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一回 赤王的执念(1 / 2)
赤王一边和青王激烈的对战,一边轻描淡写的给雷王解惑。
当年的赤王修长生者,到最后大道万千,殊途同归,终于成就金仙之身。若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最简单的一个办法莫过于斩三尸,最后只留下一个大道无情的本体。
当年赤王的境界的确要比青王高出很多,但他却因为残存的一丝执念导致斩三尸失败。
这事儿可是有年头了,南山的光棍云大满娶了个媳妇过门,第二天就嚷嚷着人不对,要退婚。
可那个年月的家乡习俗是订了亲以后退亲事,都要被人戳断脊梁骨,更别提已经娶进门睡过一晚的媳妇儿了。
云大满被他爹娘用扫帚乱打了一通,他总算是不敢闹腾了,瘸了数天,还是苦着脸,嘟囔着那屋里新媳妇招娣哪里是个女人,分明就是丑八怪转世啊!
要说这招娣丑不丑呢?是丑。她娘家在山北边,是家里的长女,下边还有一连串的四个兄弟。
招娣天生模样不好看,自小操持家务照顾兄弟们,弄得粗手大脚,又是个黑胖的身型,本该如花的年纪,看起来比村中大婶子们还要糙实。
云大满倒是不磕碜,长得人高马大,听过许多故事,非要找个像故事里的媳妇儿,那千娇百媚的一回首一扭腰,让他累死也甘愿!
云大满的爹娘发愁他的婚事,村里村外媒婆托遍了,云大满都能挑出毛病来,相看的时候鼻孔朝天,惹得女方家里翻了脸,几次下来,再也没有媒婆愿意给他家牵线说媒了。
这么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人怎么就成了夫妻呢?得从那年雨后云大满上山采山菌说起。
春夏之交,地里的菜还没长成,那山里的野菜山菌就成了好东西。云大满和村里几个人一起上了山,翻翻捡捡的忙活的正欢,就见那边钻出一只黄狐狸来,黄狐狸身形不长,尖脸凸腹,走路一扭一扭的,见了人只快跑了两步,又慢了下来……
住在大山脚下的农户家都循着老一辈的规矩,人不闹山中野兽,山中野兽也不进村祸害鸡鸭,纵有看山狩猎的人,也有三打五不打的规矩,其中这大肚子带着崽子的,是绝对不能碰的,一来是伤了幼崽作孽,二来也是忌讳山精野怪结仇报复。
可云大满偏偏不信这个邪,他捡起一块石头砸过去,黄狐狸身形不便,竟然被砸中了股尾,在地上翻滚了两圈,爬起来一溜烟的跑了。
云大满哈哈大笑,还想追过去,同行的几人都拦着他,说大满啊,别追别追,狐狸闹妖可不得了,你当心惹祸呢。
云大满才不在乎,他说:“你们怎么那么小的胆子?什么东西成了精有道行都要长撮白毛出来,你们没见那狐狸黄的像是烧焦的饼子,它要是能成精,那我就是仙人了!”
这事儿过了没几天,云大满的娘又去村里求媒婆子给儿子说亲事,刚巧那媒婆家里养的鸡不知被什么给祸害死了,正肝疼肉疼呢,见了云大满他娘手里拎来大芦花鸡,吧嗒了两下嘴,说:“那行,咱先说好,我再给你家牵个线,成不成的这只鸡可不能还了!”
原来那媒婆想的是云大满眼睛长到脑袋顶,相看谁家的姑娘也是个不成,索性随便牵个线,她还能落只下蛋的芦花鸡呢。
这“随便”挑中的姑娘,就是山北的招娣!
招娣人丑心善,几番相亲都被人嫌弃,这次竟有媒婆子主动上门,她爹娘高兴得直搓手,可招娣却发了愁,又要再被人笑话一回呢。
订好的相看日子头一天,招娣正在院子忙活,忽然来了个敲门讨水喝的大婶,招娣把大婶让进院子里坐着,舀了碗清凉的井水,看着那个大婶喝。
说是叫大婶,是因为那女人挽着头发,显见是个中年妇人,可长得很是好看,白白嫩嫩,端着碗的姿势也好看,细细的手指尖翘起,比故事里的王妃还美呢。
招娣看着那妇人出了神,不由的说道:“大婶儿,你可真好看!”
那妇人上下打量了招娣一番,噗嗤一笑,道:“你这姑娘说笑了,我一把年纪都是当娘的人了,怎比你这妙龄女子呢?我看你眼晕泛红,是好事将近呢,怕是要出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