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又贵又对(2 / 2)
赵宝岗跟双李一起来的,加上他也算得偿所愿,也就一起离开了。
站在酒店门口,陈川目送双李一赵的车驶远。
忍不住火气的他一把捏住大觅的脸颊。
不带好气的苛责:“三百万签我八年?李绍红她什么东西,当老子要饭的?”
“我不到啊。”
被捏着脸颊的大觅吐字不轻,正好她也不想说话。
主要是不敢说,生怕自己嘴快把李绍红上门的原因给透露出来。
如果不是当初自己疯狂安利,李绍红估计根本不会动招揽陈川的想法。
说起来,罪魁祸首竟是我自己?
当然,大觅本身是好意。
毕竟现在的年月,酒香也怕巷子深。
只是没想到李绍红给出的条件如此苛刻。
八年才三百万?
你当陈川是我大觅这种啥都不是的小傻瓜啊!
别的不说,就说收益最低的银行定期。
目前三年定期利率35%,就是说陈川存1进银行,每年光利息就是35。
别人可能没有1,但陈川真有,而且不不止一个。
大觅也知道李绍红给出的诚意肯定留有商量的余地。
但是吧,米田共味稍微轻点,就不是米田共了?
嗯,李绍红就是米田共。
‘混蛋李绍红,害死我了,回家扎个纸人诅咒你!’
吐槽中的大觅赫然发现,自己认知里那个高高在上需要自己仰望的李少红的身影轰然倒塌。
那个创立荣信达,一度民营传媒领头羊的李绍红竟然有如此短时的时候。
或者说,她一直如此短时,只是因为以前的自己单纯的傻,无法察觉这一点。
而现在自己身边有了个层次更高的陈川衬托,显得李绍红如此不堪。
突然开始的思维转变让大觅不由的思索自己当年选择加入荣信达是不是个错误?
如果错了,自己有没有什么办法逆转?
想到这,大觅看着眼前的陈川,忽然有了答案。
嗯,自己已经不是当年什么都不懂的十五六小孩,现在已经十九岁。
可以自己做决定,可以什么都尝试的青春少女了!
田壮壮跟李绍红不只是同学,还是关系非常好的朋友。
圈内戏称他们俩是蓝颜知己,这样的情况下田壮壮理应替李绍红出头。
但他真的没脸开口。
主要是李绍红给出的条件,连他都听不下去。
是,你荣信达在影视圈的整合能力确实远超陈川。
但陈川进影视圈,纯属玩票。
人家搞的是实业,随随便便就可以赚的盆板钵满。
至于去你荣信达的碗里找馊饭吃?
甚至田壮壮在知道《目中无人》的质量绝佳的前提下。
依旧坚定的认为陈川进影视圈纯冲着泡妞来的。
例如天仙,例如大觅。
哪个不是万里挑一,甚至是百万、千万里挑一。
田壮壮证据确凿,却他没有办法。因为这不归他管。
作为朋友,也曾站在李绍红的位置上看待这个问题。
最好的办法就是啥都不要提,适当给点顺水人情,权当结交陈川。
要是下作点,直接把大觅塞进陈川的怀里。
这小美人往被窝一钻,是个男人就受不了。
这一招美人计只要用就必然成功,到时荣信达跟陈川还不是亲如一家。
这可比签约陈川效果更好,而且连签约费都省了。
咦,这招确实有可操作性哈、
田壮壮心中不由泛起坏心思:要不要给李绍红支个招?权当还《小城之春》的人情。
想法刚一滋生,田壮壮就直摇头。
自己一个北电老师,怎么可以靠出卖学生获得利益呢!
这简直有违师德!
话说,陈川现在大四,马上就要毕业了吧?
到时候,嘎嘎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