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八章 闲事(1 / 2)
腊月二十五,是中化这边赶大集的日子,这几年管的越来越松,很多周边的农村的带着自己家里种的东西来城里赶大集,凌骁想着去街上看看有没有卖花生瓜子的,买回来自己炒一炒,过年家里来了亲戚或者是拜年的,也能有个招待的零食。
凌骐昨天得了凌骁的批准,早饭之后就不见人影,凌骁只能自己骑着家里那一辆老旧的大轮自行车,去郊区的那个自发形成的大集市。
大集上卖东西的人比往日里多了很多,种类也是增加了不少,凌骁推着自行车,艰难的行走在人群里面,没多一会,车把上就挂的满满的,后面的行李架上还绑着两只毛色光亮的大公鸡。
街上很多像凌骁一样过来赶集买东西的人,中化的冬天,气候干冷,还经常刮点风,凌骁穿着厚厚的棉袄,带着棉帽子,围着一条围巾,围巾拉的很高,把鼻子给盖了起来,这样风刮到脸上就不会觉得太冷。
心里琢磨着还要再买点什么,凌骁一边推着车子艰难的往前走,没走几步,感觉有人在掏自己的口袋,凌骁心里一震,刚才买那两只大公鸡的时候,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来钱,没花完顺手就放到棉袄口袋里,谁知道竟然被人给盯上了。
凌骁头也没抬,低着头使劲的摁着口袋,顺势将那一只想要从自己的口袋里挣脱出来的手扭住,低声说:“哥们,手不能伸太长了。”
那只手的主人没说话, 只是使
劲的扭着胳膊,想要把手从凌骁的手里给挣脱出来,凌骁也是跟着凌千钧练了很多年的童子功,手劲自然是没的说,那胳膊细细的,哪里是凌骁的对手?
凌骁接着低声说:“我可以放了你,不过你不要再继续做这样的事情了,大家的生活虽然好了很多,可挣钱不容易,大过年的,这样丢了钱谁心里都不好受,你听我一句劝,罢手吧。”
那胳膊没有再动,凌骁松了手之后,那人嗖的一下就钻进人群了,从始至终,凌晓身边经过的人都没发现,这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跟一个扒手过了招。
其实这样的集市上,特别是年底下这几个集市,附近村子的还有派出所的人组织了联防队的巡逻,为的就是起到一个震慑的作用,不给这些扒手可乘之机,只是这样的机会毕竟难得,年底下,很多人走很远的路过来赶集,为了赶集买东西,自然是要多带一些钱,集市上的人这么多,正是下手的好时机。
凌骁推着车子走到集市的边上,看到停着一辆警车,车上没有人,估计是去集市里面巡逻了。
凌骁看看时间,不早了,就准备骑着车子回家,从这边回家骑自行车要二十多分钟,回家先把两只鸡给宰了,腌一下明天炸鸡。
还没骑上车子,就听到后面有人凄厉的喊着:“抓小偷啊,抓小偷,大家帮忙抓住他。”
回头一看,发现一个上了年纪的大娘跌跌撞撞的追着一个瘦小的身
影往自己这边跑,那瘦小的人穿着一件黑色的短袄,头上戴着一顶皮帽子,低着头使劲的跑着,看不清楚长什么模样。
凌骁把车子停好,悄悄的挪动着脚步,等到小偷到了自己跟前,右腿往外一伸,那小偷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上。
凌骁正要上前把人给抓起来,却感觉眼前一亮,心里暗道不好,一个躲闪,就看到那小偷已经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站起来,手里拿着一把银光闪闪的匕首,恶狠狠地盯着自己。
大娘已经追到跟前,待到看清楚小偷手里的匕首,吓得一个哆嗦,看了看抓在小偷手里的钱包,对凌骁说:“算了算了,这钱我不要了。”
凌骁知道大娘是不想惹事情,可是他却不想就这样算了,这样的事情,你不管我不管,谁都不管,说不定下次就是自己遇到了,真到了那个时候,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说不定会后悔今天没有多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