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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夜里有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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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月的小摊儿,都讲究这一招鲜吃遍天,和后世的整合不一样,这个年代的人都讲究原始的法则,那就是不隔行取利。

这不,烤鸭摊儿的老板就去旁边的面摊儿端来了两碗面。

二位贵人先吃着,这面是小的妻弟做的,味道正着哩……

老板一边说,一边在围裙兜里殷勤的掏出了两瓣大蒜。

好好,烤鸭快点,还有弟兄们的,朱标接过来大蒜,熟练的剥皮,用手搓了搓,递给了老朱。

老朱一把接了过来,开始唏哩呼噜的吃面,一边吃一边含含糊糊地和朱标说道:

“你听咱的,标儿,这面条一定要趁热吃,再就上一口大蒜,才能吃出了滋味儿……”

朱标听完老朱这话也不禁哑然失笑,心里暗暗道:“这是历代皇帝,一碗清汤素面能吃得这么香的也就是老朱了,而且老朱也是极少数的,发达之后不忘本的人!

他不允许达官贵人欺负贫苦百姓,甚至亲自参与撰写了御制大诰,来保护百姓,让受欺负的人可以找他评理,他可能不是与士大夫共天下的好皇帝,但他一定是一个与百姓共天下的好皇帝!”

烤鸭来喽,两大盘烤鸭被端上了桌。

其他烤鸭也陆陆续续的端上了侍卫们的餐桌。

朱家父子二人吃的,满嘴流油,

话说这烤鸭属应天名菜,应天人吃烤鸭﹐讲究皮酥肉嫩﹐肥而不腻,但是真正的行家﹐却十分挑剔店里奉送的那一兜红卤。店里鸭子烤得好不好﹐大抵看看卖相便可以揣测出来﹐但老卤对不对味﹐却非得口舌亲尝方知。

应天人的口味喜好小糖醋﹐讲究略甜微酸﹐鲜咸适度。调制这样的味汁﹐功夫不比烤鸭差。明炉烤鸭﹐鸭腔子里面必得灌水。外烤内煮﹐一旦鸭肉熟了﹐这一包汁水也鲜透。趁热把酒酿蜜卤倒进汤汁﹐浇上糖色﹑米醋﹑盐巴﹐考究起来加一滴酱油都不算本事﹐端出去的红汤老卤才叫地道。

这也是北京烤鸭的前身,相传当年朱棣迁都之后,在北京十分思念应天的烤鸭,便让专人在应天饲养鸭子,走水路将鸭子赶至北京,这一路上鸭子不掉称不走失,也算一项绝技,至于这一路上的鸭蛋,就算是给养鸭人的小费。

朱标夹起一大块鸭肉,细嫩的鸭肉加上酥脆的鸭皮蘸满了蜜汁老卤,颜色鲜亮,一入口更是口舌生津,再配一口黄酒,简直是赛过神仙。

爹你看,朱标忽然指了指繁华的大街。

咋,看啥,老朱嘴里塞着一只鸭腿,含糊的说道。

这便是爹创建的洪武盛世!前元横征暴敛,应天民生疲惫,自从爹攻打下应天以后,这应天城的百姓才算过上了好日子。

哈哈哈,来来,咱爷俩喝一盅!

如果是别人这么说,老朱自然认为是在拍马屁,可是他亲儿子朱标说这些话,老朱自然是乐的见牙不见眼。

老朱吃东西很急,朱标这边刚吃完一小半儿,他那边儿便整只入了肚,鸭骨头都没剩下几根,看朱标吃的磨叽,便嗤之以鼻的说道:

“就你这个速度,大军开拔,你都吃不上一口饱饭,你爹我当年,嘴里衔着大饼还能砍两三个鞑子,就你这样还要圣武神武?你干脆回宫里捂大被吧………”

朱标好好的一口鸭肉差点喷出来,无奈的说道:“爹我啥时候说我要圣武神武了,明明是你老人家在编排自己儿子。”

切,老朱用眼角夹了一下朱标…………

那个谁………

老朱随手一指康茂才。

康茂才便急急忙忙放下鸭子,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去给咱弄二尺铁板煎肥肠,要油多的!

得令!

康茂才本来就身高腿长,这迈开大长腿,三五步就钻进了人群不见踪影。

朱标也连忙给老朱满上一盅酒,并把自己那盘鸭肉往中间推了推说道:

“爹,您先吃点儿这个,儿子再打发几个侍卫去寻一些好吃食来,咱爷俩在这儿看看大明百姓,喝点儿小酒,多好。”

成!是这么个理儿,人老了听儿子的,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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