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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换个造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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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双休日,许洲恒与向尘被宋文彬送到了市区的一家美容院,美容院的美容院。

这家理发师是宋文彬从一个同行那里打听到的,听说这位理发师已经做了数十年的理发,很有一套。

宋文彬只要有点本事,就能把孩子们的头发理顺,其他什么都不怕。小孩子喜欢胡闹,要是被这些东西弄疼了,他怎么办?

虽然自家的小外甥很聪明,可凡事都要留个后路,还是得请一位技艺精湛,经验丰富的大厨。

第二天一大早,两人便离开了家,乘坐公共汽车前往了美容院,虽然没有车票,但到了周末,公共汽车还是很拥挤的。向尘正趴在自己大哥的大腿上,目不转睛地盯着街道上的人群。

因为距离并不是很近,所以也就二十多分钟的时间。店铺很好辨认,巨大的牌匾,让店铺看起来有些狭隘。

宋文彬领着两个小家伙走了进来,而旁边的向尘则是饶有兴致地看着这家6年代老旧的美容院。

这家理发铺不算大,里面摆着两把小板凳,板凳对面有一面大板凳,板凳上有一面小板凳,不过不是那种大板凳,只能看到板凳的上半身。镜面下是一张狭小的长桌,书桌是黄色的,看上去很是陈旧,桌上散落着几件理发用具。

一个约莫五十多的老师傅,正拿着一把剪刀,看到宋文彬三人,老师傅并没有停下手里的活,而是问道:“理发?多少人?”

宋文彬点了点头,说大家都要刮胡子,老爷子便让大家稍等,等着自己刮胡子。

宋文彬和另外两个男生也都坐在椅子上,等着理发,他们也想看看理发师刮头发。

理发师的实力确实很强,他的手很稳定。他正在修剪一个人的刘海。

老实说,这个年轻人的长相并不符合他的长相,不过从两人的谈话中可以看出,这个年轻人很坚持要把自己的发型剪成短发,让自己看上去更有气质。

大师再三劝说,对方不肯,大师只得依其所愿,将其割断。剪辑好了,确实有一种人畜无害的感觉,不过却不是那种文人雅士的感觉,而是一种纨绔子弟的感觉。

那男子似乎很高兴,对着镜子看了看,递给了顾宁三块钱,就离开了。这家伙的头发实在是太扎眼了,向尘强忍着笑意,扯了扯自己弟弟的衣角,示意他去别的地方。

许洲恒摇了摇头,他认为这位大师的技术还是不错的,至少在没有人指点的情况下,这位大师是不可能将这条鱼给砍成两半的。

所以,在师父准备好了东西的时候,许洲恒拉了拉宋文彬的衣角,小声的对他说道:“大叔,我要不要也给你理个平发,这样我也能见识见识师父的手段。如果合适的话,可以再来一次,如果不行的话,我们可以去别的地方。”

宋文彬心中一暖,暗道自己这个大外甥真是替自己考虑,处处给自己留颜面。宋文彬也不好推辞,便在许洲恒的肩头上点了一下,答应了下来。

于是,在裁缝师傅准备好工具后,许洲恒上前问道:“你会不会剪短一点的短发?”

宋文彬一脸的莫名其妙,他虽然留了个短发,可是仔细一看,都是短发,怎么感觉没什么区别?

老板点点头,表示可以,许洲恒这才开始洗发水。

许洲恒之所以要第一个把头发剃成光头,是因为他想要的是一个光头。

之所以选择第一个,是因为在他看来,宋文彬要是第一个剪辑,自己多半会说一声:“也剪辑一个。”但这个平头,却是货真价实的平头,他见过不少平头,就像是一块砖头。虽说他把头发剃掉也未必难看,但何必去冒险?

之所以留着板寸头,是因为他以前就留着板寸头,在上个学校的那一次,他也留了一个板寸头。

许洲恒的外貌,说实在的,他的五官棱角鲜明,给人一种很强的压迫感,再配上他那一头的短发,更是将他的外貌衬托得淋漓尽致,就是太过锋芒毕露了。直到她工作的时候,她的头发都被剪成了成熟稳重的样子。

不过,他毕竟还年轻,留着一头短发,除了让他的五官更加的立体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果不其然,等刀工做完,向尘就绕着刀工走了一大段路,两眼放光地看着刀工,非要把刀工做得像刀工哥哥那样。

就算是宋文彬,也有些心动,不过他想了想,还是决定留个平头。于是,他就让剃须刀把自己的头发剃成了平头。

就在老头给自己的弟弟理发的时候,向尘还在不住地夸赞着自己弟弟长得帅,说着甜言蜜语的话,很是诚恳。

许洲恒被夸奖的时候,脸上露出了笑容,不过他并没有得意忘形。向尘不太合适留板寸头,板寸头要留着尖头,而他呢,本来就是个尖头,再加上他那张胖乎乎的脸蛋,虽然很萌,但跟板寸头比起来,就差远了。

“我要怎么理?就像叔叔一样?”向尘听到许洲恒的话,顿时郁闷地低下头,他还想着自己能不能弄个像他哥哥那样帅气的头发。

老爷子听到两人的谈话,打断了两人的谈话,说道:“短头发不行,短头发也不行,还是留个光头比较好,天气越来越暖和,留个头发比较好。”

宋文彬心中一喜,他从一开始就知道,向尘是个很害怕炎热的人,现在天气这么炎热,他还在抱怨炎热。你得把你的头发刮掉,这样小孩在夏季会更舒适一些。

但还不等他开口,向尘就双手抱住了自己的脑袋,脸上露出了恐惧之色:“我不想被剃头!”

许洲恒是个板寸头,他是个秃顶的孩子,也是个大夏天的孩子,奶奶这么一说,他就答应了。但是理发之后,他就像是一个出家人,被很多人嘲笑。

宋文彬迟疑了一下,不过既然向尘这么乖,他也没必要强求,便客客气气地问道:“你要怎么修剪?”

向尘皱着一张眉头,沉吟片刻,压低声音道:“我这个样子,能不能把头发砍掉?”

听到这话,他仔细检查了一下向尘的头发,却发现,他的头发并没有任何变化,因为很久没有修剪过了。

一句话,让向尘胖乎乎的脸上露出一丝委屈,耷拉着眼皮,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让人心疼。

许洲恒看着这些孩子的头发,心中一喜,连忙扶起向尘:“要不要我帮你理个头发?”

向尘惊讶地看着他:“大哥,你会不会理发?有没有割掉?”

许洲恒脸上流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我也从未下厨。”

项晨恍然大悟,自己的哥哥,果然是个人才!他哥就是全能型的。再说了,他哥也不会让他失望的,还会让他的头发更好看!

向尘一把将许洲恒搂在怀里,软声道:“大哥,你是最棒的,快帮我把它弄断!”

许洲恒眼中流露出一丝微笑,“这可是你说的,你可要乖乖的听话。”

“我都听。”向尘赶紧点了点头。

于是,两人达成一致,于是,向尘对宋文彬吼道:“舅舅,我不要,让我弟弟帮我把头发弄短。”

宋文彬自然也听得清清楚楚,自己的大外甥一向是个说一不二的人,说可以,就肯定可以。

裁缝的手法很好,宋文彬的头发也被修剪的干干净净。他心满意足,付了师父理发的费用,五毛钱,至于宋文彬,则是三毛,至于他大哥,则是两毛。

太划算了!向尘喃喃自语。

然后,他就能更直观地感受到,在这里,价格是多么的低廉,金钱是多么的具有力量。

做好发型,天色也晚了,在宋文彬的带领下,一行人来到一家国有大餐厅吃饭。

在这里,向尘还是头一次去酒楼吃饭,酒楼里的食物很少,也没有什么让他心动的东西。

宋文彬一边说一边盯着那块牌子,询问了一下大家喜欢的口味,就要了三大份的牛肉面条,还有一些馒头。一块五元一份的牛肉面,一块五元一份的馒头,虽然很廉价,但都是要买一张的,而一块的面条,则是要买一张两张的肉票。

等宋文彬把面条送到向晨面前,他就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这东西的口感还可以,最重要的是这牛排的品质不错,这一口下去,香味十足,除此之外,就是马马虎虎了。

向尘小声对他哥道:“还不如你做的面条呢。”

许洲恒嘴角勾起一抹笑容,轻声说了一句:“回去,我帮你做。”

晚饭过后,由于要回家帮向尘理发,三人也没有继续在城市中闲逛,反正也没有别的可看的,便打道回府。

回到家中,许洲恒手脚很快,一边走一边看着手中的书籍,心中已经有了大致的规划。

等东西都弄好之后,许洲恒给向尘找了个小板凳,让他背靠着自己。说完,他将那只假装喝酒的大锅端起来,放在了向尘的脑袋上。

宋文彬也是一脸的疑惑,拉过一张椅子,在一旁围观,看到许洲恒的动作,他险些没忍住笑出来。他转过身,强自镇定下来,但在自家大外甥的示意下,还是乖乖地住了口。

还好,这一次,他的饭盆更大,没有沾到向尘的头发。他只是感觉到头顶有东西按了按,并没有在意。

许洲恒一边说着,一边用手在向尘的脑袋上划了一个圆环,默默地将这个圆环记了下来。

许洲恒端起饭盆,按照自己记忆中的路线,将向尘的头发修剪干净。

他的双手很稳定,但并没有太过急促,这是他的初次尝试,即便有信心,但还是担心会伤害到向尘。

不过这样的头发,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的功夫,许洲恒只用了一小会儿,就将头发剪好了,然后将头发的形状,稍微修饰了一些,让头发的曲线更加的流畅。

说完,他将手中的大剪放到地上,凑到了向尘的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心中颇为满意。一看这种造型,就知道很符合他们家的小姑娘,是啊,圆形的脸蛋就应该有一个刘海,可爱又可爱。

向尘正美滋滋地做着自己那酷炫的造型,一看自家大哥停下,赶紧问道:“你理完了?是不是可以移动了?”

许洲恒微微一笑,向霍雨浩颔首致谢。

向尘大喜,一跃而起,来到一面小镜前,踮起脚尖,对着自己的新造型打理了一番。

他嘴角的笑意渐渐凝固,这是何方神圣?

“太美了!”许洲恒对着向尘跪下,诚恳道:“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去找叔叔。

他转过身来,对宋文彬道:“舅舅,你觉得我们家的尘尘做了这样的头发,会不会很漂亮?”

“什么?对对对,漂亮,漂亮!”宋文彬本来就在旁边看戏,没想到许洲恒这么一说,顿时被殃及池鱼。他的小外甥也在期待地望着他,一个长着一张圆滚滚刘海小脸蛋,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可爱的让人不寒而栗。

有舅舅和大哥的称赞,向尘才稍稍有点底气,觉得自己的头发也不是这么可笑的。

不过,他的自尊心还是受到了打击,因为向尘在学校里遇到的每一个人,都会惊讶地看着他,笑着询问他是不是理发师。

到了大学,他的同龄人都比他大,再加上他哥哥对他们的保护,他们也就偷偷的看着,窃窃私语,谁也不会说出来。下了课,向尘遇到了一帮孩子,一帮孩子都哈哈大笑起来,就连亮亮那张破脸,也在嘲笑向尘。

向尘板着一副胖乎乎的脸蛋,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他觉得自己的弟弟是一个大撒谎者!

一众孩子们都凑过来,许洲恒就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妙,果不其然,露西一回到家里,就往自己的房间跑去。他跟着过去,就看到那孩子一头扎到了被窝里面,一头扎进去,就不动了。

许洲恒在病床前呆了片刻,见没有任何动静,便弯腰将向尘扶了过来。

“大哥,你撒谎!”孩子在李杜的胸口剧烈的扭动着,眼眶红红的,眼泪汪汪的。

许洲恒心中一紧,一种说不出的歉意涌上心头,以前他可是连骗都骗不到的,现在却是对一个孩子动了恻隐之心。

他翻过身,坐在地上,将向尘放在自己的大腿上,用手摸了摸孩子圆滚滚的脸蛋:“我说什么了?”

向尘更加愤怒了,两只肥嘟嘟的手握在一起,“你撒谎,你夸我漂亮,他们却嘲笑我。”

许洲恒故作恼怒地摸了摸向尘的脸,说道:“你相信他们,却不相信我?”

向尘似乎是被杨开的怒火给震慑住了,语气也变得温和起来,“大家都在嘲笑我。”

“你和他们来自一个地方?”许洲恒问道,“你说我和他们谁更有眼光?您认为您是否很欣赏他们目前的穿着和发式?你也喜欢他们的脂肪?”

这一系列的问题,把向尘给绕晕了,他恍惚了片刻,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他哥的颜值确实很高,穿着打扮和头发都很好看,而且,他最爱的就是他哥的菜,他觉得很油腻。

许洲恒继续道:“那你到底相信他们,还是相信我?”

“信你!”向尘毫不犹豫地说道,“大哥,我相信你。”

许洲恒脸色一沉:“你还敢说我撒谎?”

“对、对不起……”向尘垂首,只感觉自己实在是做的有些过火了,竟然连事情的真相都没弄清楚就给自己的弟弟扣上了罪名,也不知这小子有没有动怒。但这件事本来就是他不对,所以他才会发火。

“嗯”,许洲恒应了一句,向尘一脸愧疚地靠在自家大哥身上,见到自家大哥没有反对,这才抬头看着自家大哥,小心翼翼地说道:“大哥,你就别跟我生气了好吗?”

许洲恒低着头,神色间带着一丝失望,这让向尘更加的自责,因为他知道,自己让自己的弟弟伤心了。

“大哥,我错了,我错了。”

许洲恒听到向尘的哭声,心中一凛,他明白自己的演技已经被对方识破了,他轻轻地摸了摸向尘的后腰,安慰道:“不要担心,不要担心,不要担心。”

“你、你不会生我的气吧?”向尘哽咽着,抬头看着许洲恒。

“不生气。”林意浅笑了笑,没有说话。许洲恒努力的让自己的脸色变得柔和一些,“我也不是没想过,你说是不是?”

“对。”向尘点了点头,压低了声音,“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人了。”

“真乖。”林意浅笑了笑。许洲恒拍了拍孩子的脑袋,感觉经过这么一打理,触感更好了,于是又拍了拍。

向尘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老老实实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许洲恒被他这么听话弄得有些不好意思,清了清嗓子,看着向尘问道:“要不要来杯牛奶?”

向尘一脸懵逼,仔细看了看自家大哥的脸色,当然,他也很想喝酒,只是他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不想喝?”许洲恒看着他沉默的样子,眉头一皱,罕见的要弥补。

“想!”向尘赶紧举起了自己的双手,“想喝。”

许洲恒闻言,将储物戒指中的一小袋牛奶取了出来,然后打开包装,塞到了向尘的手中。

四四方方的牛奶盒子又低又厚,只够向尘双手合拢,肥嘟嘟的小爪子死死攥着盒子,咕噜咕噜的将牛奶一饮而尽。

许洲恒看的津津乐道,别看他年纪不大,但是吃牛奶的样子,简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孩子低着头,全神贯注的吃着牛奶,可爱极了,要不是许洲恒早就迫不及待的要吃牛奶了。

一口饮尽,向尘满意地打了个饱饱的哈欠。

许洲恒正在擦拭着他的小胡须,这时宋文彬的喊声从门外传了进来,许洲恒急匆匆地拿出一壶水递给了他,示意他去漱口。他之前带来的一瓶牛奶,早就用光了,一直没有找个合适的时机去做,因为这东西很少见,如果每次都被他买走,未免有些蹊跷。

向尘飞快地洗了个澡,把嘴里的水喷了出来,许洲恒这才开始清理。他已经在虚空中开辟出了一片区域,用来堆放一些杂物,因为现在已经看不到这些杂物了,所以他将这些杂物都扔进了虚空中,剩下的都留在了虚空中。

随后,许洲恒带着向尘离开了这里。宋文彬从浴室里出来,正准备洗个澡,看到两个年轻人,便上下打量了一下尘,“他们都在打听我们尘尘的发型是从哪里弄来的,还说要给自己的儿子也弄个一模一样的发型。”

向尘睁大了双眼,有些想不通,那些人明明都是在嘲笑他,怎么到了晚上就开始砍了,有没有搞错?用一种特别的方法来表示自己的好感?

许洲恒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因为那锅骨汤的香味,一直萦绕在他们的周围,直到今天,很多家庭都会为自己的儿子准备这样的食物。估计也是这样,很多人都在盯着他的小团子。

果不其然,很快,很多男生都来到了他们的家属区域,包括许洲恒、向尘他们的家属区域。

这种头发很好理,只需要一个脸盆就可以了,当然也有好坏之分。不过这种头发,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穿,有漂亮的,也有难看的。

许洲恒仔细打量了一番,发现自己的女儿,才是最漂亮的,最漂亮的。再往下一扫,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这身打扮实在是不合身,过于简单了。不过,颜色鲜艳的衣服很少,想要从她的储物戒指中弄到颜色鲜艳的衣服,谈何容易。

许洲恒将这件事情记在了心中,打算找几套合适的衣裳,让自己的儿子穿上。

夏季一天比一天炎热。

向尘很讨厌这个季节,不仅是天气炎热,还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他很容易被蚊虫叮咬。

一到夏季,被人啃出一大片血泡的向尘准,因为他的身体不耐高温,加上他的大棉袄和大棉袄都不能完全遮掩,所以,他的夏季很难过。

也幸亏他是个有钱人,一到夏季,房间的暖气就开到了最冷的程度,能让蚊虫都觉得冷。所以她宁可多披一件厚厚的外套,也不愿意被蚊虫叮咬。

但现在,向尘让他弟弟帮他查了查,一个风扇就要近二百,更别说空调了,还需要工作证,这可不便宜。

对于这里的物价,向尘并不是很了解,不过,当他将风扇的价钱折算到自己最爱的猪肋条上,然后,当他知道自己能在这里购买到很多猪肋条的时候,便完全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他还在为夏日的炎热而苦恼,却没想到,家中已经有人在活动了。

许洲恒一直都是一个有备无患的人,如今夏季即将来临,他又岂会没有任何的防备?

他们的房子刚刚盖好,虽然现在已经不差钱了,但还不到时机。就像是夏季穿着一双单薄的拖鞋,冬季穿着一件大外套,或者穿着一个大外套,可以长期使用,而冬季穿着的衣服却需要提前做好充足的准备。

许洲恒特意跑了一趟,到了市场上,这里的衣服并不多,甚至连小孩的衣服都没有,虽然也有,但颜色都比较暗,大夏天的,会让人觉得闷闷的。

她也去找了一下,发现超市里有塑料拖鞋,一只六元,需要两个工作证。钱票倒是无所谓,就是那双靴子实在是不怎么样,跟向尘的尺码比起来,根本就不够用。

这个年纪的人,身体发育的很好,再去换一对拖鞋,不但价格昂贵,而且很有可能过了一个夏季,就会被人嫌弃。所以,想要购买的人并不多。

许洲恒左右为难,最终只能给宋文彬挑了一件合适的,这才离开。

因为缺少的物资太多,路克最近也把很多物资都带回了家,各种蔬菜、瓜果、食物都有,所以他很难在黑市上使用。那里是地下市场,不是百货公司,哪有那么多东西。

这一夜,许洲恒见向尘光翘着二郎腿在做功课,心中暗暗下定决心,要做一件大事了。

许洲恒做事雷厉风行,做出这个选择后,次日便告诉宋文彬,他要回一次省厅。

宋文彬非常惊讶,不知道秦浩东怎么会忽然想要到省会来。

许洲恒直接说要给向尘购买一些有用的物品,虽然他不在乎,但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向尘在炎炎夏日里光着脚,像其他孩子那样光着脚,光着脚。

宋文彬昨晚刚拿到大外甥送来的新鞋子,本来还挺激动的,但听到这话,再想到大外甥那双又白又肥的脚,顿时感觉有些不对劲。

“是的。”宋文彬沉吟片刻,点了点头,说道:“是我考虑不周,既然如此,那我就在这里等着,这个星期,我会把你送过去的。”

他对许洲恒还有些担心,毕竟,他还只是个孩子,还未成年。

“应该没时间了。”许洲恒眉头紧锁,说道:“我打听了一下,从我们这边开往省会的火车票,是早上十点左右,现在已经是中午了,我们根本就来不及回去。再说了,这么热的天,车子里这么闷热,谁也不敢保证尘尘会不会晕车。我们两个一起走,他肯定会担心的!”

宋文彬一脸的焦急,大外甥说的在理,什么都考虑到了,让他一时之间也想不到什么好主意。

许洲恒看到这一幕,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安慰道:“叔叔,你也了解我,说实话,我去的东西,你应该都记得清清楚楚,绝对不会有问题的。”

接着他就把这两个地方的大概概况,哪里有风景,哪里有美食,说的很有条理。在如今这种消息闭塞的年代,许洲恒若是没有到过这里,也不会对这里如此了解。

宋文彬啧啧称奇,虽然早就听说过这个外甥很有本事,但也不会强到这种地步。

一瞬间,宋文彬对许洲恒充满了自信,对于让他独自前往省会,也没有了之前的抵触。

他告诉许洲恒,让他考虑一下,随后便拨通了他在省会城市的一个朋友的手机,这个朋友也是许洲恒认识的,正是之前和宋文彬说过他的那个警察厅长。

两人的交情不错,所以也没必要客套,寒暄了几声之后,宋文彬便将自己的事情说了一遍。大外甥要回一次省城,让他多照顾一下。

这点小事儿,所长连声保证,叫他不用担心,还说家中随时都有人,随时欢迎。

挂断了这个电话,宋文彬总算是松了口气,转身将这个事情告诉了许洲恒,询问他打算何时过去。

许洲恒听到这话,哪里还有时间犹豫,再说了,他要的可不仅仅只是一个省会城市,而是一些需要事先做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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