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丧钟(1 / 2)
马格的心情很好,昨天晚上的暴风雨让村里的村民彻夜难眠,但马格的收获很不错,有整整两筐。
马格是一个抓蝎人,沙漠中的昆虫很少,但有一种生物却在这里活的很好,那就是蝎子。各种各样的蝎子就在距离地表不远的沙地中穿行,每一个品种都价值不菲,而像奴吡湿沙蝎这种魔法材料或者像流金蝎这一类观赏蝎更是能卖出天价。
但蝎子比人还要聪明,抓蝎人十次进漠九次空手而归,而每次出门的抓蝎人也总有几个回不来,要么死在砂狮口中,要么被蝎子毒死,有的干脆被埋进了流沙里。抓蝎人对这样的死亡习以为常,他们已经接受了这种结局,这是和自然交换的代价,获得丰厚的利润就要承担相应的危险。
但抓蝎终究是不稳定的收入来源,所以闲暇时间马格就编制柳筐,用沙漠柳编造的柳筐结实耐用,这笔钱不多,但足以补贴家用。
马格为自己抓蝎人的工作骄傲,靠着抓蝎,他为自己的家人在格鲁这个小小的村庄修建了一所房子,更把他骄傲的女儿送进了诺兰学院。
说起女儿,马格脸上总会忍不住露出洋洋得意的笑容。马格的妻子死得很早,不过他的女儿是他的骄傲,也是支撑他继续抓蝎的精神支柱。
马格的女儿从小就和其他农村的孩子不一样,既不闹腾也不好动,性格沉静,经常一个人蹲在沙地上写写画画。
邻居夸:“你女儿真听话。”时马格总是傻乎乎地笑,却忍不住把胸膛往上挺了挺,小声念叨:“那可不,她是读书的料。”
马格没读过书,甚至没看到过几本书,他不知道什么是“读书的料”,这句话是村长告诉他的。他知道村长就是一个读书的人,这么看来读书的人都很有出息,那村长应该是在夸自己的女儿。
自己的女儿如果能变成村长一样威风的人,那自己这个当父亲的不得乐死?
那是马格人生第一次用自己抓蝎换来的钱买了除了食物以外别的东西:一本书。这四四方方的玩意密密麻麻印着马格看不懂的东西,有的像蝎子打架,有的像死透的蝎子那墨水擦得自己手掌黢黑,但白纸透着的碱味却似乎有神奇的魔力,让马格爱不释手。
看来书真是好东西。
这是女儿的生日礼物,马格从未见过女儿如此喜欢一个东西,他满心欢喜,问看得沉醉的女儿上面写的什么。
答:“我不知道,看不懂。”
马格一拍脑袋,自己不识字,妻子在女儿出生的第三个月就死了,女儿咋能会识字呢?
从此之后马格的生活中又多了一项新的开销,那是付给村长的钱,女儿每天都去村长家里学习认字。
随着女儿越长越大,马格给女儿买的书越开越多,马格不知道书也有好有坏,他挑书主要看重一个眼缘。
女儿果然没让马格失望,十六岁那年女儿跟着货车去了漠城,回来时带给马格一个好消息:她考进了诺兰大学。
马格虽然没读过书,但诺兰大学的名号他却听过很多遍了,那里出来的都是人中豪杰!女儿还说自己是什么特优生,学费都免了。马格连为女儿学费烦恼的幸福忧愁都没机会体验。
那天晚上他一边喝酒,一边拉着女儿讲了很多的话。其实那些话没有一句完整的,酒精麻痹了他的舌头,笨拙的嘴里说不出什么鼓励或者鞭策的话语。
女儿什么也不说,只是笑盈盈地看着自己,眼中满是开心。马格看着女儿的笑沉默了很久,久到酒杯里的酒都凉了。他重重擦掉嘴角的残酒,提起柳筐朝着沙漠走去。
女儿是诺兰大学的学生了,是大名鼎鼎的漠城的市民了!咱不能让女儿在城里受委屈,咱得挣钱,多抓几只蝎子,女儿就能买几件时髦衣服,买几支像样的笔,能少遭几次白眼
想到这里,马格突然哭了,他想到雏鹰飞向高天的画面,女儿已经长成雏鹰了,她就要飞到自己不知道的世界去了,可自己只是一只草鸡,没法给天上的雏鹰保驾护航了。
女儿第二次进城的时候,马格知道这次她很久都不会回来。但他没有流泪,只有女儿一个人哭个不停,他把一个沉甸甸的小袋子塞进女儿手里,就头也不回得转身,看也不看一眼消失在烟尘里的马车。
女儿离开的这几年,时不时会寄几封信回来,马格不识字,就跑到村长家让村长都给自己听。听到信中快乐的内容,自己也跟着傻乐;听到女儿遇到烦心事,自己也跟着皱紧眉头。
在这些信里,马格知道女儿成了一个有出息的人,学校给她提供了住处,有点偏僻,但环境不错。女儿说马上她就能自己参加实验了,到时候就能拿奖学金,等她拿到奖学金就接自己到漠城里去玩。
马格听到这话笑得嘴都要裂开了,眼泪却止不住地往下掉,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前段时间马格一直感觉浑身不舒服,心里毛躁躁的,估计是旱季的末尾总是让人心里有压力。蝎子也抓不到几只,只能一个人在家里多编些柳筐。
直到昨天晚上,一阵强风吹得房间窗户哐哐作响,感受到狂风的马格从床上蹦起,扯上几个柳筐就朝着沙漠里跑去。
狂风往往伴随着大雨,沙漠的雨季提前到来了,这是抓蝎子的最好时机!
大量的雨水堵住沙子的空隙,阻挡空气的流动,沙子底下的蝎子呼吸不到空气,就会挖出一个洞跑到沙地表面。在大雨中这些小洞特别显眼,还带着气泡,沙地表面的蝎子远不及地下的灵活,熟练的抓蝎人在此时出手,能做到一抓一个准。
昨晚的雨果然够大,大批大批的蝎子被逼了出来,沙地上满是坑坑洼洼的小洞。马格不亦乐乎地抓着,每抓到一只就算一算值多少钱:这一只够换一袋小麦,这一只能在摊上切几斤肉,这一只就厉害了,能换三本书马格就这样不停地盘算着,心里的喜悦几乎快要溢出来。
一直到清晨,鱼肚白出现在天边,阳光就要再一次笼罩大漠时,马格才停了下来,此时雨已经停了,只偶尔有两滴在往下落,马格浑身湿漉漉的,他提着的两个柳筐里装满了活蝎子,一夜劳作后他却不觉疲倦,这种机会难得一遇,马格多希望还能再来几回。
接下来的几天又下了几场雨,但马格收获甚微,蝎子们已经挖好了通往巢穴的气孔,它们又可以蛰伏在地底下不出来了。不过马格已经很满足了,第一场雨里收获的蝎子已经比得上之前一年的量了,卖给村里收购的人,寄给城里的女儿,就能让她给自己买几件衣服。自己也能买几桶麦酒。
雨季到来后的第六天,马格趁着难得的凉爽天气,坐在门口的摇椅上编着柳筐。阳光在他的脸上留下黝黑,沙砾则赠与他疤痕,这是他在这个沙漠里挣扎过的痕迹。
“马格!有人找你!说是认识你女儿!”远远的一个少年一边小跑一边朝着马格大声呼喊,马格一眼认出这是村口那家人的孩子,一路跑到这,气喘吁吁。
一听到有认识自己女儿的找自己,马格忙不迭地放下手中的柳筐,顾不得踉跄,朝着村口奔去。
村子的正门口,一个骑马的青年正在等候,穿着灰白的长袍,身姿挺拔,一看就知道是大城市里的人,银色头发在不太耀眼的阳光下如同流水,英俊清秀的脸透着属于贵族的气息。
这就是女儿的朋友!马格忍不住露出笑容,这就是女儿在漠城里交到的朋友,气质就是和村里人不一样,都是有出息的人。
青年看到奔来的马格,翻身下马,沉默地走向马格,一言不发,表情沉痛。
马格停下脚步,心里一紧,呆呆地看着眼前的英俊青年,不知所措。
在杀死砂狮领主后的第六天,季雨赶到了简父母居住的村庄。成为半神强者后季雨身上散发的气息让那些野兽和普通的魔法生物不敢靠近,满月已过,沙漠之心也不再散发光辉,不用担心引来沙漠中其他半神级别的存在。季雨把休息的时间都用来修炼和研究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