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又赚一笔(1 / 2)
“这位夫人,这是我们这里最好的细棉,做棉袄的内衬最为合适,至于外面用绸最好,绸比较厚,保暖性好,再不然用野兽的皮来做,也不错!”
云溪摸了一下绸的厚度和重量,摇头道:“就用棉帮我做吧,我喜欢棉的!”她里面穿上羽绒服,外面这个不过是穿给别人看的,不需要弄那么重。
柳行之以为她是想省钱,还待说话,被云溪瞪了一眼,这才讪讪的闭上嘴。
“听我的,我有分寸!”云溪想了一下,又解释了一句。柳行之点了点头。小二见他们已经决定,便按照云溪的方法,定了四套薄棉袄,一人两套,加上做的费用,一共四两银子!
“两位可还要买鞋棉被一类的?”掌柜的对二人颇为好奇,你要说没钱吧,一下买四套,加上棉花,即便薄,也得好几两银子,可若说有钱吧,他们既不买绸也不买锦,甚至棉袄还要求做薄一点,那就不冷吗?真是奇怪!
云溪哪里知道对方想这么多,既然提起棉被,她便想起宿舍里堆的蚕丝被,少说也有一百来套,厚薄都有,或许可以卖上几个!
“掌柜的,借
一步说话!”云溪对着那女掌柜示意了一下。两人走到偏里面一点,云溪这才道:“掌柜的,我朋友有一些蚕丝被想出售!不知道掌柜的可感兴趣?”
“蚕丝?”掌柜的惊讶的看向她,要知道蚕丝颇为难得,能做成被子,少说也得好几斤,对方竟然不止一套蚕丝被,可对方这样子,实在不像呀!
云溪眼角抽了抽,脑中在思考,是不是应该买点绸缎一类的衣服充面子,免得每次谈买卖,别人都一脸怀疑。
她将手里的篮子上的白布拉开,露出一床三斤的蚕丝被。这篮子就是她用来遮掩空间的,需要啥东西,直接移进去就行。那蚕丝被的被面是粉色的锦缎,摸起来极为舒服,比刚才看到的锦要舒服多了。
“难怪姑娘不要买锦,原来是看不上我们店里的!”摸着那柔软的面料,掌柜的双眼放光,和煦道:“看起来我比你虚长了几岁,你叫我丽姐便好!用这么好的锦来做被面,里面的东西绝对不会差!”
说完从柜台拿出绣花用的那种小剪子,从旁边拆了一根线,抽出一点蚕丝闻了闻,又在炭盆上烧了一下,捏
了捏那粉末,面色有些怪异道:“这蚕丝被看外观好像没有问题,可从气味和残渣来看,大部分都是蚕丝,其中好像掺杂了少量的棉线,量并不多,不知道是怎么将棉线做的和蚕丝几乎一样的,肉眼都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