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我说的对吗?(2 / 2)
啊?
他的这个问题直接把那个叫李小婷的女记者给问愣了。
可陈超问完也不等答案,而是继续说:
“当然,这个答案并不重要!
你也千万别说出来,免得你的母校会为你而感觉到蒙羞。
我不知道你是如何整理出这些问题的,但是,光是其中最错的一点。
你居然把我和杨白浅女士被持枪匪徒追杀,在威胁到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被迫还击,并打死打伤对方,说成了执法!
可问题是,不管从哪方面看,这都是一个自卫还击的范畴,跟执法沾上半毛钱关系吗?
居然还扯到执法程序上了?
你但凡用点心去查资料,也不至于说出这种话来!
面对5名持枪匪徒的追击,我在抱了个人狂奔差不多2公里后才还击的。
这么做的用意:
第一、将他们引开人员密集的地方。
第二、抱着个人狂奔2公里,已经是人体极限了。
再跑,就要被对方追上了,到时候就连想反抗都没力气了。
在这种情况下,面对5名持枪匪徒,面对巨大的生命威胁。
我自卫还击,又有什么不对吗?”
呃!
说实话,作为同行,北大爱酱此刻忍不住的想捂脸,这种这么脑残的问题,她是怎么问出口的?
难道她的记者证是买回来的吗?
其他记者也是扶额,实在对这个场面不忍直视。
太丢人了!
可是李小婷却不以为然,依然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那你的身份问题,你又是以什么身份配枪的?”
说句实话,如果换另一个记者来问,哪怕是任何一个记者来问都不可能问出这个问题。
比如,田娱乐新闻的金牌记者北大爱酱
他最多打算是对……在陈超有可能如同杨白浅所说的那样失忆了,而一个失忆的人,在失去从小到大所经历道德和法律的教育后,是否适合配枪的情况提出质疑。
而不会直接这么询问,什么身份?
在这个国家,能够配枪的非公职人员,自然是有经过重重审核的特殊身份。
而这个特殊身份,有必要向你透露吗?
记者,虽然号称无冕之王,号称公众有知情权,媒体有采访的权利。
好像有了这个借口就可以横行无忌,让很多事业单位甚至是公司忌惮不已。
但是,有些东西不是你能碰的!
可是,这位女记者居然还觉得自己死的不够快:“作为一个非公职人员,一个普通公民,你能够配枪是因为你背后的势力,还是你的背景通天?
所以才导致,你在面对五条人命时,可以冷血的枪枪只打要害,每一枪都冲着致命的心脏和脑袋打。
就连唯二活下来的俩人,也被打断了脊椎骨,就算治好了,这一辈子也只能是在轮椅或者病床上度过。
由此可见,在你的心里,其实生命并不是那么重要。
因为,对于你们这种特权人士来说,普通人的命,其实并不重要。
我说的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