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你既无心我便休!(2 / 2)
掌握着这两种超凡力量的强者,甚至可以飞天遁地,移山蹈海。
这里有着三大帝国,及数十王国,数百小公国等各大大小小的国家。
而他,却是出生在一个叫作郁金香王国的边境村庄。
最近郁金香王国正在跟相邻的芬兰王国开战,起因是芬兰王国眼红郁金香王国越发繁荣的商业,恶意加高自己国家的关税来打压对方的市场。
战乱,最先苦到的就是百姓,伍德·杰邦恩所在的村庄举村迁移郁金香国内,但是还没走多远就遇到了强盗。
慌乱中,伍德·杰邦恩被强盗在后背砍了一刀,连忙丢下财物逃跑。
几个小时后,流血不支倒地不起
再次醒来时,伍德发现自己躺在一片草地上,处于陌生之地的不安感让他强打起了精神,用左手撑地向四周打量。
不远处有一片树林,更远处是一片轮鲜红的夕阳,正要悄然往群峰间落去。
身边倒在地上的一个人影似乎很是面熟,而看到人影的一刹那,一股庞大的信息呼啸着朝他脑海涌过来,让他根本还没来得及反抗,就强势地插入他的脑海,并一帧一帧地快速涌动。
伍德·杰邦恩,出身郁金香王国的一个普通屁民,两国交战时逃难时被强盗所杀,如今就倒在自己的眼前。
“没想到真的穿越了,一句戏言成了真。可能是做好事有好报吧。但是自己更想的是自己的亲母亲能够复活,以及看一眼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父亲是什么样子啊!没想到,重来一次,自己依然没有选择的权利。”
伍德没由得一阵苦笑。
“那么自己能够做的选择就只有一个了。几年后,回去,让那个没有眼光的女人看看,告诉她,她的眼光很差。”
伍德,眼神坚定,但很快,突然神色一慌。
“不好!手机跟电脑里几百个g的种子也还在。万一被警察叔叔算了,反正自己在地球已经生理性死亡了,那么再社会性死亡一次好像也没什么了。”
而此时,伍德觉得身下有一根长长的,硬硬的东西顶着自己的臀部。
用手一摸,原来是自己的手电筒,它也跟来了!
某天伍德看到一则新闻,讲的是一名长相帅气的男子在一次晚上外出,经过偏僻小巷子的时候,被三名女汉子轮流施暴。
长相帅气!
男子!
这两点关键信息让伍德代入感百分之百,毕竟自己颜值跟铜锣湾扛把子一样能打。
所以出于男孩子在外要保护好自己的原则,伍德特意去买了这个军用手电筒。
目的。
防狼。
防女色狼。
“身上衣物被雷劈得看不出原来材质了,但是手电筒还跟刚买来时的新的一样,以我这么多年阅读网文小说的经验来看,莫非这是什么神器?”
伍德对着手中的军用手电筒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然后,回忆起了这个手电筒的来历,它是自己从地摊上淘来的。
摊主是是个男人,看不出年纪,咋一看像四五十岁,又像是三十来岁。
莫非摊主以前是程序员?这是当时伍德的想法。
那天摊主在摊前小板凳前自顾自看着纸质书,伍德不经意地发现,摊主用的方式跟自己当时上学时差不多。
一本大学之下夹杂着一本艺术典籍——金瓶没插花。
那优郁又偶尔会放光的眼神,唏嘘而略狂野的胡渣,再加上头顶为数不多的几缕随风摇摆的头发,就像是漆黑夜中的萤火虫那么吸引人的眼球。
也是摊主那飘逸出尘的气质让伍德不由得停下了脚步,想要在摊上买点什么。
绝不是伍德想偷看两眼书里的夹图!
“手电筒能完好无损地过来,莫非这手电筒是什么神器不成?那个摊主是一个游戏人间的大师?”
伍德越想越是觉得像,最后叹了口气:
“唉!我真傻,我单知道要买点什么,却忘了看摊上杂物书里是不是有一本从天而降的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