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震惊的众人,这也能叫做歌?(1 / 2)
“至于为什么写这三首歌?”
“我主要是看梓琪的嗓音独特却没有合适的代表作。”
“我不想看着一个顶级歌手,连代表作都没我就为她写了三首。”
“当然了,主要还是对她比较有眼缘。”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沉默了。
内心却是一阵狂跳。
才陈晨的话中不难听出。
这三首歌都是现想现写的。
但是就算是这样,写出来的居然都是经典歌曲。
就如何不然人震惊,如何不让人惊讶?
恐怕就连曲爹和陈晨比起来也不过如此吧。
一般的经典歌曲都是由曲爹写出来的。
但是一个曲爹一年能够写出来一首经典歌曲,那就是谢天谢地了。
并且还是要在灵感爆棚的情况下。
否则的话,三年两载可能都写不出一首来。
而陈晨呢?
不到十分钟就写出了,需要其他人几年才回写出的歌曲。
简直就是变态中的变态了。
他们都觉得陈晨是一个为了音乐而生的怪物了。
要知道写歌的话,其实填词很容易,所需的时间也很少。
可最难得不是填词,而是作曲啊。
作曲不仅要懂曲谱,还要根据歌曲的旋律来。
作一曲其所需要的时间,最快恐怕也需要几个小时吧?
陈晨这个十分钟又是怎么回事?
其实陈晨没有说假话,有了神级音乐技能加持,关于一切音乐方面的其都能快速完成。
毕竟神级嘛,总是要超过凡人的范围的。
不过他没有想到实话实说而已,居然将这些人吓成了这样。
看来下次说话之前,必须先百度一番。
省的说出去吓到人。
嗯
下次直接来个半个小时。
这么长的时间总行了吧?
当然了。
如果陈晨此刻的想法被几人知道,那一定会喷出一口老血。
直呼一句贝多芬来了也没有您牛逼呀!
良久之后,眼见气氛微妙了起来。
陈晨主动率先开口笑着说道。
“杰哥和迅哥,你们两人也是为了父亲的版权而来的吧?”
虽然说两人没有提前给其打电话,还没有说出来这里的目的。
但是陈晨用脚猜也能猜到,对方一定是因为父亲这首歌的版权来的。
不管怎么说,在这首歌因为广告火了之后。
已经有不少歌手找上门了。
不论是三流歌手或者是一流歌手。
甚至是顶级歌手都有。
毕竟谁不想多点名气多赚点钱呢?
但是都被陈晨拒绝了。
在其想来这首歌的首唱是三位顶级歌手。
版权自然要优先给他们,无关其它,这是一种尊重。
父亲这首歌能够火,除了广告的质量之外,还有一部分原因。
也是因为三位顶级歌手唱的原因。
杰哥和迅哥听到陈晨的主动询问后。
反倒是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他们两人都没有提前说,突然就造访了。
多少有点不礼貌了。
两人的囧样一下就被陈晨看在了眼中。
其没有在意,转颜一笑说道。
“放心父亲这首歌的版权,我给你们留着呢。”
“毕竟这首歌是你们唱火的,版权的优先权自然在你们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