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官司连场(1 / 2)
打赢第一场官司后,生活并没有恢复平静。
我除了上班,还必须准备打第2场官司,因为我向大龙虾提出协议离婚不成,龙家要求我必须承担婚礼的一切费用,这原本不是事情,我愿意承担那1万港币的婚礼费用,我也很愿意把1万元港币的聘金、价值2万元港币的lv手提包、3万元人民币的苏绣旗袍、3千元人民币的景泰蓝发夹全都还给大龙虾,但是龙家却不肯把我家的传家宝还给我——1只江诗丹顿的绝版古董表,还有一个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领带夹,两样相加价值超过1万美元。
大龙虾说:“手表和领带夹是你送给我的礼物。”
“礼物”和“定情信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必须要回自己家的传家宝,就这样轻易丢了,我愧对祖先。
于是,又要找律师打官司。首先,我向中环一家很有名气的律师楼的陈律师咨询,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详细地告诉陈律师。陈律师不愧为知名律师,我一讲完自己的愚蠢遭遇,陈律师就给了我一个方案:“甄小姐,你为什么不联合台湾的那家珍小姐一起起诉龙家呢?你还可以起诉龙老太太和长女是敲诈勒索的主谋,其他兄弟姐妹是敲诈勒索的从犯。”
“陈律师,你一语惊醒梦中人!”
当然,法律咨询费不便宜,但是这场官司非打不可。
回到家里,我利用晚上时间把龙二媳妇“寄居蟹”寄存在我这里的usb插入电脑快速浏览,希望找到一些重要的证据。我看了2个通宵还没看完,先把认为有用的片段复制下来,存放在我自己的u盘里。
与此同时,我联系了台湾的那家珍小姐,劝说她跟我一起把自己的传家宝要回来。起初,那小姐说不想再一次在伤口上撒盐。我一次又一次地打电话去劝说她不可以轻易丢了自己家的传家宝。
那小姐说:“把传家宝要回来,谈何容易?”
渐渐地那小姐的语气有所改变:“我没有证据,怎么证明那些首饰是我家的东西呢?”
“昨晚我找到了一段监控视频,是龙老太太跟3个女儿在客厅里一起观看你的嫁妆,她们在谈论这些嫁妆的市场价值,长女‘帝王蟹’说其中一只翡翠手镯很像当时苏富比拍卖行拍出的一个精品,4个女人的表情都很陶醉。这段视频的日期应该是在你离开龙家后不久。”
“那些首饰每一件都是珍品。我姓那,‘那’其实是叶赫那拉氏的一支。我也很想把那些传家宝要回来。”
“你从台湾来香港时,带着这么多价值不菲的古董,难道海关这么轻易就放你进出吗?”
“我有向海关申报过的。呃?海关里是有申报记录的呀!”
“对!这么贵重的东西肯定有申报记录!”
“甄小姐,我同意跟你一起起诉龙家,我要把传家宝要回来。”
“那小姐,谢谢你的信任,咱们一起加油,一定能打赢官司的。”
接着,我们用越洋电话讨论如何才能打赢官司。打了几个来回的电话以后,我们决定起诉:龙老太太和长女龙大凤是敲诈勒索的主谋,其他的龙家兄弟姐妹则是从犯。起初我们的目的只是想要回各自的传家宝就算了,策略是先起诉龙家的敲诈勒索罪,目的是逼迫对方主动归还我们的传家宝。
除了上述诉讼,我自己还有一个起诉离婚案正在进行中。我还想起诉某电视台不做调查就播放我殴打女佣的虚假新闻,毁坏我的个人声誉,要求某台赔礼道歉。为了简化生活,最后决定先打前2个官司,后面的官司稍后处理。
我们马上就聘请了上次帮我打赢官司的那名大律师并呈递上书面起诉书。也许社会上的刑事案比民事案少,龙家很快就收到法院传票。
事情正如我们预料的那样,龙家的代表律师主动联系了我们,要求我们撤销“敲诈勒索案”的起诉,龙家愿意把所有的“传家宝”归还给我们。
我被大龙虾打了2个耳光,不过我也打了他一记并踢了他一脚,算是扯平了,气也能消,剩下来的是我要起诉某电视台毁我声誉。我问那家珍小姐:“收回你的嫁妆后,你愿意撤诉吗?”
那家珍小姐说:“如果收回我的嫁妆就撤诉,那么我就被龙家白白揍了一顿。如果伤人者不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还会继续再犯,一定还会有别的女人挨打。我拒绝庭外和解。”
“好!我跟你一条心前进。”我果断地告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