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 吹哨人(2 / 2)
刘信启只能监督他们严格执法、加快进度。
“是!盟主!”
“对了,将这三人贪污的赃款,拿出两成出来,奖励给曹方方。”刘信启补充道。
“这是为什么?”徐忠疑惑。
“有功就要赏。”
“可是这次三人贪污的金额非常巨大,按照两成来奖励,会超过五百两白银。”徐忠提醒道。
“不论多少都要赏,就从曹方方开始,这种奖励举报人的制度会形成常例,我会在十九日的《百姓旬报》中加刊一版,专门宣传曹方方。这个制度就叫做《吹哨人法案》”刘信启回道。
所谓“吹哨人”制度,就是知情人士的爆料制度,而知情人往往又是内部人,作为知情人能够尽早发现问题,吹响哨声,大幅度降低监管成本。
对不遵纪守法的企业则可起到堡垒从内部攻破的作用
后世中国有一段时间,被食品安全问题困扰,百姓一度不相信自己国家产的食品是安全的。
而美国在十九世纪末期也同样面临过食品安全的问题,当时《吹哨法案》就起到了保护告密者,鼓励公民参与监督的积极作用。
《吹哨人法案》研制于美国,它允许个人或者某个团体对于接受过美国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资助的企业或者是相关的受益人进行查处,如果是品质不合可以提起诉讼。假如是自己调查之后由司法部提起诉讼,个人可以得到赔偿金额的15%-25%。个人自己也可以当检察官,如果成功的话可以获得赔款金额的25%-3%。
目前兴汉盟监管制度落后、监管机制不完善,又没有高科技手段加强监管力度,所以这种激励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首先,作为吹哨人,需要的不仅是良知和勇气,同样需要经济激励。一项有效的制度,靠的是法治经济,靠的是规范的法治经济制度,不能仅凭公民自觉。是人都怕麻烦,更怕对自己无利的麻烦,吹哨人制度的奖励机制就可以有效的调动百姓的主动性,相比政府动用大量财政加强监管,其代价要低得多。
其次,这种激励制度非常的具有可行性,不光是食品行业。在其他许多的行业,在经历了过工业革命、社会分工细作之后后,基本上都实现了各道工序分割的产业链发展模式。在这种产业链发展模式下,安全问题往往渗透到了各道工序之中。而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工序,最熟悉细节的自然是内部员工。而只有利益驱动,才能让他们愿意成为“吹哨人”。而成为“吹哨人”的他们则更容易及时遏制官吏、企业的越轨、不法以及犯罪行为。
最后,有了这种制度,也会让官吏、企业主知道自己时时刻刻都处在百姓的监督之下,百姓的目光的是雪亮的,除非他们做坏事的时候,从头到尾都是自己一人亲手经管,要不然就有被检举揭发的可能。这种强大的监督制度,也会有效的杜绝官吏和企业主犯法、犯罪。
让百姓有权力保护自己的利益才是最好的保护。
这样一来公众的安全得到了保证,“告密者”也得到了实惠,政府又省心,大家都能从中获益。
当然《吹哨人法案》肯定不会只有奖励,还会有处罚。对于诬告、盲告的人,浪费了政府的执法资源,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会按照影响程度进行一定的处罚。
这样就避免了有人随意检举揭发,让政府的核查部门疲于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