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一天当狗,一辈子都想当狗!(求鲜花,求评价)(1 / 2)
“哎呦,你还想当教练吗?记住,二十年前黄金右脚就已经废了,现在足坛的老大是我,我强雄!知道吗?”
“一个死瘸子,拿镜子照照你自己,瞧你那个穷酸样!”
“没事,我们是兄弟嘛,实话告诉你,二十年前是我找人把你的腿打断的!”
……
“切,有钱人有什么了不起的吗!”
夜晚,明叔孤独的坐在城市的椅子上,他的手中抓着一瓶廉价的听装啤酒,脑海中,则是回荡着强雄说的那些刺耳的话。
二十年前,他如日中天,被誉为足坛的黄金右脚,受到无数人的喜欢和追捧。
然而,在一场比赛中,他发生了意外,不光球射偏了,还被人打断了腿,从此只能黯然退出足球界,眼睁睁的看着曾经自己看不起的人,把自己踩在脚下。
一晃二十年过去,小人得志,春风得意,而他穷困潦倒,年轻时英俊的容颜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苍老的不成样子的一张脸,和满头黑白交织的乱发。
啤酒苦涩的味道,不光没有让人忘记那些难受的事情,反而让人愈发清醒。
不知道是泪水,还是什么,总之嘴里混进了一些奇怪的液-体。
“强雄!”
明叔咬咬牙喊出这个名字,他今天之所以遭遇到这一切,全部都是这个人带来的。
他对这个人恨之入骨,又苦于自己的能力,没有办法对他做出任何形式的报复,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仇家坐拥香车,美人,声誉,还有数之不尽的财富。
而这一切本来是应该属于他的,望着自己已经变形的左腿,明叔更是恨得咬牙切齿,他怎么能甘心,这口气又怎么能忍下?
“哎!”
良久,明叔从椅子上站起,随手将啤酒罐扔进了身后的绿化带中,然后准备回家,那个逼仄昏暗的小房间。
就在这时,一道声音骤然响彻明叔的耳畔。
“哎,老头,要一起踢球吗?”
周元悄无声息的出现了,他穿着一身运动装,脚上踩着足球鞋,而右臂和腰际间则是夹着一个崭新的足球。
“神经病,我踢不踢球关你什么事情啊!”明叔撇撇嘴,拖着一瘸一拐的身子,头也不回的咒骂道。
他刚刚回忆完伤心事,一个人孤独的喝了一瓶闷酒,此刻的心情正不好。
而这时,突然跑过来一个衣着光鲜的家伙,问自己要不要踢球,这对自己来说,不正是一种讽刺吗?
“呵呵,真是一个神经病,搞泥煤啊,连老天爷都欺负我!”明叔小声嘀咕着,黑着一张脸,步子越拖越快。
……
电影院内,看着周元打扮全新的出现在电影画面中,观众们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