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山摇(1 / 2)
“少年行……”
沉吟了下诗名,向宜表情依然平淡如水,看不出丝毫波澜。
若此刻身边之人并非李小布,她大概率会先走为敬。
因为仅凭一首诗,便想唤醒沉沦三千年的执念,多少有些痴人说梦。
而正常情况下,朱砂笔发挥作用的概率本就很玄学。
更何况,对方手中的朱砂笔还是件残缺不全的圣器。
相当于在使用效果上打了个折上折。
两者叠加在一起,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如此想着,向宜非但没感到失望,心头反而涌现出感动之意。
明明成功概率低到离谱,对方却为了一丝的可能性,甘愿为她在此冒险。
这种行为在她眼中,很傻,很天真。
可偏偏,她骨子里也带着这般天真。
“李小布,”忽然间,向宜扬起俏脸,表情极为认真地开口:
“我不许,你以后再对女人这么奋不顾身,包括我。”
李诚闻言一怔,握着朱砂笔的细长手指微微颤动。
下一刻,
他唇边不由浮现淡淡笑意,轻声回道:
“好,我知道了。”
说罢,他收回视线,冷静地观察着身前的石堆。
而向宜则紧攥着掌心的玲珑古玉,保持着高度警惕的状态。
两人沉默不语间,时间一点一滴悄然流逝。
地宫内的剑气愈发凌厉逼人。
石壁上的灯火已然被吹灭大半,地砖表面到处都是清晰的剑痕。
先前扔于地上的竹筒已是七零八落,被剑气碾碎成指甲盖大小。
若通玄境以下的修行者在此,恐怕撑不过数息,便会被铺天盖地的剑气收割走性命。
随着剑气四散,整座地宫都显得摇摇欲坠起来。
满目昏暗中,
当石堆表面的五彩光芒黯淡到极致时,李诚忽地伸出了右手。
暗红的朱砂笔尖悬于虚空之中,遥遥朝着血剑方向,一笔一划凝结出了个大字——
弓。
字形很清秀,却也遒劲有力,展现出满目的少年意气。
向宜目不转睛地盯着半空,心里不禁赞叹声好字。
但紧接着,她不禁黛眉轻挑,眼眸里出现几分诧异。
因为她看到李诚不急不缓的,接连铁画银钩地写下其余几字。
而将漂浮着几个红字首尾相连便是:
“弓背霞明剑照霜”
以朱砂笔写就的每个字,皆隐隐有神韵流转。
譬如‘剑’字当真如利剑一样,而‘霜’字让人见之微感寒意。
将这句诗在心底默默吟诵,向宜不禁感慨对方的才华横溢。
写诗这种事,不可能像菜地里拔萝卜随手就来。
虽然只有短短七个字,却能做到寓情于景,尽显苍凉萧瑟之意。
这般遣词造句的深厚功力,绝非寻常文人可以达到。
还未等她细细品鉴,李诚便信手拈来写下了第二句诗。
而这时,向宜眼神里的诧异消散几分,取而代之的,是发自心底的疑惑。
数息之后,
石堆表面的五彩光芒完全消失殆尽。
恰在此时,李诚刚好用尽最后一点朱砂笔,写下了一个‘乡’字。
伴随这最后一字的落笔,四周混乱无序的剑气骤然变得凝滞起来。
犹如润滑油瞬间失灵,原本顺滑的轨道因此而干涩。
一首半人多高的七言绝句,此刻正静静悬浮在空中,散发着微弱的赤色光晕。
默默凝视着这首少年行,向宜下意识朱唇轻启,轻吟道:
“弓背霞明剑照霜,
秋风走马出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