情?
扯犊子吧,都完结了,哪来的后续剧情。
还有,齐木楠雄的灾难,这番本来就是一个搞笑番,哪来窃神者这种一看就知道是热血番套路的设定。
这不是扯犊子吗?
作者就算是脑抽也画不出这种操作吧。
一看就知道是那个三流同人作者的手笔啊。
而且很扑街的那种。
甚至可能被404的那种。
因为,她根本就搜不到啊。
甚至林晓岚动用了超级基因系统,也还是搜不到有关的讯息,一丁点都没有。
除了404,还能有什么解释吗?
靠。
……
齐木楠子:嗯?我的形象与幻想作品有所差异吗?【思考】
云顶霸王:有差异?同人作?【摸头】
中二病少女:嗯,差异很大。【苦笑】
齐木楠子:能找到吗?
中二病少女:找不到,可能那个同人被删了,和魔王大佬一样。【苦笑】
齐木楠子的情况和程洛一样。
不过,齐木楠子的情况好一点,至少有个原作,有一定参考意义。
至于程洛,算了。
不说也罢。
齐木楠子:这样啊,麻烦您将原作上传,规矩我懂。【点头】
规矩,这个她懂。
根据聊天群小说设定,她需要给主角一些好处。
虽然齐木楠子在群员资料中了解到,林晓岚并不强制索要好处,她也没有把他们当工具人,反而以一种朋友的态度与他们交流。
这也是为什么这个聊天群的气氛一直很好的原因。
作为未来的朋友,她不介意给林晓岚一些东西,权当见面礼。
中二病少女:哈哈,不要了,无功不受禄啊。【苦笑】
齐木楠子:这是见面礼,朋友间的见面礼。
中二病少女:哈哈,谢谢。【苦笑】
【中二病少女】上传了【齐木楠雄的灾难】
云顶霸王:新番驾到。【兴奋】
木叶舞王:虽说不是大佬的同人作,但是原作还是有一点参考价值吧。【思考】
没有大葱的初音:快进到大结局。
齐木楠子:哦,原来是这样,看完了,谢谢。
不过是短短几十秒,齐木楠子便用超能力看完了全部原作。
云顶霸王:皮?
救救我的头发:我才刚刚打开,大佬这就看完了?【呆】
恶魔女王:你也有超级基因?
齐木楠子:我有超能力,瞬间读取的能力不如你的超级基因系统。
云顶霸王:????
恶魔女王:????
我真不是魔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