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 老二你快跟我说说(1 / 2)
在林河的质问声下,廖洪毅久久没有声音。
他淡淡一笑,也懒得搭理这货了,而是抬头看向周渝民道,“法官同志,熊大业与有夫之妇私通,这本就是极大的过错行为。”
“而我方当事人段高雄去捉奸,这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至于被告律师所说的非法闯入问题,这本就和情理相悖,因此,我认为我当事人的行为本身并没有什么过错。”
“而且在整个事件中,段高雄的一切行为,都不存在违法状况,也没有损害谁的利益,他只是在维护自己作为一个丈夫的合法权益。”
“他的行为与熊大业的死亡之间,也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
“因此我方认为,段高雄的行为不存在侵权,也没必要向熊大业一家人作出赔偿。”
“谢谢法官,我的陈述完毕!”caso
台上,周渝民赞许的看了林河一眼。
不错,条理清晰,思路明确。
一句话,被告人段高雄的行为无错,干嘛要赔你钱?
咚!
“请问原告方,是否还有观点或者是证据需要向法庭提供?”周渝民居高临下的问道。
廖洪毅看了林河一眼,只是暗自叹了一口气。
事实上,他开庭前罗列的几个观点还没有提出。
但林河刚才的辩论,已经将他的话彻底堵死了。
想要赔偿是吧,那你就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我方当事人存在侵权行为,且必须和熊大业的死亡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
但廖洪毅现在还真就没有一点证据能够证明段高雄有过错行为。
再辩下去,也是徒劳无功。
周渝民见他不说话,又是一锤子敲下,“既然原被告再无观点陈述,那么本法庭经过合议庭评审之后,将会对本案作出判决。”
呵,就这?
刚才又是拍桌子,又是瞪眼睛的,也就这点能耐了。
请三哥来处理这个简单的官司,还真是有点大材小用的味道了。
十分钟后,庭审结果出来了。
咚!
“全体起立!”
随着一阵椅子摩擦地面的声音,场内之人齐齐站起。
“原告熊秋菊诉被告段高雄民事侵权一案,经本法庭审理,认为原告之子熊大业的行为,有违伦理,情理,法理,本身属于重大过错方。”
“且被告段高雄的一切行为,并无任何过错,都是在法律的准绳框架之内。”
“因此,段高雄不必为熊大业的死亡,负担任何民事责任。”
“法庭驳回原告人熊秋菊的一切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人可在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请求上诉复核!”
听到这个宣判结果,段高雄一直紧绷的脸上,终于是露出一丝笑容。
“林律师,我们赢了,多谢!”
林河摇头,“小事一桩!”
这个结果,他倒是一点都不意外的。
若是连这个小小的官司都打不赢,那他狂徒张三也该退休了。
法庭外面,林河正在跟段高雄告别,原告律师廖洪毅从两人面前经过。
段高雄看着廖洪毅,脸上划过一丝恨意。
“廖律师!”段高雄喊了一声。
廖洪毅回头,问道,“干嘛?”
“干你!”