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零章 金镛城(1 / 2)
从宗门到金镛城的三万余里,处于宗门的势力范围之内,分布着星罗棋布的城邦与村落,代表着一个个的修真家族。
宗门的筛选机制非常残酷,不仅仅是外门,在内门,如果潜力耗尽,无望晋阶,又没有大的贡献,也会被清退。
宗门不养闲人!
这部分修士的归宿多数是向宗门申请一块空地,或者向外开拓,建立修真家族,悉心培养后辈,为宗门输血,再定期向宗门进贡。
四大王朝在本质上,就是个特大号的修真家族。
大地上,分布着一片片的灵田,有农夫在辛勤耕耘,还有的在放牧。
沿途几乎没有高阶妖魔与妖兽,毕竟处于宗门的势力范围内,要想猎杀高阶妖魔妖兽,太初界广的很,出了宗门的范围,到处都是。
不过如林溪这样的炼气弟子,最多只敢在边缘活动,没法离宗门太远。
林溪踏着飞梭,走走停停,一面采摘适用的灵花灵草,同时有意识的猎杀蝠翼魔。
神魂的强大对剑意非常重要,而蝠翼魔的晶核可以壮大神魂。
这是清岚宗的真正边关,夜光沙漠的对面,便是臭名昭着的阴尸宗,位列九大宗门之一,以炼魂驱尸名震大陆。
不过嘛,能不能吃,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没人吃沙虫。”
突有炮声传来,是靠着夜光沙漠那一面的城墙,大地都在颤动,可见晶石炮的威力之大。
“我正有此意,伯母,告辞了!”
林溪拱了拱手,现出阴晴不定之色。
“嗯!”
李母脸一沉。
林溪施礼。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与一种说不上来的腥味。
林溪看了过去。
“请李兄指教!”
足足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林溪炼化了十几枚晶枚,神魂壮大了一圈,剑意越发强大,金镛城也已经在望了。
李弄玉笑道:“牛伯放心便是,我曾在丹盟亲眼看他炼过,中阶丹师都不见得比他炼的好。”
守门兵丁喝道。
城墙高达百丈,是以坚固的黑曜石筑成,满布符文,城头架有一座座灵石炮,墙壁斑驳,留下了战争的烙印。
李弄潮问道:“林兄可知金镛城为何有一半的地盘建在沙漠里?”
城主府位于城中心,占地数百里,尤如一座军事堡垒,高墙深院,灵光闪烁,布有极厉害的阵法。
李弄玉不乐意了,哼道:“林溪你来了正好,城里缺丹师,不如暂时留下来炼丹吧。”
李弄潮憋着笑,他虽然还没生出撮合自家老姐和林溪的心思,却也乐见老姐对林溪态度的改变。
李弄玉噗嗤一笑。
“这个丹室应该够你们用了。”
说起来,李家也是运气好,矿脉正好处在沙漠与草原的交界处,如果再往里,即便能开采,也会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
“来者止步!”
可这才五十年,未及百年之期,就又来了,确实蹊跷。
说着,就拽起起林溪进了门。
“哦?”
牛伯略显诧异,问道:“战场可不比平时在丹室里炼丹,每一份灵材都浪费不得,还要够快,这位小友能行么?”
出府一路往西,沿途有不少车队,向前方输送物资,用骆驼拉车,四蹄迈开,跑的极快,路面尘土飞扬。
听着李弄潮娓娓道来,林溪大体明白了。
“就这里吧!”
“多谢老伯告之!”
“好,好!”
林溪才十七岁,已是炼气中期,又是七品丹师,还和李弄潮交好,从哪方面看,都符合招婿的条件。
夜光沙漠太适合沙虫生长,每百年,就会泛滥至难以承受,必须向外扩张,因此会不计代价的攻打金镛城。
“我与李兄是好友,伯母客气了!”
“哎,沙虫又来围城喽,夜光沙漠里有沙虫,密密麻麻,无穷无尽,每隔个百来年,就会攻打金镛城,可这才五十年呐,你来的不巧啊。
“轰!”
李弄潮道:“天晶砂的矿脉就在此处,与其建个据点,派人固守,随时会被围攻,倒不如圈在城中,更加安全些。”
“后生,你是外来人吧,还是赶紧走吧。”
李母笑道:“小小年纪就已是七品丹师,确是难得呢,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你的那枚极品融灵丹,让弄潮成功融合了赤沙炎火。”
林溪略一迟疑,向城主府走去。
显然,当地的饮食偏好于草原风格。
就目前而言,沙虫的修为最高是元婴,因在沙地来去如风,极难对付,你看,那些兵卒披着的灰褐色皮甲便是由沙虫的皮炼制,炼气期修为可以抵挡筑基期的攻击。
林溪谦让道。
“轰!”
李母笑吟吟的打量着林溪,越看越满意。
林溪道:“青岚宗林溪,特来拜访李弄潮!”
李弄潮把林溪带进了一座大殿,有一中年美妇,李弄玉也在。
“李姑娘,你也在这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