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一章 慈善之夜(二)(2 / 2)
还有的直接将cd光碟串起来当裙子,那光芒四射的样子,简直可以和闪光灯相媲美。
而这些奇葩的服装,通常都是某个时装秀上的产物。
用时尚圈的话来说,这种普通人看不懂的设计叫做前卫。
或许现在无法流行,但是谁能又能知道在多年之后无法火起来呢?
看起来像垃圾,普通人理解不了,但不代表它真的就是垃圾。
隔行如隔山,这些设计中的美一句两句是很难给行外人说清楚的。
不过洛泉以前觉得这些人是在故弄玄虚,以小众、实验为借口,尽整些侮辱人智商的设计。
即使到现在她也是持同样的观点,真正的时尚是让大众喜爱,并且具有一定的实用性。
没有实用性,又何谈流行呢?不就成为了完全自嗨的东西了?
最好的例子就是丝袜,它诞生的时候是用来给男人穿的,而且只在欧洲贵族间流行。
用时尚圈的话讲,这种就是比较前卫且小众的设计,而且只有达官显贵能用,相当具有逼格。
而数百年过去,丝袜已经飞入了寻常百姓家,并且从男性专属变成了女性专属。
更为难得的是,尽管大部分男性已经不穿这玩意儿了,但是它依然是最受男性喜欢的服装之一。
这就是从小众变成大众的最好例子。
好东西就是好东西,不会因为地区、时间的更改而变坏。
这是洛泉对时尚圈里某一些人的看法,不过她也不混这个圈子,所以这种容易招黑的话是从来不说的。
至于芭莎慈善之夜,穿好看点是肯定的。
至于化妆打扮,还是悠着一点吧。
虽然她有白星薇给的遮掩气质的耳坠,但万一化妆之后太好看了,还是容易出现问题,不能太过放纵。
温夏她们当然没有这个烦恼了,怎么漂亮怎么来。
这次她们一共有五个人要去参加芭莎慈善夜,里昂米娅一对,加上她、温夏和苏虞。
她们仨算是公司在国内热度最高的几个,林有狸也有资格,但是她旅游去了,就没有空回来参加。
机票买好后,大家早早就上床休息了,准备乘坐早上的飞机回尚海。
虽然芭莎慈善夜是在晚上举行,但她们肯定不能久这么过去亮相。
找衣服、化妆、设计造型,这些都非常费时间。
为了避免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时间不够用,大家都决定早点去。
“弟弟,你打算传哪个牌子的衣服?”下飞机后,洛泉问着里昂。
她们这几个,都和香奈儿有合作,衣服随便借,另外她和温夏家里都有很多香奈儿的限量高定,根本不愁衣服穿。
但是里昂似乎还没有和哪个牌子签过代言……她想起来了,里昂给ck的内裤有代言过。
“我就穿班尼路。”里昂的回答让洛泉大吃一惊,因为这个牌子在国内是冷门中的冷门了。
其实早些年的时候,班尼路在国内其实还是挺不错的。
但是自从因为一部电影上映之后,销量就开始半死不活,到现在已经说奄奄一息了。
说起来这件事也挺好笑的。
拍这电影的导演曾经被一位天王巨星资助过,拿到了拍电影的宝贵启动资金。
为了报答这位天王,导演就让这位天王代言的服装品牌班尼路出现在了电影里。
但因为品牌出现在了一个又土又傻气的賊嘴里,所以就显得班尼路这个牌子也很low。
所以哪怕那个賊曾经说“班尼路,牌子”,也没能拯救这个品牌的销量。
这真可谓是恩将仇报了。
里昂对于这个梗的来龙去脉并不太了解,但是他直播的时候,就跟网友聊起过服装品牌的话题。
大家一致认为,班尼路才是真正的牌子货。
里昂知道大家说在玩梗开玩笑,但他就是喜欢这样的氛围,所以打算在芭莎慈善夜上整个活。
至于为什么不给奢侈品牌代言。
说因为他觉得粉自己的女生经济条件大部分都没有那么好,要是看到自己代言的奢侈品,而产生不必要的超前消费的话,那他这个偶像当得可就太失败了。
所以他推掉了这些能赚大钱的代言,三观可以说相当正了。
“班尼路都来了。”洛泉呵呵一笑,也是没想到弟弟会这么接地气。
但考虑到他喜欢整活的性格,估计完全是为了节目效果。
到时候直播的时候,又可以粉丝们炫耀了了:你们看我多厉害,芭莎慈善夜上穿这个。
当然,不是说这样做不行。
现在这个世道,有本事的人特立独行那叫有个性,充满个人魅力。
没本事的人跟随大众行动,也会被吐槽没有主见,不懂得独立思考。
很幸运,里昂就属于比较有本事的那一类人。
和姐姐比他肯定差了不少,但是如果和同行相比,那就胜过太多了。
作为歌手,他拿过格莱美,作为演员,他拿过奥斯卡。
出道五年,经历了那么多大风大浪。
蓦然回首,才发现自己还没满二十二岁。
当然,和某位十三岁就出道的童星相比,他的人生还不算跌宕起伏。
毕竟那位可是坐过牢,被全网哪过。
相对而言,他的人生还是顺利的时候比较多。
所以他喜欢整活。
理由也很简单,就是让大家开心,自己也开心嘛。
至于芭莎慈善夜的主持人会不会开心,那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都到他这个咖位了,穿啥还有区别吗?
真正的皇帝,就算是布衣也能穿出龙袍的感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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