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四章大意了(1 / 2)
李晓晓呆呆的愣在原地。
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刚刚看到的,听到的是真的。
说实话。
她跟龙林虽然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但是,她的心里,并不喜欢龙林。
虽然她跟龙林谈了好几年的恋爱了,但是相比于他,她更喜欢有钱人。
特别是今天,在见识了佟有为跟洛书,这种顶级大少之后。
她的内心,已经对跟龙林结婚,产生了抗拒。
可现在。
李晓晓却发现,自己竟然压中了一个潜力股。
佟有为有钱。
洛书牛批。
可他们靠的是什么?
还不是靠父辈的树荫。
而叶凡,靠的却是自己。
是真正白手起家的大人物。
他现在已经站在了汴州之巅,他刚刚也说了,龙林是他朋友。
那么他的前途,还会差吗?
想到这,李晓晓眼中闪过一丝坚定的光芒。
她抓不住佟有为,抓不住洛书,但是一定要抓住龙林,抓住了他,就等于是抓住了叶凡,抓住了富贵!
..............
龙林虽然是自己的朋友,但是他的事情,叶凡并不想过多的插手。
不过,他相信,经过此事之后,只要李晓晓是一个聪明人,她就不会去伤害龙林。
从山庄走出来之后。
叶凡就朝着自己的车走去。
黑色的兰博基尼,如同雄鹰一样静立在地上,引得周围的路人频频瞩目。
这辆车,正是之前白鸿送给他的那辆。
自从跟柳香凝离婚之后,他就将车子拿了回来。
车子之前一直都是被沈碧霸占着,叶凡也是第一次开,说实话,第一次开这种豪车,他还有些不习惯呢。
若是以前的话,能开上这样的豪车的话,叶凡肯定会欣喜若狂的。
然而,现在的叶凡,已经是金丹后期的修真者了,眼界不一样了。..
再好看,再贵的车,在他眼里,都只是代步工具而已,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
就在叶凡打开车门准备驾车离开的时候。
“老公!”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甜甜的声音从门外响了起来。
不知何时。
叶凡的身边,站着一个女人,正歪着头看着他,而周围的人在看到这个女人之后,都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个女人,好漂亮啊!
她简直就是魅魔在世!
人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的绝色!
女人穿着一身的黑色紧身衣,将她那傲人的身材,完全展露了出来,三围饱满,每一项都是魔鬼的尺码。
女人仅仅是一个仰头,所展露出来的曲线,就能让人不停的吞咽口水。
魅态,足以杀人!
“老公?”
叶凡回头看着女人,眉头微蹙:“你是在叫我吗?”
“我似乎不认识你。”
女人很漂亮,而且身上还有一种特别的魅惑气息,让她一出场,就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一些路人为了看她,甚至都撞到了电线杆上。
但叶凡很确定,自己并不认识她。
“老公,你怎么这样,昨天晚上,你还叫人家小甜甜呢,现在却装作不认识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