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为林诗雅写歌(2 / 2)
世界上,不可能有这样的变态。
除非是现在大夏歌坛,排名第一的曲爹,叶帝,叶半山。
他的最高记录,是用十秒,写出了一首不好听的数字歌曲。
林子杰拿着吉他。
拨弄起来。
顿时,一阵很好听的前奏,响了起来。
轻快,明朗,动听。
说真的,就这一道旋律,已经可以吊打花城雨之前的那首鬼歌了。
热芭拍着小手说道:“哇,子杰,你这吉他,弹的好好听啊。”
林诗雅绝美的脸上,浮现出了一抹欢欣的笑容,一双秋水般的眸子,看向了林子杰,有些感动的说道:‘子杰,这是你给我写的歌曲吗?’
咳咳,我就是为了应付花城雨。
校花同学,麻烦你不要太入戏了好吗?
“好棒啊,子杰。”
林允儿拍起了手。
啪啪啪。
其他人,也跟着鼓掌。
花城雨眉头一皱。
冷哼了一声,前奏好听,有什么用,一首歌曲,曲和词,都很重要的。
而且一首曲,好不好,是看整体,而不是某一段。
前一段神作,后面一段拉胯,那也是没用的,还是垃圾,s。
一首歌,四五分钟。
我就不信,你走五步,写出来的歌曲,会超过我的倾城。
相比起五个女嘉宾。
陈违停等几个男嘉宾,是希望林子杰出丑的。
因为林子杰太强了。
长得比他们高,比他们帅,还比他们有才华,比他们有钱……
这特么的,说好是恋爱综艺呢?
然而,妹子的目光,全都放在了林子杰的身上,这叫他们怎么泡妹啊?
林子杰,扑街。
林子杰,扑街。
几个男嘉宾在心里大喊。
脸上,却是露出了明媚的笑容,拍着手掌说道:“林子杰,加油啊。”
“子杰,好期待你的表演哦。”
所以,世界上不是只有女人,是虚伪的动物,男人也是啊。
就像是现在的魏大千等人。
表面一套,后面一套。
也许,这就是娱乐圈的真实吧。
在掌声,与欢呼之中。
随着一道清脆悦耳的吉他前奏之后。
林子杰轻轻的说道:“这首歌的名字,叫做情非得已。”
哇。
情非得已。
这是林子杰专门写给我的歌曲吗?
好期待啊。
林诗雅傻傻的看着林子杰,眼中蒙上了一层细腻的水雾。
她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很多男生,能够用一首歌,俘获一个女人了。
其他人,就算出上百万,上千万,做彩礼,娶个女人过门,女人也会跑。
一个一毛不出,女生对他死心塌地。
一个倾尽所有,女生最终还是跑了。
男人和男人之间,不是一个等级的啊。
有些男生,泡妹,真的是不用花钱的,而起,很有可能,女生还会倒贴。
比如说,像林子杰这种,会写歌,唱歌还很好听的男孩子。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
“一双迷人的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挥散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