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欲加之罪(1 / 2)
面对吕谋的直接反驳,何其方愣了一下,不适应的问道:“为什么?”
“因为赵老实一家,我虽然免了他的债,还他卖身契。但他们一家坚决不从,一定要给我家做奴做婢。”然后手一摊:“看看,我没办法,还只能继续收了他的卖身契。所以,他是我的家奴。按照法律,不经家主的同意,你们是不能带走他们的。而不巧,我,不同意。”
“那王三呢?”
“还是我的家奴。”
“王五呢?”
“一样。”
活阎王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然后将目光看向了何其方。“大人,这个家伙是故意包庇,就是一个无赖。”
何其方安慰:“不要这样吗,有理说理,坐下,喝口茶顺顺气。”
然后慢条斯理的又对吕谋:“我可是亲耳听说的,那几个欠着张员外债的,都已经卖身给你做了家奴,是吧。”
吕谋点头:“他们的身契都在我这里,要不要我拿给大人验看?”
何其方一笑摇头:“那到不必了,我还是相信圣人门徒无谎言的。”
吕谋淡然回答:“荣幸之至。”
何其方突然将脸拉下来,将手往桌子上一敲,摆出来官威:“吕谋,身为秀才,却私下违背律法蓄奴,死罪。我当禀报礼部教俞,罢你功名,拿你下狱严查。”
明朝准许豢养奴隶,但有严格规定。
奴隶的出身,必须是俘虏或者是有罪之人。
还严格规定,勋贵二十,以下一级递减,到最底层的秀才,只能是五个。这才有了一中秀才,免除五个直系男子徭役的规定。
后来发展到投献规矩。
当然,这时代谁还遵守这个制度?袁可立主政扬州,扬州大盐商范红家,就蓄有家奴近万,也是护盐队,成为扬州隐患,才被刚正不阿的袁可立拿下。
这样的人家比比皆是,不说,就是约定成俗;拿他说事,那就是罪。
面对这种确实的罪,吕谋却依旧轻松一笑:“可是,我是给他们工钱的啊。”
太监也是家奴,是皇帝家的家奴,动辄几万,最高时候达到了十万。这怎么算?
王公贵族家只有二十奴仆怎么行?于是,永乐帝就变通了下蓄奴的法令,只要你给那些奴仆工钱,不管多少,就不算违规,算是雇佣,也就是公务员。
从这一点上看,大明的皇帝还都是主动归在大明律管辖之下,并且遵守大明律的。只是他有权,随时制定一条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罢了。
所以,纵观大明的每一个皇帝,最爱做的,就是修订大明律。
吕谋给卖身自己为奴的人工钱,这就轻松怼回了何其方的居心不良,让他一时哑口无言。
然而何其方是有备而来:“那么好吧,既然他们都是你的家奴,那他们欠张员外的钱,就由你这个主家还吧。”
田见秀实在看不下去了,讥讽道:“真没想到,一个堂堂一府同知,朝廷命官,竟然成了乡下恶霸讨账的狗腿,这岂不丢了朝廷脸面?”
何其方理直气壮的回怼:“地方乡绅将状子递到府里,言道有乡下恶霸包庇怂恿刁民欠账不还。这事,正归本官管。本官这是为民做主,严肃执法。田举人,难道本官做错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