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六章 客户经理的套路(中)(1 / 2)
中年人为了防止宣传风险,还是粗略的又加了一句:“虽然我个人很推荐这些产品,我个人觉得大家应该去购买一下这样的理财产品,但是我还是需要跟着大家说一下一个老生常谈,大家都知道的话,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这么好的产品,我们银行是全国各个营业网点统一销售的,分配到我们网点的数额不多,现在已经可以开始购买了,大家如果想购买的话,可以在这次宣讲之后联系我,或者是找到我们银行的工作人员说要购买就可以了。
虽然我不想说什么数量有限,售完即止的话,但是在我们银行买过理财产品的人,相信已经知道这些东西确实数量是有限的,而且是全国所有的营业网点统一销售。
大家面临竞争的不仅仅是我们小区里的这些邻里邻居,更多的是全国其他地区的人,其中很多地区的人一次性会买好多,所以真的是数量有限。
好了,今天的宣讲就先到这里了,我就不多说了,看着大家热情都挺高的,那之后再有什么问题的,或者想要购买的,就可以到我们工作人员那里进行询问了。”
对于中年人的做法,李虎皱了皱眉头,但是从法规的角度来说,确实是挑不出什么问题。李虎不知道是自己对于的法规不太熟悉,还是这个中年人钻的漏洞太过精明。
李虎知道,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几点是一定要注意的,首先第一点,不能承诺收益,中年人没有承诺收益,他只是给在场的众人展示了去年持有一年的收益,这是客观事实,是可以的,只要不承诺,未来就没问题。
第二点就是一定要提示相关的风险,至于具体提示什么内容,法规上确实是没有明确的记载,所以中年男人就只说了一句“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其实李虎知道,法规对于相关的风险提示的具体内容是有一定的模板的,但是那些内容确实太长了,一般很少会有销售人员或者说客户经理在路演推荐的时候当着所有人的面念出来,因为确实像背课文,很多人都不愿意听。
一般来说,那些东西会写在产品的合同中,当购买产品的时候,会要求在相关的合同中确认签字,而且一般不是只签上自己的名字。
而且是需要客户写上“销售人员已经跟我提示过了相关风险,风险提示相关内容,我已全部看过,已明白了该产品带有的风险。”或者类似的内容。
这就相当于是一份承诺函,承诺自己已经看过了相关的东西,承诺销售人员和客户经理尽到了义务,没有任何责任。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一个不太懂金融的普通投资者,面对着几页甚至动辄十几页儿的产品合同,是不可能一个字一个字去看的。
去买产品、办业务的时候,大多数都是。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在什么地方的什么业,怎么样写,怎么样签,我们就去怎么做。
大多数人会把这些当成是一个流程,一个形式。
不是说没有人会去详细的看这些东西。只不过,第一看的人不多,第二,就算有人看了射,里面涉及到了很多专业名词、专业词汇,这些人看着也会一脸懵,也不能完全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