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他(1 / 2)
此后的三个月里,阮瑟都很忙。
她回公司的时候老板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我们这一行就是这样,秋风秋雨愁煞人,秋天接大活儿。
阮瑟对此没什么异议,她不知道公司里到底有几个杀手,但老板总对她说她是最好的那个,所以理所当然地分给她大活儿。
目标分散在世界各地,于是她也世界各地地飞,一座城到另一座城。
她从学生时代对交通工具的恐惧仍然深入骨髓,她同样害怕飞机。有时躺在座位上,戴着眼罩做梦,梦得千奇百怪——飞机齿轮坏了,没油了,或是撞上了山还是鸟,结局始终如一地从空中坠落,落到一半燃烧着劈成两半,带着她和所有乘客一起摔成肉泥。
她惊醒,听到空姐温声软语地询问她是否需要帮助,然后摇头,醒来,看着舷窗外的天空一点一点地亮起。
通常这种因恐惧而带来的阴霾要持续很多天,但这次快速地被一个神经病消散了。
——她遇到了江灼雪。
第一单要杀的男人定居在纽约,在伪装成快递员的阮瑟动手前,旁边突然冒出来一个牛仔打扮的男人,一枪将目标爆了头。
神经病给自己贴了一圈络腮胡,开完枪后还将枪口移到自己嘴边吹了一口,才跟阮瑟笑,说,“好巧,你也在这儿。”
还不等阮瑟质疑,他便无辜地摊开双手:“我在纽约度假,听说你在出差,就来看看你。”
阮瑟看了看地上的目标,又看了看眼前的男人,略一点头,“挺好,从哪儿买的我的消息?”
“你们公司。”江灼雪坦诚,“我花了很多钱的。”
阮瑟长叹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好好享受你的假期,少管闲事,不要再跟着我。”
她说完转身便走,再没有理会身后男人一句话。
第二单在巴黎,阮瑟本打算在目标下班时动手,可她在她动手前一个小时,忽然听到了一声枪响。
杀手的直觉让她快速做出放弃行动的决定,正当她扔掉假发和大衣撤出那栋大楼时,突然一个背着小提琴的卖艺者跳到了她面前。
“bonjour”那人摘下了墨镜,见了鬼的,又是江灼雪。
阮瑟后槽牙都快咬碎了,强忍着咽下那一口惊怒,压着嗓子问,“怎么又是你?”
江灼雪似乎早就预料到她会这样问,娴熟地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张票根,“别误会,我不是跟踪狂,只是我的行程恰巧到了巴黎,想跟你打个招呼。”
阮瑟拽着他的领带将他薅进一旁的小巷,“我说了,别再跟着我,你听不懂吗?”
江灼雪笑着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的姿态,“知道了知道了。”
阮瑟一把摘下他顶在额头上的墨镜甩在地上,“你最好是真知道了。”
然而五天后,他们又在一座美国西海岸的小城里重逢。
江灼雪脚踩在目标头上对她说,“surprise!几天没见你想我了吗。”而阮瑟终于忍无可忍,一拳打在了他挺括的鼻梁上。
“目标要活的!有人要买他去当人质!”她在盛怒之下,对着江灼雪胸口又是一拳,“你到底要干什么?”
江灼雪被她一拳打得退后了几步,靠在一旁的克莱斯勒敞篷车上,捂着自己的脸,倒也不生气,还是笑。
“你看不出来吗?”他摸摸自己的鼻尖,“我表现得很明显了吧?我在追你。”
……
学生时代里,不是没有男生对阮瑟表过白,可那时候她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一门心思近乎都放在书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