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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 王安石变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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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宗景祐四年(137年,王安石随父入京,以文结识好友曾巩,曾巩向欧阳修推荐其文,大获赞赏。

王安石自幼聪颖,酷爱读书,过目不忘,下笔成文。稍长,跟随父亲宦游各地,接触现实,体验民间疾苦。文章立论高深奇丽,旁征博引,颇有移风易俗之志。

江西有一个有名的神童,叫方仲永。方仲永出生于一个穷苦农民的家里,从小聪明可爱,天资超群。五岁时的一天,他拉着父亲的衣襟哭闹,非要笔墨纸砚不可。父亲被逼不过,只好到村里的穷秀才那儿借来文房四宝。仲永破涕为笑,手握笔管,一边念一边写道:

大海四方方,

乌龙蟠中央;

若遇天才手,

飞出写文章。

父亲听得呆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然后狂喜地对着苍天连连磕头。

一个五岁的山里伢崽,没受过任何教育,天生会吟诗写对,这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不久山里山外的人们纷纷谈论:“山里出了神童!”

自从有了仲永这个能吟诗写对的儿子,父亲乐得闭不上嘴,整天驮着仲永走街串巷,炫耀卖弄。人们也像观看什么宝贝似的,只要仲永一出来,就要他当场咏诗,有钱人还给几两碎银子。有次父亲驮着仲永来到一个镇上。一位老先生想考考仲永究竟神不神,于是出了一句上联:“子骑父当马”。谁知仲永想也没想便高声对道:“父望子成龙。”众人哗然。那位老先生竖起大拇指连声赞道:“神童,神童,真神童也”!

王安石那时也是一个十二岁的孩童,他随父亲到金溪舅舅家探亲,曾经会见过方仲永,王安石有意试试仲永的诗才。他看见一个伙计正在劈柴,便念道:“钝斧劈柴,三杈四桠,柴开节不开”。仲永瞥见一个厨妇正在切藕,随口答出:“快刀切藕,七孔八窍,藕断丝不断。”王安石一听很是佩服。

但是王安石第二次到金溪时,再问起神童方仲永,人们告诉他说:神童已经不神了,作不出诗,写不出对,和普通人一样了。王安石听说后十分感伤,还写了一篇短文记叙此事,这就是那篇著名的散文《伤仲永》。文中的意思是说,方仲永的通悟是先天的,但是后天的培养方式不对,所以才造成了这个悲剧。

王安石一心治学而不修边幅,经常蓬头垢面出现在众人面前。仁宗在世的时候,有一天宴请群臣,大臣们在池塘钓鱼。王安石对钓鱼没什么兴趣,专注思考其他事情,竟然把盘子里的鱼饵都吃光了。仁宗认为误食一粒鱼饵还情有可原,但是把整盘鱼饵都吃光实在不合常理,他感觉王安石是个奸诈之人,很不喜欢他。

其实这是宋仁宗冤枉了他,因为王安石这个人在吃东西上一向马虎,苏洵在《辨奸论》中对他就提出了严厉批评:“穿着囚犯一样的衣服,吃牲畜才会吃的食物,蓬头垢面,竟然还在那里心安理得地谈诗论史,太不像话!”

读史孤证不立,但是王安石不讲究吃穿,那是有目共睹的,朱熹的叔祖朱弁也说:“王安石从小就不讲究卫生,衣服也不洗,逮啥吃啥。”

王安石整天面目黎黑像个卖炭翁,他的门人担心他病了,就请医生来诊治。结果医生差点把嘴巴都笑歪了:“这是汗垢,不是病,洗洗脸就好了。”但王安石却说:“我就是长得黑,跟洗不洗脸没关系!”

因为“偷吃鱼饵”、“不讲卫生”,宋仁宗很不喜欢王安石,他上的变法万言书,直接被仁宗扔进了废纸堆。

宋朝流行斗鹌鹑,一只好的斗鹑比一匹好马还贵,一个少年弄到一只好鹌鹑,他的好朋友也想要,少年当然不肯割舍。这朋友仗着俩人关系不错,抢了鹌鹑就跑。少年追上去就把那个抢鹌鹑的朋友杀掉了。

案子发生在天子脚下,自然由开封府负责审理。府尹居然判鹌鹑主人死刑。王安石看到这样的判决,马上提出反驳意见:“按律,公取、窃取皆为盗。此不与而彼携去,是盗也;追而杀之,是捕盗也,虽死,当勿论。”王安石认为量刑过重,驳回了开封府的死刑判决。

开封府当然不服,就上诉到了御史台和大理寺,,宋仁宗认为王安石没道理,命令他公开认错。王安石牛脾气上来,坚持不肯认错,而且反反复复就是三个字:“我没错!”

弄得皇帝老儿也无计可施,事情不了了之(置不问)。

除了鹌鹑引发的血案,王安石还遇到了另一件奇葩案子:

话说登州有一妇女,许嫁未行,闻夫婿貌丑,心甚不平,竟暗挟利刃潜往害夫。乃夫尚未睡着,慌忙起避才得不死。只因用手遮格,被断一指而去。乃夫鸣官诉讼,知州许遵拘妇到案,见该妇姿色颇佳,与乃夫确不相配,遂有意帮她脱罪。令她一一承认,当为设法保全,该妇自然听命。许遵即以自首减罪论上达朝廷。王安石就同意了。

司马光愤然道:“妇谋杀夫,尚可减罪么?”王安石道:“妇既自首,应当减罪。”光又道:“该妇谋杀乃夫,谋自谋,杀自杀,能够减罪么?”王安石道:“若自首不得减罪,岂非自背律文?”两人相持不下,请仁宗判断。这一次仁宗袒护王安石,也说应当减罪。

其实妇女杀夫又自首,谁也不知道该不该减罪。

却说欧阳修有天在工作群里给老王发帖:

翰林风月三千首,

吏部文章二百年。

老去自怜心尚在,

后来谁与子争先。

大意是前辈们文采绚烂各领风骚,老王你继往开来前途无量。王安石在梅花窗下一边抠脚一边回聊:

他日如能窥孟子,

终身何敢望韩公。

意思是前辈过奖了。天外有天山外有山,别说孟子,我连韩愈的小指头都比不上。

王安石表面上谦虚,其实自视甚高,惟我独尊。不仅瞧不起现实中的人,就连古代圣贤他都藐视。他罢相回到金陵后,住在刘相故宅。竟然在小厅写下:“当时诸葛成何事?只合终身做卧龙”的诗句。同样的诗句有数十处之多。意思是诸葛孔明也没啥造就,只配一辈子隐居隆中,远不能和他王安石相比。

宋英宗赵曙还是王子的时候,和本家的一个小赵是亲密伙伴,两个年龄相仿血缘相近三观一致的小赵在相同的时间里同时娶新娘。庆历八年,两个小赵又同年同月同日生了小小赵,一个是未来的大宋天子赵顼,一个是未来的状元赵伯坚。

公元167年(治平四年正月,宋英宗驾崩,太子赵顼继位,即宋神宗,次年改元熙宁。赵顼即位时,北宋的统治面临一系列危机,军费开支庞大,官僚机构臃肿而政费繁多,加上每年赠送辽和西夏的大量岁币,使北宋财政年年亏空。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公元165年(治平二年宋朝财政亏空已达175余万。广大农民由于豪强兼并、高利贷盘剥和赋税徭役的加重,屡屡暴动反抗。值此内忧外患、财政困乏之际,赵顼对宋太祖、宋太宗皇帝所制定的“祖宗之法”产生了怀疑。年轻的赵顼有理想,勇于打破传统,他深信变法是缓解危机的唯一办法。为了实现富国强兵,缓和阶级矛盾,挽救封建统治的危机,他不治宫室,不事游幸,废去元老,起用王安石主持变法。在王安石的辅助下,开始了一场两宋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大变法,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改革,对赵宋王朝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保守传统的人们眼中,王安石是个古怪的人,甚至有人从王安石的面相上断言其“眼中多白”,是奸臣之相。以张方平、苏洵为首的官员反对神宗重用王安石。但这些沸沸扬扬的议论并没有动摇神宗的决心,他决定把王安石召到身边亲自考察。

神宗先是任命王安石为江宁知府,几个月之后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元年(168四月,王安石入京受命。神宗一听王安石来京,异常兴奋,马上召其进宫。神宗与王安石晤面,听取王安石有关政治、财政经济以至军事上的改革谋略之后,深感王安石就是能与自己成就大业的人才。而王安石亦被神宗励精图治、富国强兵的远大抱负所折服,君臣二人为了共同的理想和信念走到了一起。不可否认,神宗的改革理想之所以在继位之初就能付诸实施,与王安石的支持有着密切关系。

宋神宗年轻气盛,朝气蓬勃,他感到王安石提出的一整套变革方案符合自己的理想。于是重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张开源,司马光主张节流。司马光和王安石因政见不同,在一些问题上进行激烈的争辩,有时在皇帝主持的议政会议上也毫不相让。

王安石既为首相,与神宗天子相知,言听计从,立志一套新法来,即农田法、水利法、青苗法、均输法、保甲法、免役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法、免行法。荆公自以为是,复倡为三不足之说:“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因他性子执拗,主意一定,佛菩萨也劝他不转,人皆呼为拗相公。

熙宁三年,司马光三次写信给王安石,列举实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对司马光的指责逐一反驳,并批评士大夫阶层因循守旧,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司马光遂上书道:

臣闻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安石外示朴野,中藏巧诈,骄蹇慢上,阴贼害物,徒文言而饰非,将罔上而欺下,臣窃忧之!误天下苍生者,必斯人也!

看官!你想神宗方信王安石,怎能瞧得进去?看到误天下苍生句,不禁怒形于色,立将原奏掷还。司马光大声道:“陛下如不见信,臣不愿与奸佞同朝,乞即解职!”神宗也不多言,命他退去,司马光辞职离京。

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每憎他兄所为误国。安国为西京国子监教授,颇溺声色。时安石为相,以书戒安国道:“宜放郑声。”安国回书与安石道:“亦愿兄远佞人也。”安国又尝力谏安石,言:“天下不乐新法,皆归咎于兄,恐为家祸,宜速罢之。”安石不听。安国泣于影堂前道:“是吾家灭门矣!”

有一天御史蒋之奇上书弹劾欧阳修,说他不修私德强奸外甥女。神宗览毕当然不信。诏问之奇,之奇无从取证,只好说出一个彭思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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