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 先吃饭(2 / 2)
“你拿筷子了吗?”
“没有,门口的消毒柜里有筷子和刀叉,算了,别拿那个了,我去找找看有没有包装好的餐具。”,41号思索道,“我记得之前订购过。”
“不用那么讲究,开水烫烫就行。”
“开水正在烧,现在还没有……”
陆舒无语的看着41号和孟黎柯在那讨论着餐具的事,一扭头又看到弗留斯在那举着亚伯拉罕,而亚伯拉罕从一处壁柜里抱出了瓶玫瑰红葡萄酒。
陆舒看到弗留斯像抱孩子一样在那抱着亚伯拉罕,顿时无语道:“为什么你不自己站在椅子上去拿?”
“因为那样一点都不雅。”,弗留斯把亚伯拉罕放下,随后挥手道,“我们现在是在一家高档酒店里,而招待我们的是一位享誉业界的大杀手,好歹有点仪式感嘛,金丝雀先生。”
“那你们就没人帮我想个名字吗?”
“先吃饭。”
“先吃饭!”
“吃饭了。”
陆舒话音刚落,又再次收获了一堆干饭人的问候。
好吧。
见确实没人搭理自己,陆舒只好也找了个位置坐下,拎起一双快子,给自己从餐盘里夹了牛排和锅包肉。
弗留斯要的da牛排,在这个山沟里自然是不可能有的,那玩意也没地方处理,但质量稍好的西冷排,甚至是路边餐馆里随处可见的快餐排,那简直是不要太多。
其实处理快餐排也不用太费心思,找个灶台铺上一圈,慢慢煎到五或七分,再撒点香料或酱汁,完全就可以吃得很好。
至于摆盘也不用太过讲究,自家做饭与外头不同,好吃、耐吃,才是第一要务。
当然了,如果有时间,也可以搞一搞摆盘,既能搞得好吃,又能让自己赏心悦目,那何乐而不为呢?
……
一阵酒足饭饱之后,41号推着满车用过的餐具,把它们一一摆放在厨房的某个洗柜当中,再按动洗柜上的触摸屏,就直接将厨房门带上,走了出去。
而陆舒则是拎起块抹布把餐桌打扫了一遍,弗留斯找了个冰箱把剩下的菜饭放了起来。
在场五人都有长期的独自生活经历,又加上现在酒店里没留有任何员工值守,自然是得自己动手处理一切。
得益于41号这家酒店有高度的自动化水平,五人弄起自己的食宿,确实也不费劲。
重新关掉酒店正门的电源,41号带领大家走楼梯上了三楼,找了一间足有一百多平米的客房,这才开始讨论起陆舒刚才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