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1 / 2)
无论是从外观还是从内部装潢上来讲,丽兹酒店早已不是全伦敦最豪华的那一家了(曾经是,但它一定是最典雅的,或许也是服务最贴心的。
该给它取另一个名字。
路明非如是想。
“192”。
现在他们所处的房间在整个酒店的最高处,下午的阳光透过办公桌右侧的窗玻璃刺了进来,把窗上金属制的雕花的影子映在那张奢华的桌子上,也映在路明非对面那位老人的脸上。
此时他正从身后的一个柜子里拿出一个正方体样的雪茄盒。慢条斯理的,但是轻车熟路。
取出来的那根雪茄不短不长,粗壮有力,色泽深沉。
这个叫贝尔纳尔的老人按下了一个按钮,然后剪起雪茄。
“按理来说,这个时间点,又是在伦敦,我们是应该打铃上茶的。”
打火机燎着手里的那支雪茄。
“可今天一是有贵客上门,二则是浓烟实在不适合再配上淡茶。”
一个侍者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房间里,手上的托盘里放着两个窄口杯,里面装着橙红色的酒液。他把两杯酒轻轻放在桌子两侧,然后转身离去。
烟雾飘荡,老人向着路明非递出一支。
“4年的哈瓦那雪茄,配上干邑白兰地,上佳之选,路明非先生。”名字咬的很重,但这口英语倒是没什么口音。
“能让您这样的人物记住可比什么哈瓦那上佳多了。”路明非接过了雪茄,但是把酒推到了一边。“我现在不喝酒。”
“不用谦虚,你的名字在混血种世界早就是如雷贯耳了,未来或许还会成为文化里的某种代称。”老人说。“但其实真正能认得出你的人寥寥无几,至少从比例上来说是这样,你的照片被加了一些小小的栅栏。昂热把你保护的很好。”
“您是怎么发现我的?”路明非直接了当的问。
“我的言灵,血系结罗。”老人并没有隐藏什么,而是坦然地说。
“原来如此,但这个言灵的运作不应该是双向的感应吗?”路明非问,刚才他可没有任何血脉共鸣的感觉。
“比起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优等生。”老人干巴巴地说。“我更好奇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此地。特别是在此刻。”那身黑色的西服把这句话搞的更加严肃。“为了不浪费宝贵的时间——它对你们更加宝贵,请让我在一开始就把事情说明白,我曾经是洛朗家的代理家长,管理着诸多事物,还没到休息的年纪,就当了一个闲人,并不是被人赶了出来,而是因为家族现在的两派我都不喜欢。这次我来完全是受人之托,我刚好在伦敦度假,而且这些酒店刚好是我名下的产业,有人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革新派的人,开了一个很高的价格,要我把这姑娘留在英国至少一个星期。”
“那你答应了?”
“如果是那样,你会很确定的知道,而不是坐在这里和我抽雪茄。”老人说。
“其实我在来之前本来打算这么干,直到我感知到你的血脉。我想看看你到底是一个被人当枪使的愣头青还是一个别有所图的聪明人。然后再做决定。”
“那恐怕要让您失望了。”路明非说。“两者都不是。”
“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了些。”贝尔纳尔喝了一口干邑,酒香从杯子里散了一点出来,但不多。“我知道你的出身,你以前的生活可怜的就像一粒花生米——没人疼爱你,你的优点屈指可数,缺点也没人关心。更可怜的是没什么人爱,也不知道怎么爱人。除了定期寄来一些钱,你的父母在你生活中和死人没有任何区别,就算拿着显微镜在大街上扫也不一定会把你在前面扫出来。而到现在为止,你的人生发生了难以想象多级跳,你甚至作为主力杀死了两个龙王。让人赞叹的成绩。特别是你这么一个人做出来就更让人赞叹了。”
“怎么一个人?”路明非饶有兴致的问。
“不好说,许多年轻人在大潮里跟着大人物们做了点大事,看了看天地——他们以为的天地,就以为理想从此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实际上他们连让有些人正眼看的资格都没有;他们以为自己是登上了高峰,可那不过是秋千在高处的一荡,或者打水漂的时候石子在水面上的跳跃,他们很难注意到背后的推手,还有那些扔石子的人。”这样的演讲有点偏得太远了,但老人似乎毫无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