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制度与人1(1 / 2)
九月十三日申时,蓬莱港。
第一船队的船只已经出发前往倭国,负责带领船队仍然是一船队的副手朱朗。
赵良这会还不知道走到哪了,没有信息传回来。水师司司长高远又不能走开,蓬莱不能没有水师将领镇守,万一金国突袭,没有水师将领将会出大乱子。
“按照盟主当初的设想,兵管司负责兵籍、日常训练、新兵招募训练等,步兵司和水师司负责正式官兵的日常管理和战时执行作战命令、作战计划。而发布作战命令和作战计划的是参谋司。现在参谋司司长还是由盟主兼任,我们两个擅自更改盟主之前对第一船队的安排,会不会不合适。”水师司司长高远对兵管司司长刘礼振问道。
“岂止是不合适,我看过卢仁帮盟主制定的军法初稿,里面规定,没有参谋司的作战命令,军官不得擅自变更作战计划。要不是军法还没有实施,我们两个都已经违法了。”刘礼振回道。
“那等盟主回来了,我得给他提提意见,这条军法太过死板,‘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上了战场,胜败乃一瞬间之事,战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应该允许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我觉得现在这种情况就很特殊。”高远嘀咕道。
“也不是没有对特殊情况的应对措施,卢仁正在制定一个名字叫《兴汉盟根本法》的法律,之前有征求过我的建议,这个《根本法》属于兴汉盟的最高层次的法律,若是其他的法律中有条款与《根本法》相违背,则会以《根本法》为准。《根本法》中规定,兴汉盟最高权力属于兴汉盟盟主,盟主之下会建立‘常务理事会’,盟主外出或不能做出决策时,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有分歧的话投票决定,执行得票多的决策。”刘礼振说道。
“我不明白你说这个是什么意思?跟我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什么关系,之前盟主交代我,安排第一船队连续跑杭州-登州海贸,在大乱之前多多积蓄兴汉盟的底蕴,现在我已经违反了盟主的命令和规划,你给我说《根本法》,驴唇不对马嘴。”高远抱怨道。这次的事其他人虽然都支持他,但是最终命令是他下达的,出了问题最终责任还是在他。
算起来,他算是兴汉盟成立以来,乃至刘家堡迁徙以来,第一个违背刘信启命令的人。
“你这人真是性子急,我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你打断了。”刘礼振说。
“好吧,我看你能圆出个什么来。”高远自知木已成舟,索性在岸边找了个栓船的桩子坐下来,听刘礼振能说出什么来。
“要说的就是这个‘常务理事会’的组成,《基本法》规定‘常务理事会’由兴汉盟盟主,政部、军部、法部三个部长和六个司司长组成,这六个司分别是财司、礼司、参谋司、军情司、立法司和督察司。现在盟主兼任军部部长和参谋司司长,人不在蓬莱。法部、立法司和督察司都由卢仁兼任,财司司长是盟主的母亲,政部部长罗成、礼司司长周心远、军情司司长刘信宝,这些人现在都在蓬莱。也就是说,能加入‘常务理事会’的人六个人,五个人都在蓬莱,这五个人已经有两个人肯定是支持你的,盟主的母亲为了盟主的安危肯定也是支持你的,就只剩下罗成和卢仁了。”刘礼振解释道:“现在你明白了吧?”
“我明白了,你说这么多,意思就是若是我真的被盟主怪罪,就让我拉上这些重量级的人物替我求情,对吧?”高远问道。
“差不多,从这个‘常务理事会’的人员构成可以看出来,这些人在盟主今后的规划里,地位最高,他们说话自然分量最重。”刘礼振回道。
“你们两个会帮我吧?”高远看向在场的周心远和刘信宝,这两人刚才只听不说,给人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觉。
“你这次违命是公心,并不为私,不应该处罚你,我肯定支持你。”周心远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