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精神损失费:1元!(1 / 2)
有惊无险的回到宿舍后,宋海旺便收到了程辉发来的信息。
程辉说他今晚就会将起诉状写好,没问题的话他们明天就去辖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像赵蕊这样的案件达到了立案的标准,基本定性为侮辱、诽谤罪、侵犯隐私的性质。
根据这个世界的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即可自诉也可以公诉的案情范围。(现实法律中,一般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侮辱、诽谤罪只能作为自诉案件。
程辉建议,以宋海旺现有的证据足够向法院提出自诉,派出所立案调查的结论可以作为证据补充,这样就能形成证据链的闭环,赵蕊一方再怎么样也不可能翻盘。
如果等派出所调查取证后,再提请检察机关进行公诉,这个过程只怕会很漫长。
而且从造成的实际损失上看,检查机关极有可能认定这件事达不到公诉条件。
权衡一番后,宋海旺同意了程辉的意见。
派出所立案只是为了增加案情的严重度,给赵蕊一方更大的压力,打击他们蛮横、嚣张的气焰现在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
现在需要通过法院自诉达成最终结果。
两人一番商量后,基本定下了宋海旺的诉讼请求:赵蕊及三名人肉信息的铁杆舔狗必须立即删除置顶帖子,并公开在校内论坛和个人社交账号上向宋海旺进行道歉,道歉内容展示不得少于十五天;其次,作为附带的民事诉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这个精神损失费当然是象征意义的。
至于最终法院会不会量刑,程辉其实也没有太大把握。
与程辉商量确定好后。
宋海旺打开了校内论坛看了一眼。
置顶帖子已经删掉了!
但宋海旺和程辉已经提前做了证据备份,而且相信李警官那里也有数据备份。
这只能说明,赵蕊她们慌了。
知道错了!
知道怕了!
关掉校内论坛,他又登录学校网站,点开校长信箱。
果然,依然是未受理状态。
看来学校确实有人将这份针对二食堂的投诉信拦截了下来。
利益勾连?
宋海旺心里冷笑。
还派人威胁我!
这件事,我就真杠上了!
随即。
他将韩多多和杨超吃出假牙的照片和录音导出。
敲下了第二篇针对二食堂的投诉信!
第二天一早。
宋海旺就收到了一则陌生电话。
一开始还以为是学校食堂背后人打来的威胁电话,接听后才知道是赵蕊的代理律师。
对方想约他私下协商
这一点昨晚程辉早就预料到了。
赵蕊如果现在想从这起风波中全身而退,只有取得宋海旺谅解,让他主动撤案。
在一间高档咖啡厅,宋海旺、程辉与对方见了面。
不仅对方律师在场,连赵大明和张丽华也在场。
只不过此时的张丽华完全没有之前的气势,墨镜自然也没戴,神情显得有些憔悴。
“你好,你就是宋海旺同学对吧!我是赵蕊的代理律师,我姓王。”王律师主动与宋海旺握了握手,然后递上名片。
“王大状你好,这是我的法律顾问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