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我的豪门大小姐舅妈(1 / 2)
“退出模拟!”
林鲸屿将一切收拾完毕,感受着体内汹涌澎湃的灵力,轻声道。
随即四周雷电,风雨,建筑犹如冰雪一般消融,渐渐淡开,林鲸屿回到了现实世界。
“模拟终止!”
“结算中······”
模拟收获:心之神种,孕养于心脏之中以灵力浇灌七七四十九天即可诞生。
模拟评价:心狠手辣的,不择手段的修仙者,你终于在心态上更进一步。
“筑基境!”
林鲸屿灵机一动,一股庞大的神识透体而出。
轻闭双眼,眼前一片黑暗,但是它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周围的所有东西,吹拂凉气上下摆动的空调,凌乱不堪的床头上随意摆放的枕头,以及电脑桌上的温馨合照。
“还缺一门修炼神识的功法,不过在现实世界修炼倒是够用了。”
林鲸屿神识一卷,在筑基境修士的强大神识之下,卧室里所有的物品纷纷飘起,床,椅子,电脑,衣柜,衣物,全部都在空中飘荡着,但是又有条不紊的,互不触碰。
仿佛有一个看不见的大手将他们举起,上面的灰尘仿佛被擦拭一般且渐渐汇聚在一起形成一个灰团,凝实在一起。
“归位!”
一声清喝,所有物品,无论大小,体积,重量在神识的控制下都显得轻飘飘的,全都回到原来的位置。
林鲸屿收拾好一切之后,拿着换洗的衣服走到浴室。
“哗啦啦!”
花洒之中喷出冰冷的自来水,撞击在瓷砖地面上发出清澈的声响,浴室里的镜子找出男孩此时的现状,一头及腰的长发向后披散,原本厚重的刘海已经变为了一缕缕向耳朵两边垂落的长发,再也无法将他的额头与剑眉遮挡住了,此时完完全全的展露出他的美貌。
如玉般的结实肌肤看不到任何一丝瑕疵与毛孔,清澈的水流在手臂上流过仿佛遇上了一层隔水的屏障将水流挡在外面,一丝的水珠都不能够在上面留下湿润的痕迹。
“筑基境修士已经不能够算作人类了吗?”
林鲸屿看到自己身上非人的变化,淡漠的表情仿佛根本不在意,他也不知道此时的自己的到底是怎么了,居然一丝丝的杂念都没有了,他眼里平静仿佛是真正谪仙一般。
谪仙:模拟程度:1%
进度奖励:1,仙血转变机会*2,每次持续一个月,预合计转化全身血液2%。一枚完整的仙眼,仙骨碎片*6,筑基丹*1
“大丰收?”
仙血转化实际上是将凡人体内的骨髓制造出的血液,逐渐替换成能更加容易吸纳灵力的血液,这一点在各种功法之中都有记载,不同的功法转化的血液质量不同,越是高级的功法之所以高级强大,一方面去就是他们能够将修炼者的体质,逐渐朝着合适修炼它的方向去转变。
至于仙血据说只存在于真仙体内,这是仙人吸取仙气这一个更高等级物质的所产生的东西。
仙眼?
“听这名字好奇怪,不知道有什么作用?”
林鲸屿将所有的奖励统统融合,由于仙骨在此前就已经融合过几次,所以很快就能够感受到一块完整的仙骨在额头处律动着肆意的从虚空之中汲取着一股不知名的力量,似乎是比灵力更加高级的东西,而且还是全自动吸收。
“这下我连修炼都不用了,估计这一缕仙气就能够将我撑死,但是一块仙骨能够吸取的量非常少,别说一缕,估计就十万分之一缕吧?”
即便是这样,林鲸屿依旧能够感受到其庞大的力量正一步一步的改造着自己的身体,逐渐朝着仙的方向转变。
眼睛随着仙眼的融合,视线逐渐浑浊起来,一股酸痛源源不断的传来,不一会就融合完毕,主要是模拟器奖励的东西都是与他契合度完美的东西,所以融合很快。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左眼里变成了纯金色,其中似乎烙印着个十字符文,正隐隐向外释放着光。
“这样也太显眼了。”
林鲸屿思索片刻,随即也不在意了,就当是带着了美瞳好了。
“头发也太长了!”
林鲸与跑到李兮夷的房间里,找了个李兮夷遗留在这里的发簪,挽个道士的发型,将头发理到后面。
这一头的及腰长发是林鲸屿在突破到筑基境的时候,身体机能增长,头发也跟着变得更长了,新长出来的头发乌黑圆润,柔顺无比,表面散发着一种灵晕。
他打算待会就去剪掉毕竟这一头长发太显眼,一夜之间长出来的,不好解释。
上午七点,林鲸屿今天需要到外公家里参加家宴,今天那个只存在于传说中的高材生大舅会回来,据说还在外面娶了个老婆,也不知道是不是外国女人,对此林鲸屿并没有过于期待。
又从冰箱里将李兮夷送的粽子拿出一半用袋子装好,大概有十个,从冰箱里取出来,冰冰凉凉的,幸好没坏。
期间利用几块铜与灵石炼制了一个小法器,是一个小香炉,其中铭刻了一个小型的聚灵阵。
这是他送给外公的小礼物,能够吸收天地间的稀薄灵气,转为一种蕴含灵力的熏香,长时间使用能够延年益寿,益气宁神,缓解疲劳。
送给一个老人家再适合不过了。
林鲸与将东西打包,随即走到了附近的理发店。
“美女?剪头发啊?”,理发店的老板先是下意识的说道。
“嗯,剪头发!”
“卧槽!男的!你这么长的头发啊。都到腰了,剪了怪可惜的。”
随后听到林鲸屿的声音,老板这才意识到他原来是男生,吓了一跳。
半小时后,林鲸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理发店。
此时他已经是一头短发,剑眉星目,身材挺拔修长,一副人间谪仙的贵气模样,身上说不出的洒脱,仙气飘飘。
随手使了个隐身术法,体内灵力鼓动,化作一道流光消失在原地。
温氏医馆
门口的两株桂花树郁郁葱葱,清晨的低温晶莹的露水缓缓滑落,拨开了绿油油的叶子。
“轰轰!”
汽车的鸣笛声混杂着发动机的声音,一辆朴实无华的宝马车停下。
周围的街坊都纷纷注目过来,上午的六七点正是江城人过早的时候,温氏医馆在此处已经坐落了很久了,据说还要追溯到清末时期,因此这里的街坊都是在这里看病,对温家的人十分熟悉。
“谁家的的宝马车啊?”
一个打着赤膊的中年人手里端着一碗稀饭,清清白白的稀饭上是金黄的酸豆角,他坐在板凳上与周围胡同里的街坊说道。
“估计是外省的富豪来这里治病的吧?问老爷子医术是很高的,我小时候得病就是老爷子给治好的。”
一个年轻的女人在井边哼哧哼哧的打着冰凉的井水,浣洗衣物,一边说道。
“老爷子家里近几年过得可不好,高考状元的大儿子不见了,几十年没有回,前几年小女儿也出车祸了,就剩下个小外孙,总是在医馆帮忙。
还有还有······上次老王头去看肾被小芸医生给骂了!嘿嘿!”
“老王头去看肾?不会又是去玩了吧?一大把年纪了······”
男人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差点没有把嘴里的稀饭喷出来,但是明显话语中还有一丝丝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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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车吧?老婆!”
温凉坐在车里眼角微红的看着自己熟悉的环境,两棵桂花树在几十年的生长下已经有五六米高了,这是他小时候种下的。
应青鱼今天打扮朴素,一件白色衬衣,胸前鼓鼓囊囊,下身是一件阔腿牛仔裤,整个人仿佛像是年轻的小姑娘一样。
“走吧,丑媳妇也是要见公婆的。”
“首长,夫人请下车。”
司机拉开车门,做了个弯腰礼。
两人下车朝着医馆走去。
此时大门紧闭,透过梨花木的镂空处依稀能够看到一丝丝灯光。
“是不是没人?”
应青鱼疑惑的问道。
“不会,在医馆里过节是祖上留下来的规矩,今天是端午节,这一点是不会打破的,只要老爷子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