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大难不死的男孩(1 / 2)
杂乱的房间里,一个容貌精致的赤发少女躺在床上。
第一缕阳光照进房间的时候,闹铃开始在桌上跳来跳去,吱哇乱叫起来。
“快起床啦,今天星期五!”
“星期五……”少女伸手按下了闹铃,看向墙上的日历。今天是7月31日,日历上的这天被涂上了红彤彤爱心图案,以及大大的“hp”字样。
终于还是到了这一天啊……金妮·韦斯莱瞪着死鱼眼想道。
今天是哈利·波特的生日,也是乔治、弗雷德、罗恩三人开着飞车去德思礼家救他来陋居的日子。
上一次金妮见到哈利的时候,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幼女,现在……已经是个宅男的灵魂了。
“呼……”吐出一口浊气,少女慢悠悠的翻身起床。
用一罐水雾在脸上一喷,凉丝丝的感觉令她瞬间清醒过来,日渐熟练地穿上小碎花裙开始洗漱。
将龙角骨粉、冰冻火灰蛇卵和火蜥蜴血液混合后涂抹在粉嫩的小脸蛋上,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晾晒约十分钟,揭下脸上干硬的一层膜,再用清水冲洗干净……一次简单的皮肤保养就完成了。
前世作为死宅的他,可从来没有做过保养,穿越不到一个星期,就无师自通了。
除了原身遗传的习惯,也是因为冰冻火灰蛇卵太过珍贵且不易保存,必须尽快用掉的缘故。并且这些魔药要用就得几样搭配一起用,否则她都有心把查理千里迢迢从罗马尼亚寄来的龙角骨粉卖掉,换些零花钱了——听乔治他们说那东西在对角巷很是抢手。
绝对不是因为肥宅自己想看萝莉。
对着那面不停夸赞自己的镜子,金妮凑近欣赏着自己的身材,纤弱无骨的小手轻抚在碎花裙的胸前,然后微微发力……
“嗯~~好舒……啊不,是好真实,果然这不是在做梦。”
某死宅自欺欺人了一会儿,占够了自己身体的便宜,这才整了整裙领,走出房间。
陋居楼下,一个矮胖的中年妇人押着几个少年进了餐厅。
金妮装出一副淑女的样子,迈着小碎步款款走下楼梯的时候,正对上一双碧绿的眸子。少女微愣下,摆了摆小手,算是跟少年打招呼。
很多年以后,哈利·波特依然会回想起那个美好的早晨。
那一天,他坐着一辆飞车从噩梦般的德思礼家来到陋居,邂逅了一位美好的少女,她有着灵动的眼睛、棕色的瞳孔,和罗恩一样鲜艳、飘逸的红发,以及一身清秀的碎花裙。
“哦,亲爱的,你已经起床了?”莫莉妈妈惊讶道,“正好,快来吃早饭吧!”
她的宝贝女儿近来作息很乱,以前是早睡早起,现在却一觉到中午,有时甚至能看到女儿房间的灯亮个通宵,第二天顶着大大的黑眼圈出来。
为此她已经隐晦提醒过很多次了,每回金妮都满口答应,可就是不见改正。面对这唯一的宝贝女儿,亚瑟和莫莉又都说不出重话,只得放任自流。
金妮心里也是有苦说不出,她当然愿意扮演乖乖女的人设,可上辈子这太阳落山就兴奋、太阳起来就犯困的作息习惯着实改不了。
今天算是特例了,昨晚她谎称失眠,跟乔治(也可能是弗雷德,她分不清要了一剂生死水,好好睡了一觉,今天才得以准时起床,总算没错过哈利这段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