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 亲民的主公(1 / 2)
站在营中的分发点的旁边,韩浩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
适才当刘俭跟他说,他的军士们今日每人都会受领一小块羊肉的时候,韩浩心里还是有些存疑的。
虽然刘俭说这些羊肉都是他从北疆的异族那里赚回来的,不用杀大汉一只羊,但韩浩心中还是觉得刘俭是在吹牛逼。
也难怪,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刘俭在北方异族那边搞事情,但除了河北本地人,还有冀州的高阶层人物能够切身感受到刘俭的大计,南方的汉人对于河北与异族的利害关系了解的不甚,最多只是听说过一点这里面的事情。
特别是如今大汉朝的内部比较混乱,境内大部分的人主要的着眼之处还是中原以及司州,雍州地区。
至于河北那边的事儿……反正只要是刘德然自己不惹事乱动,对他感兴趣的人着实不多。
但是今天,韩浩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以刘俭为首的河北人生活的不同。
河北营中所有的将士,都得到了一块小小的煮熟的羊肉。
肉不多,还没有人的手掌大,依照军中人的体格,这一块肉也就是三口两口的事。
但即使如此,这对于普通的军士来说,也是天大的恩德了。
这年头,对于底层的黎庶来说,能够吃饱饭,就算是祖上积了大德,谁还能惦记着吃肉吃多少?
在天下大乱之前,为了避免口算对家庭的影响,很多最底层的百姓都会直接将刚刚出生的婴儿溺死在河水中,甚至直接扔到深山老林之中。
为什么要这样做?
就是为了给家庭减轻压力。
那种压力和后世的压力不同,那是真正的事关生死存亡的压力。
在收成不好的年景中,乡里附近的河水中,能看到成百上千的婴儿尸体。
那些婴孩尸体被走兽啃食的不全,小小的骨头和脑袋洒落在河道上,散发着腥臭,犹如人间地狱一般的让人不寒而栗。
若是碰上灾年,这些婴孩甚至连河道都进不去,直接被成人彼此互换充饥!
多少人一边流泪,一边犹如禽兽一般的啃食着婴孩的尸体求活。
这种情况如今在大汉朝各州,特别是中原之地,还是屡见不鲜!
但是,河北的刘德然,他居然能够让自己手下的兵士们在一个特殊的日子里,全都吃上一块小小的羊肉!
这是何等惊人的财富!
这一块小小的羊肉,绝对能够代表河北与黄河以南各州郡的巨大差异!它彰显着河北与黄河以南的州郡相比,最少多了二十年的财富积累不止。
刘德然在河北这才待了几年啊?
他是如何做到的!
带着这个疑问,韩浩随同刘俭继续参观军营。
其间,他看到了监营谒者的帐篷前门庭若市,不断的有人忙进忙出。
韩浩非常不解,监营谒者的职责一般就是与主将互相制衡,平日里用来制衡将官,并没有多少琐事,为何刘俭营中的监营会这般忙碌?
刘俭告诉他,在他这里,监营的职责不是制衡高阶将官那么无聊,而是主要负责违背军法士兵的案件复合。
别人的大营,营中兵卒犯事,普遍由各营司马直接进行惩处责罚,但是在刘俭的军中,乃至于整个河北军中……绝不允许。
因为刘俭的军中有军法庭,专门负责审查违反军法的兵卒的罪责论处,军法庭的直接负责人是刘俭,而刘俭则是安排监营谒者专门审核复查军法庭所审核的违规军法的案例,一旦发现案件有问题,将对军法庭进行直接问责定罪。
另外,刘俭还设立了军事督察署,定期针对军法庭和监营进行审查,一旦发现这两处有问题,可由军事督察署直接定罪。
而针对督察署的**与受贿,所有两百石以上的官员在有实据的情况下,都可对其进行弹劾,地方的大理寺署在掌握了证据之后,可以直接羁押督察署的人员。
而督察署的人员数量有严格控制,且决不允许掌军……
韩浩被刘俭的话再次弄傻了。
依他的智商,竟然也是好半天才捋顺过这个弯弯绕来。
“刘将军,不过是施行军法而已,为何弄的如此繁杂?”
刘俭正容道“军法,是三军秩序的基石,没有军法约束的部队,那和贼寇没什么区别,但是军法落实在个人身上,代价对于个人而言非常之大,一定要做到严谨。”
“往昔军中,军法并无实质性的监管,一营司马就有权力对普通的兵士施行军法,但这对施行军法的个人要求非常之高,若是碰到公正严明的军官,尚能秉公主持,不至于令军士受冤,但若是一个不分是非之人,就很难体现出军法的公平性。”
“甚至于,军法还会成为某些个别军官,用来拉拢士兵,排除异己的手段!”
“这是绝对不可取的。”
“兵卒,是国家的兵卒,不是谁家的私兵!”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军中亦如是!”
汉王朝一直以来都属于宗法社会,宗室乡族之间的关系在普通人看来可以凌驾于一切,乃至于律法。
这种观念在西汉最深入人心,到了东汉相对减弱,但依旧符合大部人的认知常理。
这年头,皇权不下乡,乡里之人的自主性实在是太强了。
他们有时候完全凌驾于律法之上。
似关羽说杀人就杀人,杀完就跑,回头有机会一样当武圣,被万人追捧。
有基于这种社会环境的影响,军中的律法意识,仔细想想也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