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南疆玉莲(1 / 2)
神域,楚国南疆,边境小城,尚武。
蒋平穿戴整齐,背起长剑,把长枪挂在战马的,得胜钩上。他和妻子来了一个拥抱。
他的一双儿女,都露出灿烂的笑容,看着蒋平,挥着小手,道:“爹爹,早点回来。”
他们又挥着小手,对一个铠甲上画着蔷薇花的女骑士,道:“小舞姐,早点回来。”
……
清晨,一队六百人的骑兵像往常一样出城巡逻。
蒋平、丁健和杨金三人,都是南疆、镇南王府的骑兵百夫长。
三人年龄相仿,志趣相投,关系甚好,于是结成异姓兄弟。
南疆雨水充足,气候潮湿。
但像这种似雨非雨,似雾非雾的奇怪天气,还是非常少见。
这几天来,雨雾一直笼罩着南疆,尚武城的周边也不例外。
云雾层层遮挡,阳光躲藏起来,阴沉的天空,似惆怅少女的心,愁云惨淡,郁郁寡欢。
大雾朦朦胧胧,像流动的轻纱,远方的青山无影无踪,近处的树木若有若无。
久经沙场的蒋平,总能感觉雨雾中,有东西,在盯着自己。
远处的树林和鸟兽并没有异动,这让他稍稍安心,应该没有大规模的伏兵。
忽然吹来一阵轻风,将雾气变淡了一点。
蒋平迅速观察,发现右侧树林中,仿佛有个黑影。
“嗖”的一箭,蒋平张弓搭箭一气呵成。
“噗”箭矢好像,射中了树林里的黑影。
丁健和杨金已抽出马刀,下马奔了过去,有大约五十名骑士,也纷纷下马,举盾,持剑跟了过去。
其余的两百多名,南疆骑士,也弯弓搭箭,警戒着周围。
(南疆的树林,比较浓郁,不适合骑马冲锋,战马进入密林中,会受伤,于是,骑兵下马,徒步进入树林。
……
千骑校卫胡瑞,也勒住战马缰绳,示意手下骑兵,戒备。
直到这时,他直属的三百宫殿骑兵,才纷纷取出武器,戒备了起来。
丁健拎着一只兔子回来了,道:“大哥,你看。”
胡瑞抬手,命令直属的宫殿骑兵,收起了武器。
他策马跑到蒋平面前,看了看兔子,笑道:“蒋将军,箭法如神,胡某佩服。只是某等此次出城,是巡视官道,并非打猎。”
蒋平非常清楚,像胡瑞这种,年纪轻轻,就身居千骑校卫的将门二代,最在乎面子,尤其是在女人面前。
蒋平恭恭敬敬的,伸出右手,握拳,放在左胸,用力的捶了一下,给胡瑞敬了个标准的军礼,道:“启禀大将军,属下发现异常。”
胡瑞看着眼前,态度谦卑的百夫长,心里生出了一丝好感。
暗想:这小子还挺上道的,大多数身经百战的百夫长,都看不起自己这种,没怎么上过战场就身居要职的人,
尤其是自己这种,年纪轻轻的,就当上了千骑校卫,没上过战场,还手握重兵的人。
那些,战场上拼杀过来的人,对自己的态度,非常的无礼,眼前这位,还是很尊重自己的。
找个机会,给母亲写封信,让她提拔一下蒋平,调到自己身边,辅佐自己。听说这蒋平,还是南疆出了名的勇士,他身边还有一群兄弟。
自己要是能把他们都收归旗下,离自己当上家主,为妹妹报仇的目标,就又近了一步。
……
胡瑞面带微笑,道:“蒋将军,请讲。”
蒋平,道:“启禀大将军,属下刚才看到的黑影,比兔子大很多,如此雨雾天气,我不可能在百米外,看到体型较小的兔子。
还有,属下观察这兔子,并非新死,看这尸体的状况,应该已经死亡半个时辰了。定是敌人斥候被我发现,用这兔子,抵挡了属下的箭。”
蒋平继续,道:“属下请求将军速速回城,将异常情况,禀告镇南王。”
胡瑞点点头,道:“蒋将军所言,有几分道理。这官道上,土匪横行,山贼肆虐,近期又有狼群出没。所以,才需要我们这些军人,巡逻官道,保卫百姓,护送商队。”
胡瑞继续,道:“蒋将军,你敬我,我也不能害你,我现在回城,给上级的报告,应该怎么写啊?
我的报告只能这么写,百夫长蒋平,巡逻期间,射中一只兔子,他怀疑是敌人斥候,用兔子挡了箭。
然后,他让我帅军返回尚武城,禀告镇南王,敌人近期将发动大规模进攻。
我因他,立下军令状,不得不暂时回城防守,
属下,千骑校卫,胡瑞,
如实,禀告镇南王,请您老人家定夺。
……
简单的说,就是,有功劳算我的,出问题,都是你背锅。
因为,这份军报,送上去,太容易背黑锅。
如果,没有敌人大规模进攻,你就是谎报军情。
如果,有小规模敌人进攻,你就是畏敌如虎。
如果,我们撤回尚武城的这段时间,官道上有商队被劫持了,你就是玩忽职守。
除非有大规模敌袭,否则,你都会被处罚,甚至降职,而南疆已经,两百多年没有大规模敌袭了。
蒋平将军,因为一只兔子,你敢不敢赌,两天内敌人一定会大举来犯?
你要是敢赌,我马上下令,撤军回城。”
蒋平犹豫了一下,道:“属下,不敢赌!”
如果是十年前,他会毫不犹豫的把责任揽下来,大不了,再从小兵做起。
现在,他有贤惠的妻子、乖巧的儿女,自己需要这份军饷,让亲人过得更幸福。
……
六百人的骑兵再次出发。
蒋平骑在马上,想着刚才发生的事情,心里的担忧,不知不觉的写在了脸上。
丁健看了看,身旁心神不宁的蒋平,道:“大哥,你怎么了?”
蒋平轻声道:“三弟,我听说,昨天乡下,又死了好多人,都说是狼群干的,咱们这次也要多加小心。”
丁健叹了口气,道:“是啊,最近这种事情越来越多了。”
杨金小声问:“能确定,是真的吗?有很多消息都是谣传,故事大多数都是假的,除非亲眼见到,否则我才不相信,一个村子的人,都被狼群叼走了!”
蒋平点了点头,道:“我家婆娘的哥哥就在那附近住,他已经吓得,全家般进城里住了,他说现场可惨了,整个村子没一个活口。尸体都不见了,应该是被巨狼吃掉了。
有些东西,还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如果真碰到那些东西,还是离远一点比较好!”
胡瑞不悦,道:“都别说话了,安静!三位将军,狼群吓着你们了吗?你们可是我南疆最勇猛的将领,我们尚武骑兵是南疆最好的骑兵。看见狼群我们一定要剿灭,一只都不许剩。”
胡瑞想着,妹妹,小时候就是被狼叼走的,没能保护好妹妹,是自己永远的痛。
所以,他对狼群恨之入骨。不知不觉中,眼睛竟然湿润了起来。
……
胡瑞,用眼角瞥了瞥,身旁骑着白马,身披红色斗篷的,英姿飒爽的女将军,这个少女看着好亲切。
他继续说:“你们也算是,南疆的百战老兵了,被一群畜生吓成这样?是会动摇军心的。”
胡瑞,又看了看女将军,她似乎,也注意到了自己,于是清了清嗓子,大声的喊道:“我等身为神族,最勇敢的战士,要做的是,第一发现狼群,第二宰了它们,第三扒了畜生的皮,带回尚武城,制作成狼皮大衣。”
一个蜜糖般的女声,“胡将军就是厉害,听说,您可是尚武城的第一勇士,猎到狼皮,别忘了给奴家一留张。”
“胡将军,静茹姐姐,你们也要想着小妹啊。”说话的是白荣荣。
胡瑞,拍了拍胸脯说:“二位女将军放心,胡某一定给你们猎到狼皮。”
陈静茹,假装受宠若惊的说:“胡将军,您这么大名气的人,别人想要见,也是见不上的,我们姐妹,倒是受了你的恩惠。有机会呀,让奴家烧几个好菜,请将军过去吃酒。”
陈静茹笑得千娇百媚,她骑着战马,身穿金丝鸳鸯铠,身体随着马身的颠簸,上下抖动,
从胡瑞的角度,正好能瞥见,她傲人的身材,晃来晃去的,甚是好看。
胡瑞心想,这位女将军,可是真的美。
不愧是帝都学院的高材生,来南疆军中实习,镀金的。
胡瑞,假装环视一周,发现陈静茹并没有责怪他的非礼勿视,就更大胆的欣赏眼前的绝代佳人。
白荣荣噗嗤一笑,道:“胡将军,你看什么呢?”
胡瑞轻咳了一下,道:“白荣荣姑娘,你身上的笛子真好看,白色的像玉一样。”
白荣荣含笑不语,笑得像一朵花。
陈静茹翻了个白眼,道:“胡将军,奴家身上,可没有笛子。”
胡瑞硬着头皮,道:“静茹姑娘,你腰间的雕花小鼓,也非常漂亮。”
“哎!”陈静茹叹了口气,道:“鼓好看,人不好看,有什么用?”
胡瑞,不加思索的答道:“人也好看!”
“呸!”陈静茹,轻啐了一口,道:“登徒子!”
白荣荣摇了摇蒲扇,挡在身前,道:“孟浪!”
……
两女,策马离开了,躲得远远的,小姐姐满脸的鄙视,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两女讨论着,
像小红帽防着大灰狼一样,提防着胡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