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真巧啊(1 / 2)
不得不说,莫依夏这人是真能处,有事她是真上啊。
你能想象一个平日里各种损你的女孩忽然一反常态,一声一声叫你哥哥,还不停在其他人面前维护你的样子吗?
韩昼本来也没真指望莫依夏能帮上什么忙,可现在却不得不感慨带这家伙过来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他现在什么都不用做,就只用看着莫依夏不停对钟银卖惨和施加压力,三言两语间便将两人塑造成了一对自幼母亲早亡,几年前父亲失踪,不得不相依为命的兄妹形象。
不过听到这里时他就明白了什么。
除了不存在兄妹关系之外,其余两点都和他的真实情况一致,母亲早亡这一点在学校里就可以打听到,但知道他父亲失踪的人却不多,因此莫依夏,或者说江白倩很有可能详细了解过他的家庭情况。
而莫依夏不愧是学过心理学的人,选择突然装成他的妹妹似乎并不是心血来潮,而是对症下药,凄惨的身世加上相依为命的兄妹关系,两点结合竟是直击钟银的软肋,让她的态度从最开始的冰冷变得渐渐有所缓和。
而韩昼也没有闲着,借此机会连忙解释了那天的情况——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解释的,总之就是把锅全部甩给林安宇。
这一点他征询过林安宇的意见,后者对此非但没有半点不满,反而还颇为欣慰地感慨道:“不错不错,都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但必要的时候,兄弟可以是蜈蚣的手足,女人也可以是过冬的衣服,韩昼啊,你已经有所成长了。”
韩昼很轻易就听出了他的潜台词,估计这家伙又在打什么算盘了,这是在提前打预防针,说不定过不了两天就会让他当一次“蜈蚣的手足”。
钟银冷着脸听完他的解释,问道:“你的意思是,真正想搭讪我妹妹的是你那个朋友,你自己并没有接近她的想法?”
她显然对此抱有怀疑,扭头看了钟铃一眼,后者轻轻点头,表示当天的情况确实是这样的。
然而事实上,韩昼当天的行为其实是有表现出刻意接近她的想法的,例如装作一起去超市买东西,但钟铃并没有把这些说出来,以免姐姐又突然生气,将好不容易才有所缓和的气氛破坏掉。
这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没有必要搞成这样的。
“看这女人的反应,似乎相当反感有人接近她妹妹啊……”
韩昼偷偷打量着钟银的表情,一时有些犯愁,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要真回答说没半点想法吧,好像又太假了,万一人家直接就把他打发走就难办了;
可要回答说有兴趣吧,这女人说不好会现场发飙,结果同样是失去继续和钟铃接触的机会。
为难之际,万能的妹妹莫依夏及时出手了。
只见她忽然有些期待地说道:“想法是有的,哥哥说了,这次带我来不仅仅是想向你们道歉,还想消除误会和你们成为朋友。”
这话韩昼说出来肯定不行,会显得充满刻意,但从莫依夏嘴里说出来却自然很多,分明是高三的女生,可说话的口吻却显得年龄尚浅,给人一种很真诚的感觉,不会有人去怀疑她是不是别有用心。
当然,这句话本身其实没什么问题,主要取决于说话者的身份。
莫依夏一边说着,一边还拿出纸巾擦了擦脖子上的汗,微微皱眉,作出一副很热的样子。
钟银没有回应她的话,不过却注意到了这一点,见所有人都满头大汗,于是犹豫片刻,说道:“外面太热了,去我们家里说吧。”
说完便不再多言,转身就走,钟铃快步跟上。
韩昼都懵了,不过几句话的功夫,不仅这女人的态度没那么差了,居然还会允许我们去她们家里,莫依夏未免也太厉害了吧?
见前方的姐妹俩头也不回,他偷偷对莫依夏挤眉弄眼,看得后者暗暗皱眉。
莫依夏靠近了一些,语气恢复了平日的冷淡,低声说道:“我现在的样子像不像原配在费尽心思地帮助丈夫出轨?”
韩昼自动将这句话忽略,倒是大致能猜到这家伙的心思:“你是不是还是怀疑我对这个女孩抱有某种目的,所以才打算帮助我‘狩猎’,观察我的‘狩猎’过程,以此来推测我接近你的目的?”
莫依夏眼神平静,没有说话。
韩昼笑了笑,又说道:“不过肯定不止这一个原因,你其实本身也想帮我的对吧?谢谢了,我的好妹妹∽”
他刻意将“妹妹”的读音加重延长,听起来颇为猥琐。
“不用谢,好哥哥∽”
莫依夏有样学样,愣是将“哥哥”说出了几分嗲意。
“……”
空气短暂安静。
“真恶心。”莫依夏说道。
“确实。”
“不过还是你恶心一点。”
“别谦虚了,我刚刚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
两人略微落后钟铃姐妹俩几步,没多久就来到了一扇大门前。
钟铃的家在小巷尽头的位置,这是一座带着小院的老旧房屋,院子不大,从院门到房屋铺着一条石子小路,其余都是平整的泥土地面,有一块专门被围了起来作为田地,里面似乎栽种着植物。
靠近围墙的位置长着一棵粗壮的大树,枝叶繁茂,粗壮的树枝上,一根细长绳索悬挂在半空中,一直连接到另一边的院墙上,上面晾晒着刚洗好的衣服。
韩昼四下打量着,颇有一种走进乡村小院的感觉。
客厅不大,陈设颇为简朴,屋里没有沙发,但凳子却不少,钟银先是搬过来两张凳子,又从屋里搬出来两个电风扇,接上电源打开,说道:“空调只有卧室才有,将就一下吧。”
女孩子的卧室肯定是不能随便进的,韩昼觉得无所谓,莫依夏也没有意见。
说实话,作为有钱人家的女儿,韩昼至今都没有从莫依夏身上看到和半点和娇生惯养沾边的习惯,要知道林安宇那小子讲究就不少,例如冰棍只吃五元以上的,身上绝不穿便宜衣服,连内裤都必须是名牌等,倒也不是特意显摆,只是不会亏待自己。
反观莫依夏,除了脚上的鞋子贵一些之外,基本就只穿着校服到处跑,出门基本都是地铁和出租,除了鱼之外也不挑食,要是自己不说,估计绝不会有人把她当成有钱人。
钟铃从桌上拿起杯子,微微张嘴,似乎在说些什么,不过依旧没什么声音,然而莫依夏却像是听清了,笑道:“冰水就可以,谢谢。”
钟铃愣了一下,拿着杯子就快步离开了。
韩昼有些诧异,连忙压低声音问道:“你能听清她在说什么?”
莫依夏平静道:“听不清,但只要注意观察她的嘴唇,再结合刚刚她拿起杯子的样子,就能大致判断出她是在问我们想喝什么水。”
韩昼大感佩服,连忙将这个办法记了下来,越发觉得这次带莫依夏过来是个明智之举,眼珠子一转,开着玩笑怂恿道:“要不你还是去学学唇语吧,以后给我当翻译算了。”
莫依夏瞥了他一眼:“让原配帮你勾搭一次小三就算了,还要我每次都看着你们行苟且之事吗?”
她依旧语出惊人,不过韩昼已经习惯了。
恰在此时,钟银走了过来,皱眉道:“你们在说什么?狗?”
韩昼心中一紧,还好这家伙没听清,不然非得挨一扳手不可,连忙笑道:“没什么,只是我妹妹觉得这院子里很适合养一条狗,她还挺喜欢小动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